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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盈华 著《道德情感现象学——透过儒家哲学的阐明》导言

来源:儒家网作者: 2022-05-25 14:22

书名:《道德情感现象学——透过儒家哲学的阐明》

作者:卢盈华

丛书名:纯粹哲学丛书

出版时间:2021.12

  【作者简介】

  卢盈华,华东师范大学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教授。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哲学博士、现象学研究中心客席研究员、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入选“钱江人才计划”。研究方向为中国哲学、比较哲学、伦理学,并发掘现代新儒学、现象学、心理学与心理分析、海外中国哲学等学术资源,关注心性、情感、意识、价值话题。研究方法倾向于通过个人和人格间体验的视角进行哲学的检视与发展。于Continental Philosophy Review,Dao,Philosophy East and West,InternationalPhilosophical Quarterly,Asian Philosophy,《哲学与文化》、《中国哲学史》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其中A&HCI收录10余篇,CSSCI收录近20篇。部分作品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出版中英文著作各1部。在亚洲和比较哲学学会(SACP)、国际中国哲学会(ISCP)等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英文论文多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2项,省部级课题1项。

  【学者推荐】

  本书接续现代新儒家思想,通过着重沟通舍勒现象学与中国哲学,为情感与心性哲学的研究打开了新的局面。在此书中,透过对实事之丰富性与复杂性的关注,卢盈华细致全面地描述了“心有其理”的具体活动内容及其偏离形式,揭示出儒家心学的本源精神与持续新意。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及国学院教授郭齐勇

  本书在回溯哲学历史的同时,注重哲学问题的辨析;在文本诠释的同时,又时时诉诸日常经验的反思,体现了由史入理的进路。以比较研究为视域,本书同时展现了不同哲学传统之间的互鉴。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杨国荣

  儒学是探究情感与价值问题的主要传统思想资源之一。通过批判地考察东西方思想家的文本,采用比较分析和现象学的方法,本书将心的秩序展示为情感秩序,提出了儒家道德情感现象学的重要观念。

  ——澳门大学哲学与宗教学系特聘教授王庆节

  导言

  《导言:儒家心学与道德体验的哲学进路》

  本书透过儒家的描述以澄清我们个人与人格间的体验,最终旨在探究情感与价值问题。凭借检验德国现象学家马克斯·舍勒的价值理论与儒家尤其是心学对道德感受的叙述,本研究将揭示儒学怎样促进对情感、价值与德性深入而全面的理解。本书将细致地分析关键道德情感(如同情-爱、羞恶、恭敬、信任)以及它们与儒家核心价值德性(如仁、义、礼、信)的关联——仁义礼智信可以被看作普遍的价值,也可以被看作个人的德性。心的秩序将被展示为情感秩序,而非逻辑或理性秩序。基于对“心有其理”之具体内容的阐发,本书希望推进道德认知与实践,并推动现象学、中国哲学、跨文化诠释学、心理学等领域的研究与发展。在展开具体的阐述之前,笔者需要首先澄清此项研究的方法。

  在对待中国思想的研究上,存在着两种基本的进路。第一种进路处于思想史与经学的领域,它聚焦于历史考证与文字训诂,试图通过考察历史背景与特定词汇在历史上的含义来恢复某观念的本义。第二种进路处于哲学的领域,它以问题意识为核心,试图通过总结、挑战、辩护和发展古人的思想,将其以一种融贯的方式叙述出来。笔者认可此两种进路皆有其价值,而个人更倾向于第二种。语义学可以帮助澄清一些误解,特别是跨越时代的望文生义所造成的误解,不过它并不能全然替代哲学的探索。清代学者“训诂明则义理明”的说法实则取消了对意义的真诚追求。

  没有对问题的关注,没有一个更深更广的思考作为背景,人们的对特定词汇意义澄清将会是有局限的,因为人们的理解力影响了他们对特定语词的诠释与评估。值得注意的是,当思想家使用一个特定语词时,他时常不是在其词源学与通行意义上使用,而有其独特的用法。此用法只有通过批判性地分析他的叙述才能被发现。因此,语义的检验只能辅助而不能决定诠释。

  一些学者偏重于强调某观念产生的历史背景。毋庸置疑,某个历史条件可以刺激人们对之反思并提出方案以解决人性、政治、认知的危机。然而,在人们的遭遇与思想之间,既不存在必然的对应,也不存在统计学意义上大致的对应。环境和见闻不能决定人们如何感受与思考。譬如,同样是经历了大规模杀戮或相互的迫害,有些人变得更加自私与多疑,而另一些人更加珍惜人类的生命与感情,更为体谅和关怀他人。通过分析某人的政治、经济、家庭境况来推论他的性格、感受与思想只是一种外在的揣测。为了看到某人如何个体地感受与思考,我们必须深入到他本人的话语中。

  由此,笔者的方法是通过批判地分析思想家的文本,以检验其论证或描述。一方面,我们的讨论必须有文本依据,并且不能随意地诠释文本。这就要求我们重视历史学与文字学的工作。另一方面,相同的文本可以对不同的诠释开放,尽管这种开放是在一定的限度内。对于表面上非系统性的中国思想来说,不同的诠释更是难以避免的。在评估不同的诠释时,我们需要考虑它们的理论连贯性与实践效应。

  这种方法看起来与分析哲学的方法类似。后者通常首先对词汇下定义,对思想做概括,然后层层推理与辨难。我认可分析哲学方法的清晰与简洁,因此将其运用到了写作中。不过,这种方法也有其隐患,特别是过于简化了特定观念的丰富意涵。尽管它试图枚举某观念在不同层面上的含义,但由于疏于把握相关的意识与整体现象,它不能看到更多的定义以及它们内在的联系。基于简化了的理解与一孔之见,人们的论证遗漏了他们所未看到的内容,就像盲人摸象一般,各执一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论,我将避免在未经细看、反思与勾连的情况下,单凭常识武断地下定义。相反,我将首先检验不同的定义与理解。对于情感与心性话题来说,我们特别需要透过细致的描述来展示不同的理解。我们将不再直接地断言情感的本质以及它在伦理学与认识论中的位置。相较之下,我们首先要搞清楚所说的是哪一种情感。人们总是有意或无意地预设了某种或某些情感作为他们讨论情感的出发点。进一步地,我们也不再直接地断言某种特定的情感,而要首先分析它的不同面向。譬如,如果没有认识到自己所言的羞耻是哪种类型,没有认识到其他可能的类型,人们对羞耻下的总体断言就缺乏合法性。用胡塞尔的话说,我们需要“将普遍命题的大票面钞票兑换成接近实事的细致分析的小零钱。”只有建立在细致描述的基础上,我们的结论才能是无偏颇的。此种认识对于儒家心学研究来说,更是必要的。

  广义上的儒家心学肇始于孟子,经由朱熹的同时代论敌陆象山的发展,在王阳明那里达到了顶峰。与其他流派的学者不同,心学家较少谈及形而上学与宇宙论的概念,如无级、太极、太虚、太和、阴阳、五行,而是强调活生生的人类经验与感受。朱熹所代表的理学家侧重理性与法则,相比而言,心学家更为重视道德情感。对于理学来说,尽管“心”可透过认知活动以相合于其依据“理”,心与理仍在本质上是相分离的两种东西。理想的(合理的)“情”是“心”通过遵循“理”所发出来的;在这个意义上讲,“心”连接、统合了“性”与“情”。不同于理,心并不能作为道德的来源与道德行动的根本动力。理是形而上的、客观的,而心是纯经验的、主观的。儒家心学与之形成显明的对比,对其来说心与理是相互关联的(correlated)。理既客观又主观,既超越又内在;心既主观又客观,既内在又超越。

  没有对心之现象全面而又细致的描述,任何对儒家心学的赞扬与批评都将是缺乏坚实根基的。因此,通过证成和发展儒家心学的核心主张,本书试图推进中国哲学的研究发展。对心学来说,本心总是契合于理。换句话说,情感不只是偶然的,而有其内在的秩序。牟宗三将其称为“本体论的觉情”,这种称谓是非常合适的。不过,此种陈述仍稍显笼统,缺乏具体的内容以说服他人,也不能揭示某一道德情感是怎样相关联于某一德性或价值的。这要求我们依据心的具体活动来展示价值与感受如何内在于体验中。在这方面,现象学方法很有启发。一方面,它坚持对本质的追寻,拒绝相对主义、历史主义与心理主义。另一方面,现象学认为本质是在心的活动中呈现出来的,而不是隔绝地抽象地存在着。在意向性中,本质与直观相互建立彼此。现象学的还原摈弃偏见、媒介与无实质内涵的概念构造,使我们无中介地直面实事本身。实事本身可以被看作心的活动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本质。这种进路与儒家心学对本心与理的一致性与原发性之认可是一致的。

  目前学界关于现象学与中国哲学的对话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多数学者聚焦于胡塞尔或海德格尔,这两位无疑更契合于佛学与道家。由于对道德与宗教的共同关切,马克斯·舍勒与儒家更加具有亲和性。不过,关于这两者的比较研究还较为少见。本书致力于对此比较研究做出贡献。对于先天的价值与情感,儒家心学与舍勒的价值现象学是有相似观点的,不过它们对道德情感的表述不尽相同——早期舍勒对情感的描述毕竟是在亚伯拉罕传统的框架内进行的。凭借现象学方法,同时立足于儒家自身的文化与思想模式,笔者将澄清儒家传统中的体验结构。在此项澄清工作中,笔者将刻意避免现象学为人所批评的繁琐与虚玄面向,而以清晰和具体的方式呈现体验及其意义。此项细微的检验将展示怎样避免陷入两种诠释学的极端:要么将一种外在的框架强加给所研究的传统,要么将一种哲学传统隔离在其所谓的概念纯粹性中,无法与其他传统进行富有成效的对话。

  本书不仅贡献于中国哲学与比较哲学,还将贡献于一般意义上的哲学。在开展比较哲学或跨文化哲学研究时,我们不只是指出不同理论的异同。更重要的是,我们力图增进对相关现象的认识与对相关问题的理解。在本作品中,不同的理论将丰富彼此,并给我们提供一个深化的对世界与人生的看法。正是出于对情感与价值的关注,本书标题中的表述是“透过儒家哲学”,而不是“儒家哲学中”。儒学是探究情感与价值问题的主要资源,但不是唯一的资源。只有通过对不同观点的综合,我们才能获得对现象的整全理解。本书的写作不仅澄清中国哲学的特殊性,也澄清哲学一般问题。在阐述不同的情感与价值德性时,笔者的步骤是首先通过儒家与其他资源,澄清一般的情感体验;继而根据对情感的整全认识,进一步检视儒家对此种情感与其所对应的德性和价值的独特理解。第一步侧重通过特殊性寻求普遍性,第二步则侧重通过普遍性探求特殊性。

  这里还需要对一些用法做出简要说明。在笔者通常的使用中,“感受”与“情感”可互换。严格来说,感受比情感含义更广。例如,是非之心(approval and disapproval)或许不可被看作情感,因为其含有判断的特征。然而,由于是非之心是自发的反应,我们不能否认它们也是感受。是非之心是一种独特的感受(认知性感受或感受性认知),在宽泛意义上属于情感,但在狭义上却不属于情感。就狭义而言,情感意味着排除了判断的心灵(heart)的活动,尽管情感可以隐含判断;判断被视为心智(mind)的功能。此外,感受可以较为轻微和短暂,而情感通常是强烈、深刻的感受。由于本书的主题是对情感的探讨,因此尽管笔者完成了澄清是非之心与良知意涵的写作,[9]却不拟将其收入本书中。或许它们更适合置于笔者关于心学或阳明学专项研究的系列。

  道德情感相关联于价值和人格,就道德而言本质上是建设性的,尽管它们的偏离形式也可以成为破坏性的。道德情感可以是个人的(personal)感受,指向个人自己,不过在多数情况下道德情感是人格间的(interpersonal)。相较之下,非道德情感(non-moral emotions)包含了道德中性情感(amoral emotions)与不道德情感(immoral emotions)。就道德而言,前者是本质上是与道德无关的,而后者本质上是破坏性的。详细的阐述详见书中各章。

编辑:张晓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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