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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思想传统四十讲(十八):宗教文明与中国人的信仰

2017-09-30 17:26:00  作者:单纯  来源:中国孔子网

  在北方工业大学“文化素质教育”名家系列讲座上的演讲

    一

  今天我讲的,屏幕上面都印着,就是“全球化背景下的宗教文明”,也许叫“宗教文明与中国人的信仰”更合适。

  照世界的宗教图景来看,大概六十七亿人中有五十四亿人是有宗教信仰的,有十三亿人号称自己是没有(宗教信仰)的,那么中国就占了十一亿。如果中国以十三亿人口计算,五大宗教信仰者的人数是一亿二千万,中国共产党员是七千多万,那么,还有十一亿中国人似乎就没有信仰了。这就占到了全世界无信仰者人数的85%以上;也就是说全世界绝大多数人都有信仰,而没有信仰的绝大多数人口都集中在中国。这就有问题了,这十一亿人到底有没有信仰?如果没有信仰,按照culture communication(文化交往)的规则,一个人没有信仰,一个民族没有信仰,是一件很恐怖的事,别人不会也不敢跟你打交道。有一个人跟我说,他看到了蔡元培在莱比锡大学的登记,因为到国外去居住都要有个登记,你的faith(信仰)是什么。1908-1912年蔡元培在莱比锡大学留学时在外国人员居留登记中明确地填上了自己的宗教信仰就是“儒教”。你要是填“没有信仰”,恐怕世界上很少有人敢与你打交道,因为你没有什么东西要崇敬,可以变得肆无忌惮啊!反过来讲,要是我们中国人到外面去说自己没有信仰,这也是很成问题的。在国内的时候,你想“我是有信仰的”,因为我们信仰共产主义。但是你到海外,那些人就很较真儿,他要算一下你们有七千万党员,有一亿多宗教徒,还有十一亿多中国人是不是就没有信仰了?这是个很普遍的疑问,所以外国人特别是天主教或伊斯兰教信徒集中的国家或地区,他们动不动就要问你信仰什么。不能每个人中国人都说自己信仰共产主义吧?因为那只是7千万共产党人理论上的信仰。 尽管如此,说信仰共产主义也有一个现实的麻烦,因为有些西方国家一度是把共产党和法西斯是放在一个签证表格里面的,如果你这样填,他就不给你签证了。当然,随着现在东欧出现了巨变,而中国共产党也搞了改革开放,传统共产党那种极左的东西少了,所以世界上对共产党的看法应该也有改变了。无论如何,共产主义信仰在世界人口的总量中是比较小的。但是,中国人不填自己的信仰或者说自己没有信仰,也是一个很恐怖的事情。与其这样,你就不如算在七千万人里面得了。填个共产主义信仰都比没有信仰要强。你要是纯粹没有信仰是很麻烦的。别人就有一个印象,任何一个人,除了是一个动物之外,照亚里士多德说法,人还是个理性的动物或者社会的动物或者政治的动物。但后来我们越来越发现,这些性质的“动物”都会变来变去,还有就是,人也是一个有情感的动物,这个情感可能有的时候不是用理性来讲的,那么宗教可能就是表达情感的。表达理性的时候,我们可以去发现这个里面有什么道理,可以用一个discover,去发现它。但是你表达情感的是没有的,没有的但它却是终极的。所以到了二十世纪,有些哲学家或者神学家,就把宗教叫做ultimate concern—“终极关怀”。

  我们人类有很多很多的关切,比方说我是一个世俗的人,要关切我的吃穿住行,要关切我的名誉、我的安全等等。关切到最后,按照马斯洛的层次理论,到了最后一个就是self-realization(自我实现),就是说在人的各种关切中最后实现的那个就是一个最高的关怀,这个关怀,就是一个ultimate concern,终极关怀或者叫终极关切。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个concern, concern in different aspects(人皆有各式各样的关怀)。按照马斯洛的说法,就是hierarchy(层级),一层一层往上走。照古希腊人看来,人是理性的动物,能够reason something out(理性地思考问题), 你能够去想一些问题;然后人还是一个social animal(社会动物),要成为一个社会中的成员,或者你会确定自己的一个identity(自性),然后跟别人打交道;再就是人又是政治的动物,就是说你的身份和行为要符合法律。在西方,你要知道什么叫PC,就是political correctness,即政治正确性。如果我们要在他们那种制度下生存或者与他们交往,那就要注意自己的行为,要遵守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人在这种情况下就是政治的动物。实际上这些都是大家能够理解的。惟独人在情感方面的特性往往不像在理性和政治性那样受人重视。有个例子说,美国在遭受9·11袭击以后,研究人员把所有的录像录音都找来,看看人在碰到一个突然打击的时候,完全不考虑理性、完全不考虑规则、不考虑政治原则以及社会契约下我们的身份的时候,人的本能是怎么表现出来的,结果发现,所有的反应都是“Oh My God!”都是“我的上帝啊!”这就是人的深层的宗教情感。当然换了中国人,肯定就说“我的天呀!” 这个“天”就是中国人要表达的情感,一种中国式的宗教情感。比方说,从理性来讲,如果我们学法律,我们就要找证据、找相关性、找因果性,然后看看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必须要找到,才能推测他要承担一个什么责任;要找不到就很麻烦。这时候,你要是真地找不到,你又希望有一个正义的结果,你就会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但是,这个“天”,是不会提供任何证据的。同样,在西方,法庭一开始的时候,就叫大家起立,法官就会说,“让上帝救赎这个光荣的法庭吧!”这就事说,要让上帝盯着大家,不要做违背良心的事情,即中国人说的“老天有眼”。然后才开始进行法律的其他程序。如果人仅仅被认为是一个理性的动物,那么陪审团就是多余的,陪审团并不都懂法律,其成员也未必很关心证据,但是他们可以影响法庭的气氛,靠的就是感情的因素。法官要采取的意见也要注重陪审团的情感。作为律师来讲,他可能是站在一个“法不容情”的立场上。作为法官来讲,他是站在“合理合法”的立场上。他把理排在法的前面。作为陪审团来讲,其排序可能是“合情合理”。这好像是很矛盾的,法不容情,然后是合理合法,最后是合情合理,法官就在中间寻找平衡点。先要说上帝救赎,然后再进行法律的那些技术性的程序。这个时候,就等于承认人是个情感的动物,这就是我们所表达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信念。我也想到我们的马克思主义者邓小平,当他听到林彪摔死在温都尔汗时,他的第一句话就是:“林彪不死,天理不容!”什么是天理?“天理”就是人表达感情的,不是逻辑的道理,这时的人不是在证明其是理性的动物,或者社会的动物,而是在表达感情。像这样的情况很多,比如中国古代的皇帝,他有绝对的权威,他可以下命令叫大臣一定去执行,甚至草菅人命—“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可是他下命令的时候却说“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他的权威仍然受制于“天命”的运转,一如西方的总统任期受制于法律的规定。中国农民造反也是这个样子,他不说皇帝在法律程序上有什么问题,他说自己在“替天行道”就可以了,他们还会做一些带有宗教或者迷信色彩的事情来表达这个感情。这种宗教情感实际是一个人本性的要求,所以我们光说人是一个政治的动物、理性的动物、社会的动物,那是不够的。人还有宗教的情怀,这就不是给你讲逻辑道理。人总是要表达感情的,因此也需要一个感情的客体,一个对立面的东西,这个东西恰好是不能以理性描述的。在十五世纪或者十六世纪以前,欧洲的宗教把什么都囊括在自己的内容里面。后来随着科学的发展,具有启蒙思想的人就说科学是理性的规律,宗教不要管得太宽。原来宗教什么都要管,第一要管政治,政教合一;第二要管科学,把人间的奇迹全部说成是神的自由意志的结果,不能用科学解释。把科学当作神学的婢女,把哲学当作神学的仆人。哲学好像只能作为一种证明宗教的意义、神的意义的方法。十六世纪的科学革命,特别是哥白尼的革命,把科学理性从宗教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十七、十八世纪的人文主义,再把哲学也从神学中解放出来。到了十九世纪,马克思认为政治经济才是宗教总的起因,不是宗教学者说的人类学的起因。不是因为人类对一件事情感到恐怖,就会找一个对立面的绝对者来帮助解决自己心中的恐怖。而马克思说是因为经济问题把人们挤压得没有办法,又没有办法推翻那种压迫人的经济制度,就只能假设一个比经济制度更高的东西来帮助人类推翻它。所以十九世纪,马克思就把宗教解释成一个社会经济学的东西。这些就把政治、理性、社会和宗教分开了。

编辑:李晓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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