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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钧林 ·〖儒家文化简论〗
2008-10-06 15:04:00 作者:王钧林 来源:


    儒家文化是一个乍看十分简单、深究起来却又非常复杂的概念。我们常常日用而不知,不知儒家文化是什么;习焉而不察,不察儒家文化究竟有哪些基本的内涵和特点。尽管这并没有妨碍我们对儒家文化概念的使用,没有妨碍我们对儒家文化与其他异质文化做比较研究,乃至于进行沟通、交流、对话,——这时,我们的脑海里有一个儒家文化的意象,这个意象如同“道可道,非常道”一样不可言喻、言传,一旦我们试图用语言表述出这个意象,往往反而弄巧成拙,增添了一份“你不说我还明白,你一说我反倒糊涂了”的尴尬。但是,为了言说的逻辑要求,我们仍需要对儒家文化做一番梳理分析的工作。

一、定位
    儒家文化不同于儒学、儒术、儒教、儒家文明等概念,但又与这些概念密切相联系。梳理一下它们之间的关系,对于我们认识儒家文化的定位是很有必要的。
    儒学、儒术的概念,最早见于《墨子》一书,二者的含义十分相近。儒学是指儒家的学说。儒术,也同样是指儒家的学说。这类似于《庄子?天下篇》里的“道术”概念,“道术”即有关道的学说。但是,仔细分辨一下,儒学、儒术又略有差别,——主要是学与术的差别。梁启超1911年作《学与术》一文,即已指出:“学也者,观察事物而发明其真理者也。术也者,取所发明之真理而致诸用者也。”学与术的关系,相当于体与用的关系。学之为体,在于以概念、范畴、原理等等解释世界,认识世界,表现出理论理性的特征;术之为用,在于以原则、方法、程式等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带有工具理性的特征。换言之,学侧重于认识论,术侧重于方法论。儒学与儒术亦有类似的差别。不过,应该指出,儒学比儒术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和正当性。有其学必有其术,有其体必有其用,学术合一,体用不二,所以提及儒学,可以兼摄儒术。儒学兼摄儒术,有逻辑上的正当性;反之,儒术兼摄儒学,不具有逻辑上的正当性。在中国思想史上,儒学渐渐流行开来,成为普遍适用的概念,儒术则湮没不彰,原因即在于此。
    儒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它有三个义项:(1)指儒家的思想学说;(2)指儒家的教化;(3)指以孔子为教主的宗教。就第一个义项而言,儒教与儒学为同类,可以相提并论。就第三个义项而言,儒教究竟是不是宗教,一直存有争论。我的看法是,儒教不是宗教。儒学有宗教性,由于儒学宗教性的作用,儒家内部一直存在一种时强时弱的宗教化倾向、宗教化趋势,然而,儒学的宗教化倾向始终受到儒学意识形态化的抑制,儒学的宗教化趋势始终受到专制主义的抵制。所以,儒家的宗教化努力付诸流水,儒学始终没有变成宗教。由此可见,儒教的第三个义项是有名无实,在这里可以忽略不计。值得我们重视的是儒教的第二个义项,儒家的教化。

编辑: 王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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