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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施:“合同异”而“天地一体”
2007-05-19 13:26:00 作者: 来源:

    尚在明清之际,方以智就已察觉历来所谓“名家者流”非可一概而论,但只是到了20世纪30年代初冯友兰着《中国哲学史》(上卷,1931)时,名辩的派系才有了切近真趣的划分。冯氏指出:“(名家)当分二派:一派为‘合同异’;一派为‘离坚白’。前者以惠施为首领;后者以公孙龙为首领。”(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第268页)此后,这一对名家两派的分判在学界赢得了持续的认同。不过,更多地赞同这一划分的学人往往将“合同异”与“离坚白”置于相互驳诘的地位,而实际上,“合”只是“合同异”而非“合坚白”,“离”也只是“离坚白”而非“离同异”,“离”、“合”在这里并不构成真正的对立。相比之下,这一划分的始作俑者显然要清醒得多,他说:“惠施、公孙龙代表名家中的两种趋向,一是强调实的相对性,另一种是强调名的绝对性。”(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00页)尽心于“实的相对性”与穷究于“名的绝对性”乃理路的错落而非论旨的抵牾,二者虽各执一端,却并不妨碍其相须而行。可憾的是,冯友兰毕竟未能深察隐贯于两种思致中的价值取向的相契,这相契原是名家两派“相与乐之”(《庄子·天下》)而非相与仇之的底细所在。

 

 

    “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可惜其著述散轶殆尽。《汉书·艺文志》尚著录有《惠子》一篇,而至少在隋唐之后,人们欲一窥当年惠子施辩的风采,就只能借重散见于某些古代典籍的辑录或评说性文字了。在可资钩稽的若干片断中,《庄子·天下》所辑惠施“历物之意”的十个论题最可提挈论主取譬而辩、“遍为万物说”之要略。
编辑: dz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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