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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在贵州省赫章县兴发苗族彝族回族乡初级中学,学生们在老师的指导下练习苗族芦笙器乐及排练苗族舞“地龙滚荆”。近年来,为有效传承民族文化,赫章县在民族乡镇中小学积极开展民族文化传承教育。
芦笙是少数民族特别喜爱的一种古老乐器之一,是民族节日中必备的乐器,在苗族地区广为流传。中国大地上,只要有苗族人的地方,就有芦笙。芦笙是苗族文化的一种象征,苗族芦笙在表演吹奏方面把词、曲、舞三者融为一体,保持了苗族历史文化艺术的原始性、古朴性。在贵州各地少数民族居住的村寨,素有“芦笙之乡”的称誉,逢年过节,他们都要举行各式各样、丰富多彩的芦笙会,吹起芦笙跳起舞,庆祝自己的民族节日。
苗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人人会唱歌,人人会跳舞,几千年来,歌舞伴随着苗族的历史,生动地反映出苗族人民的生活。苗族的歌舞,最富有山野味,古朴、粗犷的风格,最能表达他们真挚、纯朴的思想情操,也最能使人感受到民间艺术的真、善、美。早在北宋年间,苗族的歌舞已经名闻遐迩,在京城引起轰动。《宋史·南蛮曲南蛮传》载:“一人吹瓢笙,如蚊蚋声,数十人联袂宛转而舞,以足顿地为节。”事实上,苗族的舞蹈起源很早,从它那原始、古朴的风貌即可看出,许多舞蹈都与丧葬祭祀、恋爱婚姻和生产、生活有关,只不过因远古没有记载,自明代起才见诸史籍。
10月12日,在贵州省赫章县兴发苗族彝族回族乡初级中学,学生们在老师的指导下练习苗族芦笙器乐及排练苗族舞“地龙滚荆”。近年来,为有效传承民族文化,赫章县在民族乡镇中小学积极开展民族文化传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