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简介
机关党建 机关党建

山东出台新举措 推动鲁台加强孔子文化等交流

来源:中国文化报作者: 2018-08-23 08:3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促进鲁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根据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结合山东实际,省台办、省发改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鲁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日前正式发布实施的《关于促进鲁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涉及促进鲁台经济合作、文教交流和支持台湾同胞在鲁学习生活3个方面共56条内容,其中促进鲁台文教交流的14条。 

  

  2017年12月,“李清照文化展”在台北华山文创园举办。 

  《若干措施》提出,山东将推动鲁台加强孔子文化、齐文化、泰山文化、海洋文化、黄河文化、妈祖文化等领域研究和成果应用,鼓励台湾同胞和台湾高校、民间社团参与山东有关文化工程项目、文化活动和学术研究。支持台资企业依托齐鲁文化资源,加快在文化产业领域投资和承接文化产业项目;台湾同胞在山东创办各类文化企业,享受和山东文化企业同等文化产业政策。 

  

  2017年,台湾中华青年发展联合会参访山东美术馆。 

  《若干措施》明确,台湾文艺工作者可以进入山东的文艺院团、研究机构任职或研学;鼓励台胞参与山东省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鼓励台湾文化艺术界团体和人士参与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开展文化产品进出口业务;鼓励台湾同胞参与文化遗产保护、非遗传承发展等工程,共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在山东的台湾文化艺术界团体和人士参与大陆在海外举办的感知中国、中国文化年(节)、欢乐春节、齐鲁文化丝路行等品牌活动,参加“中华文化走出去”计划;鼓励台湾地区知名高校、研究机构中儒学研究高端人才到山东开展儒学研究和传播工作等。 

  附:促进鲁台文教交流措施14条 

  

  推动鲁台加强孔子文化、齐文化、泰山文化、海洋文化、黄河文化、妈祖文化等领域研究和成果应用,鼓励台湾同胞和台湾高校、民间社团参与山东有关文化工程项目、文化活动和学术研究。 

  

  支持台资企业依托齐鲁文化资源,加快在文化产业领域投资和承接文化产业项目。台湾同胞在山东创办各类文化企业,享受和山东文化企业同等文化产业政策。 

  

  台湾文艺工作者可以进入山东的文艺院团、研究机构任职或研学。鼓励台胞参与山东省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鼓励台湾文化艺术界团体和人士参与山东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开展文化产品进出口业务。 

  

  鼓励台湾同胞参与中华经典诵读、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等工程,共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在山东的台湾文化艺术界团体和人士参与大陆在海外举办的感知中国、中国文化年(节)、欢乐春节、齐鲁文化丝路行等品牌活动,参加“中华文化走出去”计划。 

  

  鼓励台湾地区知名高校、研究机构中儒学研究高端人才到山东开展儒学研究和传播工作,符合条件的纳入我省人才引进、奖励、培养的支持范围,给予相应支持政策和待遇。 

  

  为台湾图书进口业务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台湾图书合同登记备案流程。对山东省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的图书进口备案申请,同时段优先审核从台湾地区进口的图书备案申请并最大限度缩短备案办理时限。 

  

  鼓励山东电影发行放映机构、广播电视台、视听网站和有线电视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引进或参与发行更多台湾地区生产的电影、电视剧,并积极协助向上级部门申报审批。 

  

  支持台湾机构在山东开展广播电视、电影、电视剧等方面的合作,鼓励鲁台两地合拍电影、电视剧。在鲁台合作制作的电影、电视剧中主创人员比例、大陆元素、投资比例等方面放宽限制。最大限度缩短鲁台电视剧合拍立项阶段故事梗概的审批时限。鼓励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山东设立台资企业从事电影后期制作服务,打造鲁台影视产业基地。 

  

  支持鲁台两地教育文化科研机构开展中国文化、历史、民族等领域研究和成果应用。鼓励和支持台湾地区高校参与海峡两岸大学校长论坛、鲁台职业院校长研讨会等活动。 

  10 

  支持山东具有招收台湾地区学生资格的高校,积极面向台湾地区招生,通过增设奖助学金等措施,吸引台湾学生来山东高校就读。 

  11 

  接纳台湾高校加入山东高校在线课程联盟,对鲁台高校联合开展教学改革项目、课题研究及课程建设优先支持;鼓励支持台湾优质职业院校与山东职业院校、职业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发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数字化教育资源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合作培养培训专业人才。 

  12 

  鼓励支持山东高校与台湾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等共同申报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对在鲁台湾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台湾研究生申报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13 

  协助台湾地区从事两岸文化、教育等民间交流的机构申请两岸交流基金项目。 

  14 

  开展“感知山东”文化交流活动,邀请台湾媒体界人士来山东参观体验;鼓励台湾青少年来山东开展研学旅游,参加鲁台青年交流季等各类青少年交流活动,提供相应的接待便利服务。 

  原标题:山东出台新举措 促进鲁台文化交流

  

编辑:宋睿

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