儒教研究及其意义

来源:作者: 2010-11-07 18:08


     “儒教”作为一个固定概念,晋代已经流行。皇帝的诏书,士大夫书信往来,私人的著述,都不断用到儒教这个概念。南北朝时期,首先在佛教的著作中,出现了“三教”概念,并且认为儒佛道三教,虽教义不同,但殊途同归。从此以后,三教学者,或争高低,或论短长,或互相排斥,或相互吸收融合;各自发挥着自己的创造才能,推动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
     在道教方面看来,道教是“本”,儒教是“末”;道教是“夏”,佛教是“夷”。在佛教方面看来,则佛教为“内”,儒教为“外”;佛教不离宗本,道教则是伪教、邪教。在儒教方面看来,儒是“天下之公言”,道是“一人之私言”;儒是“先王之教”,佛是“夷狄之法”;儒是为公、为义,佛是为私,为利;儒教是“实学”,佛教是“虚学”;或者认为“吾儒本天,释氏本心”。这些争论,都是高低、优劣之争,不是是教、非教之论。
     明朝末年,利玛窦来华。他一面报告说,儒教不是宗教,只有基督教才是真宗教,一面说儒者们“的确相信有一位神在维护着和管理着世上的一切事物”,并且“也承认别的鬼神”。而且皇帝要祭天,官员们祭山川,儒者们要祭孔,“上至皇帝下至最低阶层”,都要祭祀祖宗的“亡灵”。在我们看来,利玛窦描写的这样一个对象,就是宗教。
     清朝末年,康有为在上书皇帝要求变法的同时,也要求改教。改教的要点,就是以基督教为榜样,允许人人祭天,人人祭孔;同时废除一切“淫祀”。所谓“淫祀”,不仅包括龙王、土地以及牛鬼蛇神之类,也包括佛教和道教。
     同时,张之洞在他的《劝学篇》中,也深入讨论了保国与保教问题。在他看来,只有保住了教所依赖的国,才能保住国所需要的教。假如国不能保,儒者将像婆罗门一样,竄伏深山,抱残守缺。在张之洞的心目中,儒教,和印度的婆罗门教,和基督教、回教,都是一类性质的宗教。
     戊戌变法失败,湖南一批儒者立刻收集了当时批驳变法的论文,编成《翼教丛编》。所收除张之洞保国保教的言论之外,还有朱一新、洪良品、安维峻、许应揆、文悌、孙家鼐、王仁俊、屠仁守、梁鼎芬、王先谦等人的文章。这些人,虽职务不同,但都是当时重要的儒者。他们称儒教为“圣教”,称基督教等为“异教”。他们要扶“翼”的,就是被称为“圣教”的儒教。他们反对康有为,是因为他们认为,康有为要把孔教变为“康教”;因为人人祭天、祭孔,违背了儒教的基本原则。
     几年以后,废除科举。由张之洞、孙家鼐等主持制订的《教务纲要》,一面要求学校教授科学,一面保留读经科目,并且认为,读经,就是外国的宗教教育。
     也就是说,从古到今,在儒者的观念里,他们非常清楚:儒教,是和佛教、道教、基督教、婆罗门教、回教等等同样的教。区别仅仅在于儒教是“圣教”,而其他不是。

 


     戊戌变法之前,1896年,梁启超在《西学书目表后序》中论述:“一当知孔子之为教主……三当知孔子以前有旧教(如佛以前之婆罗门)”。他应邀到湖南时务学堂讲学,也把孔子创教说带到了湖南。经他制订的《学约》,有“传教”一条。其中慨叹“受教者四万万”,忧虑“吾教”将亡。
     6年以后,即1902年2月22日,梁启超作《保教非所以尊孔论》,提出了“儒教非教说”。文中认为宗教是“专指迷信信仰而言”。宗教的特点是:“其权力范围乃在躯壳界之外,以灵魂为根据,以礼拜为仪式,以脱离尘世为目的,以涅槃天国为究竟,以来世祸福为法门”。儒教没有这些,所以儒教不是宗教。
     据笔者考察,这是儒教非教说的起始点。
     1907年,蔡元培在德国留学。所撰《中国伦理学史》一书,认为从汉武帝开始,“儒家具有宗教之形式”,“儒家言亦含有宗教之性质”,并且“具有国教之仪式及性质”。到宋明理学,又“确立为普及之宗教”,并且认为,这是宋明理学的功劳。
     辛亥革命,帝制垮台。蔡元培深知,要贯彻信教自由,就不能继续尊孔。然而这时,他仍然认为,儒教是教,只是不能独尊。后来,康有为一次次要求将孔教立为国教,于是蔡元培遂有孔子、宗教两不相关之说。认为“孔教”二字不能成立,“国教”二字也不能成立。
     陈独秀创办《青年》杂志之时,正是袁世凯、康有为、张勋等人图谋复辟帝制之际。陈独秀清楚地看到,尊孔势必立君,立君势必复辟。于是他快刀斩乱麻,宣称儒教是教化之教,不是宗教之教(如果承认儒教是宗教,复辟势力就会利用信仰自由的法律,使“儒教”合法化,打着“儒教”旗号搞复辟活动),因而中国古代是“无宗教国”。此后的中国学术界,就普遍接受了儒教非教说。
     对历史的简要回顾当使我们明白,不是康有为要把儒家搞成一个教,而是梁启超首先否认儒教是宗教,并且由于特殊的历史条件,使现代中国学术界普遍接受了儒教非教说。
     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现在不存在了。要创建我们新的文化,有必要重提儒教是教说,以便正确认识中国传统文化的性质,正确利用这份丰厚的文化资源。

 


     儒教是教说的理论意义,归结到一点,首先就是它揭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本质,恢复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本来面貌。
     比如现在不少权威性的文章和论断都认为,基督教是信上帝的,上帝是基督教的。然而实际情形是,“上帝”是中国人的,是儒教的。而基督教把他们的God译为“上帝”是否恰当,至今在基督教世界仍然是个争论的问题。
     与此相关,现在讨论甚多的“天人合一”问题,参与讨论者几乎都认为这是个“人与自然和谐”的命题。然而,《四库全书》所载数百条“天人合一”资料,没有一处是讲人和自然关系的。因为天人合一中的“天”,并不是我们望文生义所理解的“自然”。
     儒教是教说的第二个意义,是为一般宗教学研究提供了一个从原始宗教一直连续成长、成熟的宗教典型。
     宗教学诞生在欧洲,其背景完全是基督教。而基督教是一个在本土未能正常发展的宗教。它在本土以外的传播,同时也消灭和替代了当地的宗教,因而也造成了这些民族和地区宗教文化的断裂。世界上其他地区的宗教,也往往经过了不同程度的断裂。这就给我们完整地理解宗教,正确地理解相关的宗教文献,造成了不可避免的障碍。比如把所有的神祇都理解为精神性的存在,就是以基督教为背景的宗教学所产生的基本失误。这个失误,就像经济学在价值问题上的失误一样,带有根本的性质。而儒教,将为理解神祇观念的历史发展、完整正确地理解宗教,提供较为充分的依据。
     儒教是教说的第三个意义,是说明了人类的发展、包括社会制度和社会意识的发展,都具有不可避免的普遍法则。各民族之间,发展的快慢,发展的形式,可以千差万别,基本的过程,必经的阶段,都不可或缺。在古代,中国也不可能成为无宗教国。因而对于一般历史学和社会学理论,也将提供一个举足轻重的典型案例。四
     有人认为,儒教是教说的提出是为了全盘否定传统文化。这是对儒教是教说的最大误解。假如不说儒教是教,是否就可以全盘肯定了呢?答案显然也是否定的。其他国家和民族,他们的传统文化,也都是在宗教观念统治下的文化。在他们那里,也同样存在批判继承问题。任何国家和民族,都不可能原封不动地延续他们的传统文化,也不可能完全否定他们的传统文化。
     无论是否承认儒教是教,面对传统文化,都有一个批判继承的问题,继承优秀成果,批判封建主义。儒教是教说只是提醒人们,在批判继承中,要认清对象,正确弃取。
     儒教之争是关系中国传统文化性质的重大学术问题,也是关系如何正确认识中国国情的重大问题。传统文化是我们今天建设新文化的重要资源,要很好地利用这份资源,首先必须正确认识这份资源。“儒教是教说”为正确认识这份资源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并且从它的主张者看来,是一个正确的视角。
     从1905年清朝政府宣布废除科举制开始,标志着儒教的理论部分已经被它的掌门人抛弃了;1911年革命以后,新的共和国不祭天、不祭孔,标志着儒教最重要的实践部分随着它所依附的政权的倒闭也退出了历史舞台。如果把儒教称为“孔家店”的话,则孔家店不是被别人打倒的,而首先是被自己的掌门人抛弃的。抛弃的原因,就是因为儒教不仅不能维护它所依附的政权、也就是它的掌门人的安全,更不能挽救中国面临的危机,维护中国的安全,使中国走向富强。
     儒教曾经容纳过中国古人的许多优秀文明成果,或者说,中国古代主要的优秀文明成果,是在儒教的形式中发展的。但是历史到了这一时期,儒教已经不能再容纳新的文明成果,甚至不能再保持中华民族的安全。为自保计,为发展计,中国抛弃了儒教,迎来了中国的新生。中国人从最新的思想成果中,选择了马克思主义,终于从混乱走向秩序,从贫弱走向富强。为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文化,从传统文化中,当然主要是从儒教所留下的思想遗产中,吸收思想营养,为使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变得更加美好,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如果企图用儒教救国救世,那么,对这种主张最好的评价,也只能说,那不过是近百年来许多人都曾经作过的或真诚或虚假的不能实现的幻梦。

 

                                                                   摘自——李申

编辑:李晓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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