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尼驾说者也,不在兹儒乎?
李注:“驾,传也。”案:文选陆机吊魏武帝文注引作“仲尼之驾税矣”;又引李范(上脱“弘”字。)曰“税,舍也”。是李本“驾说”作“驾税”,上有“之”字;“者也”作“矣”。今本挩李注诂“税”之词,正文复异,(古“税”字亦作“说”。或李本正文亦作“说”,选注所引,亦用正字。)知非李本之旧。又案:注文“驾,传也”三字如系李注,似“传”字当读传遽之“传”,今下注又云“传言”,知非李注。
如将复驾其所说,则莫若使诸儒金口而木舌。
李注:“金宝其口,木质其舌,传言如此,则是仲尼常在也。”案:李本“说”字亦当作“税”。驾其所税,谓驾其既息之道也。今注以传言为训,明系以“言”训“说”,亦非李注。
螟●之子殪而逢,蜾臝祝之曰:“类我,类我。”久则肖之矣。速哉!七十子之肖仲尼也。
李注:“肖,类也。蜾臝遇螟●而受化,久乃变成蜂耳。七十子之类仲尼,又速于是。”案:文选刘伶酒德颂注引“●”作“蛉”,(太平御览九百四十五、广韵十五青、叶大庆考古质疑六、史容山谷诗外集注二引同。广韵二十四果又作“臝”作“蠃”。)引“速哉!七十子”作“速哉!若二三子”。又引李轨注云:“螟蛉,桑虫也;蜾蠃,蜂虫也;肖,类也。蜂虫无子,引桑虫蔽而殪之,幽而养之,祝曰:‘类我。’久则化而成蜂虫矣。速疾哉!二三子受学仲尼之化疾也。”据彼引,是李本“七十”作“二三”,注文亦殊。今本惟“肖,类也”三字与同,嗣外均非李注,即正文亦非李本也。
羿、逢蒙分其弓。
案:分当训裂。
师哉!师哉!桐子之命也。
李注:“桐,洞也。桐子,洞然未有所知之时,制命于师也。”案:嘉佑本注文“洞也”作“侗也”,下“桐子”亦作“侗子”,当据正。汉书礼乐志:“桐生茂豫。”颜注训桐为通。刘攽刊误云:“桐,幼稚也。杨子曰:‘师哉!师哉!桐子之命。’”据彼说,盖以“桐”谊同“僮”。俞正燮云:“桐读为僮。”(癸巳存稿。)本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