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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礼乐文化以德为核心由周公奠基

2017-10-09 09:38:00  作者:魏衍华  来源:孔孟之乡

  周公“制礼作乐”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它融合了夏、商和先周礼乐文明的精粹,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周监于二代”。由于传世文献“不足征”,长期以来有关周公“制礼作乐”的真实状况争论不休,自然也无从知道西周礼乐制度的高度和深度问题。从传世和出土文献的记载来说,周公“制礼作乐”并非都是原创或者独创,与此前的文化应是一种“因革”“损益”关系。西周礼制的基本内容应是夏、商和先周文化传统的总汇,周公的贡献是以先周传统“德治”为主线,参照殷商时期礼制的基本框架进行整合与创造,形成“新”的周代礼乐文明。而“积德行义”“敬德保民”是周公“制礼作乐”的根本和总纲,是中华传统礼乐文明活的灵魂。

  从始祖后稷到西伯姬昌,先周时期的历代族长,都从执政的精英文化和周围的“世俗文化”中不断汲取治国理政的思想和智慧,形成以农为本,又兼采诸长的礼乐制度。以北方文化为例,有学者说:“自其先祖开始,周人就与北方部族发生了紧密的联系。在经过数代的交往过程中,周人的文化中包含着北方青铜文化的成分,这不仅仅表现在用于战争的兵器和工具的吸收上,就是在西周礼器上也印记着北方青铜文化的因素,壶的装饰性纹饰是较为明显的例证。”还有学者说:“后来周公之所以能成为一代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固然是由他所处的时代造就的,但与周族长期形成的独特的民族精神对他的影响有关,特别是太王、王季尤其是父亲文王对他的影响更是密不可分。”其实,先周时期的礼乐传统是周公“制礼作乐”的基因库,是西周礼制的生命底色,与此同时周公的“制礼作乐”也强化了先周时期固有的文化传统,成为此后中国文化的最显著的标识。

  周公之所以能“制礼作乐”,成为影响中国古代文明传统的重要因素,既与先周时期奠定的以人为本的礼制传统有关,也与姬周所继承的夏商时期的文化传统有关,更与周公从“好学”到“博学”的品格有关。周公从殷商“无道”“弃德”的教训入手,这自然是周人行善修德传统的继承与发展。而“德”也成为周公“制礼作乐”的核心。这也是季文子说“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的原因。其实,周礼以“德”为指导思想也是先秦时期人们的共识,如晋侯使韩宣子来聘,当他“观书于鲁太史,见《易象》与《鲁春秋》”后,赞叹说:“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应该说,周礼乃至中华礼乐文化以德为核心则是由周公奠基的。

  礼乐要发挥作用,人君必须率先垂范。周公的“制礼作乐”既尊重先周时期周人的文化传统,也积极汲取夏、商文化的精髓,制定出适合现实需要的礼乐制度。作为西周政权的实际掌控者,周公位高权重,但他时刻能礼贤下士。在“制礼作乐”的过程中,周公所坚持的原则正是孔子所提炼的“三代损益”原则,主要体现在周公为政过程中对殷商礼乐,特别是礼俗文化的尊重与继承。周公所制周礼,并非想象中文化的断裂,也非传统的终结,而是已经融入到新的文化体系之中,成为以先周文化为主体的一种“新”的精英文化系统。

  随着新出文献的不断问世,人们开始重新回到礼制是沿袭、演进和损益的观点上来,也就是孔子所说的“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除自身主动的仿效外,商纣时期投奔于姬周的诸侯国君、士大夫更是为西周官制和礼制建设提供强大助力。周公的“制礼作乐”,不仅有殷商文化的助力,而且有殷商文化的助力。在诸多奔周的殷商故臣中,分量最重和最知名的当属商纣的庶兄微子启。周武王、周公对微子启极为重视,因为他到来的政治意义大于现实意义,为武王伐纣和姬周王朝的建立增添了更强的合法性。如果说大师、少师、微子启的奔周带来的是殷商的礼乐与祭祀文化,那么内史辛甲等的奔周带来的则是殷商的史官文化。在太史的职位上,辛甲无疑也将夏、商时期的史官制度与文化融入到周代的史官制度之中。此外,从殷商王朝投奔而来的太颠等朝廷重臣,都曾掌握着殷商精英文化。他们所带来的文化和制度,应当是西伯姬昌“改法度,制正朔”的重要基础,同是还成为辅佐武王攻伐商纣的重要参事。当然,由于商纣失德而投奔到姬周王朝的殷商故臣无疑是良莠不齐的,这些人中既有能为西周王朝兴盛提供助力的贤哲,也有不少是品行不端、心怀鬼胎的投机分子,这也是孔子说“才难”的原因所在。但从总体上看,从殷商投奔而来的有德、有位的殷商故旧大臣,所带给周公的是殷商的精英文化,周公在“因革”“损益”的基础上,做了相应的汲取,制作出不同于先周的“新”的周文化。

  周公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很高,被称为“元圣”,即中国礼乐文化的奠基人,或者称为第一位圣人。这种定位是伴随着人们将宏大的周礼系统制作权归功于周公的结果,是对三代礼乐文化的一种肯定。在传统上,长期以来人们还把《周礼》《仪礼》《诗经》等与礼乐相关典籍的著作权都归于周公。随着学者研究的深入,许多学者认为,所谓的“制礼作乐”并非都是周公的创作,这些礼乐制度是以夏、商和先周的文化传统为基础,以周公为首的西周初期的统治者为稳定统治,规划秩序,建立了一整套成熟的礼乐制度。由于“文献不足征”的缘故,周公所制周礼的原貌已经很难再现于世,学者们相对统一的意见是,周公以西周“积德行义”“敬德保民”的传统为总纲,也就是学者所说的“用‘德’来概括原始礼”,制定出包括官制、刑法、仪式为主体的“礼”和包括舞乐、乐章在内的“乐”,使礼、乐相互配合,相互为用,共同体现周礼之德治精神。

编辑:肖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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