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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法言》附录一 刘师培杨子法言校补 (四)
[问道卷第四]
2008-01-02 11:43:00 作者:汉 扬雄撰 晋 李轨注 来源:


  或曰:(音义云:“天复本无‘或曰’二字。”)“事虽曲而通诸圣。”
  案:“或曰”二字衍。
  请问礼莫知。(音义云:“天复本作‘请问莫知’。”)李注:“言已有礼制,则有尊卑。”案:“礼”字涉注而衍,温公从天复本,是也。
  或问:“雕刻众形者匪天与?”曰:“以其不雕刻也。”
  案:北堂书钞百四十九引“雕刻”作“刻雕”。(引“曰”作“因”,误。)
  如物刻而雕之。
  案:御览二所引叠“物”字,是也。
  及搥(音义云:“旧本皆从手。”案:据此则音义所据本不从手,当作“槌”。)提仁义。
  案:宋云翻译名义集半满书籍篇引“搥”作“槌”。
  惟圣人为可以开明,佗(考异云:“一本作‘他’。”)则苓。
  案:管子宙合篇云:“明乃哲,哲乃明,奋乃苓,明哲乃大行。”下文释之曰:“奋,盛;苓,落也。”彼文明、苓对文,(此文“开明”,“开”与“闿”同。李注训发,似非。)与此文同,即此文所本。苓义诂落,当从彼说。
  或问(世德堂本作“曰”。)“太古涂民耳目”。
  李注:人以为太古不(世德堂本作“下”。)如绝礼乐以涂塞人之耳目。”案:文选剧秦美新云:“弛礼崩乐,涂民耳目。”亦即绝礼乐言。彼注引六韬云:“先涂民耳目。”据李云,涂塞似亦读“涂”为“●”。
  御失其道,则天下狙诈咸作敌。
  李注:“失其御则反间(考异云:“宋刻一作‘闻’。”)背叛。”案:范祖禹唐鉴六引“敌”作“逆”,与注义合。
  刀不利,笔不铦,(音义云:“或作‘钻’,误。”)而独加诸砥,不亦可乎?
  李注:“刀钝砺之以砥,笔秃铤削(世德堂本作“铦之”。)以刀,申、韩行法,欲以救乱,如加(世德堂本无“欲”字、“加”字。)刀砥,亦所以利也。”案:意林及御览三百四十六引“独加诸砥”作“宜加砥(御览作“●”。)削。”据注,以砥释刀,以铤削释笔,“削”字应有。
 


编辑: 王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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