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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齐民要术》
2007-10-13 10:06:00 作者:贾思勰 来源:

一、引言二、北宋系統本

  (一)校刊較精的崇文院刻本

  (二)錯誤很多,另有特長的日本金澤文庫抄本

  (三)豬飼彥博「校宋本」

  三、南宋本校改的得失

  (一)龍舒刻本及黃、勞校宋本

  (二)唯一完帙不缺的宋本——明抄南宋本

  四、從農桑輯要看元代的校改

  五、明代刻本的嚴重錯亂

  (一)開始錯亂的湖湘刻本

  (二)校刊最壞的秘冊彙函——津逮秘書本及其不良影響

  (三)津逮本在國外的貽誤——日本山田羅谷刻本

  六、清代勘誤工作的努力及其成就

  (一)勘誤工作的兩大系統

  (二)吾點系統本的來歷及其發展經過

  (三)吾點的精確校勘

  (四)漸西村舍本校勘的疏淺

  (五)黃麓森校本的比較深入

  (六)黃廷鑑系統的初校本——學津討原本

  (七)黃廷鑑的進一步的校勘

  (八)張定均和張步瀛的累續加校

  七、現代科學知識的整理

  (一)齊民要術今釋

  (二)日譯本齊民要術

  一、引言

  《齊民要術》十卷,後魏賈思勰撰,在我國現存完整農書中是最早的一部,其著作年代距今約一千四百四十餘年。由於年代久遠,經過輾轉傳抄和翻印,中間演生了不少錯字和脫文,是現存最難讀的大部頭農書。據現有文獻記載,它的最早刻本是北宋初期的崇文院刻本,前此大概還是在抄寫流傳階段。由抄本至崇文院刻本,已經存在著一些錯字。以後每經覆刻一次,就多一次改動和錯誤,至明代達到最嚴重的錯亂程度。清代乾嘉以後開始糾正明代刻本的錯亂,取得一定的成績,但離開原書還很遠很遠。近年有石聲漢先生的《齊民要術今釋》及日人西山武一、熊代幸雄二氏合譯的《齊民要術》出版,進一步消除遺留的很多問題,使《要術》更接近原書一步。

  我們在前人已取得成就的基礎上,對《要術》進行較深入的校釋工作,得到前人的幫助很大,但也頗有不敢從同的地方。要求正確的解釋,需要勘正脫訛;弄清楚脫訛的根源和它們遞變的痕跡,是勘謬工作所必需的。一人之誤,可以使後人以訛傳訛。經過長期的流傳,脫訛之來,多種多樣。正確的校正往往被刻書人所埋沒,以致錯校流衍蔓延;甚或隨手予奪塗鴉,增加嚴重錯亂,影響國內外學術界的引用和翻刻。比較各種版本、抄本、稿本和校本,脫訛演變的來龍去脈,基本上可以搞清楚,則正本清源,去訛存真,也就不難。因將歷代校勘經過、各人的校勘態度及其質量,略為分析,並予評述,以明其得失。其中有吾點、黃麓森及黃廷鑑、張步瀛等校本,是未經刊刻的僅有稿本,校改多屬正確,本文特予佈露,以見前人研究《要術》的成果。歷代《要術》各種校本,列表如下(本文專談校勘方面,其有關版本流傳,另詳《齊民要術主要版本的流傳》):

  時代版本、抄本或校本簡稱出版或抄校年份備註北宋崇文院刻本院刻一○二三至一○三一年僅存第五、第八兩卷

  日本金澤文庫抄本金抄一二七四年第三卷

  日本豬飼彥博「校宋本」

  一七六一至一八四五年南宋張轔的龍舒刻本龍舒本一一四四年原本已佚,有黃、勞二種校宋殘本。

  (一)黃蕘圃校宋本第七卷中卷以下缺

  (二)勞季言校宋本第五卷第五頁以下缺

  明抄南宋本(四部叢刊影印)明抄一九二二年影印元農桑輯要的引錄輯要一二八六年農桑輯要所引錄,給後來影響很大,本文並予評述。

  明馬直卿的湖湘刻本湖湘本一五二四年

  胡震亨的秘冊彙函刻本秘冊本一六○三年

  毛晉的津逮秘書刻本津逮本一六三○年清日本山田羅谷刻本山田本一七四四年刻於清乾隆九年

  吾點校的稿本一八二一年左右

  袁昶的漸西村舍刻本漸西本一八九六年

  丁國鈞校的稿本一九○一年

  丁國鈞彙錄的「校勘記」稿本一九○一年

  黃麓森校「仿北宋本齊民要術」稿本一九一一年

  張海鵬的學津討原刻本學津本一八○四年

  黃廷鑑校的本子一八二五年後

  張定均校的本子一八四八年前

  張步瀛校的本子一八四八年近年石聲漢齊民要術今釋今譯一九五七至一九五八年

  日人西山武一、熊代幸雄合譯齊民要術日譯本一九五七至一九五九年後有重印第十卷未譯

  二、北宋系統本

  (一)校刊較精的崇文院刻本

  北宋天聖年間(一○二三至一○三一年)崇文院刻本是現存《要術》最早的本子,在我國早已散失,現在只有日本還殘存著第五、第八兩卷。一八四一年或稍早,日人小島尚質有該殘本的影寫本,除五、八兩卷外,尚有卷一的殘頁二頁。一九一四年羅振玉《吉石盦叢書》有影印本,已無二頁殘頁。我們所用,即小島影寫本與羅氏影印本(簡稱院刻)。

  宋代頒刻官書,例須先由館閣校勘,寫裝淨本,經過覆校無訛,然後雕板印頒。對參加校書的人,簡選極嚴,校書質量亦較高。《要術》南宋張轔刻本葛祐之《序》稱院刻為「崇文院校本」,正是經過這個較為精審的校勘程序的。但現在沒有早於院刻的本子可作比校,無從細核其校勘內容。不過就現存的兩卷殘本看來,裡面沒有空白、墨釘,錯、脫也不多,在他本錯亂不可讀時,取對兩卷,往往解決問題,可見校勘是比較精審的,而所用據刻原本距《要術》時代較近,也是比較完整的。它是現存舊本中最好的本子。

  校勘的質量,決定於校勘的態度。古人校書,常是選定最好的一本作樣本,不輕改一字,僅僅注明別本的異文。在不作校勘記的情況下,這成為一種正規的方法被採用。它的好處是保存原樣,避免主觀臆改,造成更多的錯誤。從院刻的內容上探索,它也具有這一特點,而為以後各本所無。這一特點,反映在若干條「一本」的校注中。

  院刻卷八《作醬等法》篇「以一銼●鐵釘子……釘著瓮底石下」。「銼●」下校注說:「一本作「生縮」。」其實這「銼●」二字,院刻所依據的原本是錯的,而「一本」倒是正確的。因為「銼」是鍋子,「●」即「銹」字,說成「用一鍋子的銹鐵釘子」,無論如何也講不通;「生縮」即「生銹」,那這句就簡單明瞭,問題就迎刃而解了。沈括《補筆談》:「鐵性易縮,時加磨瑩,鐵愈薄。」「縮」即「銹」字,後來改從金旁作「?」;《集韻》:「音秀,鐵生衣也」,即「銹」字。南宋本的明代抄本(簡稱明抄)改「銼●」為「鉎●」,義同「生銹」,改得正確。証明「銼」字實係「鉎」字的形近訛字。但院刻由於據刻的原本是這樣,忠實地保存原樣,特注明別本異文,留待後人校讎。

  院刻的缺卷,被保存在日本金澤文庫抄本(簡稱金抄)中。金抄卷十「藄〔九一〕」目下引《詩義疏》轉引《詩經?魏風?汾沮洳「言采其芵」句下,也有一條校注:「一本作「莫」。」按《毛詩》此句原作「言采其莫」。齊、魯、韓三家《詩》,也不見「莫」字有異文。而且《詩義疏》原宗《毛詩》鄭玄學,不可能它引《詩經》會作「芵」的(以後明抄等又訛作「英」)。這顯然是院刻原本的錯字,而「一本」又是正確的。但也由於原本如此,院刻照樣不改,特注明別本的異文。

  金抄卷十「夫編〔一三六〕」下校注:「一本作「編」。」二字相同,失去校注的意義。實際是校注的「編」字院刻原應作「漏」,被金抄抄錯的。卷六《養牛馬驢騾》篇「治驢漏蹄方」的兩個「漏」字,金抄均訛作「●」,卷九《素食》篇「薤白蒸」的兩個「漏」字,又均訛作「●」。証明這裏這個也是「漏」字,被金抄習慣地錯成「編」形。《太平御覽》卷九六○正引作「夫漏」。「夫漏」即「夫漏子」,在本草書中,唐?陳藏器《本草拾遺》最先採入,李時珍認為就是鳳尾蕉。鳳尾蕉今名蘇鐵,屬蘇鐵科。說明院刻原文應是「一本作「漏」。」這個也是別本作「夫漏」是正確的,而院刻原本作「夫編」是錯的,院刻採取同樣的校勘態度,注明異文,存誤不改。

  院刻校書的特點是忠實地不加己見,並提供不同資料作後人參校,但這也是它的缺點。缺點在有錯不改,如無別本異字可資校注時,將使錯脫流衍,並易啟後人迷惑。後來發展至於使清?阮元校勘宋本《太平御覽》認為如果改掉一個宋本的錯字就「不能見重後世」,流弊所至,有「死校」之失。由於院刻具有較高的正確性,在後人的校勘中頗有有錯也不敢相信別本的情況。弄清它校書的體例,可以破除這種迷信。

  (二)錯誤很多、另有特長的日本金澤文庫抄本

  金澤文庫抄本是院刻系統的抄寫本,於日本文永十一年(一二七四年)依據仁安元年(一一六六年)的抄本轉抄。仁安抄本早已亡佚。金抄現亦缺第三卷。這個九卷的金澤文庫抄本(簡稱金抄),一九四八年由日本農林省農業綜合研究所影印出來。前此楊守敬、羅振玉等都聞名嚮往該本而未及見。我們所用就是這個影印本。

  仁安抄本抄竣後曾和原本校對過二次,在幾天內完成二校。金抄抄完後也和仁安抄本校對過,並於二年後(一二七九年)借得近衛羽林所藏另一院刻系統本進行覆校。對金抄來說,它所努力的是力求和原本一致,是校對而不是校勘。書中校字滿紙,收到校對的相當效果,同時也說明初抄的粗疏。

  金抄的校字都夾寫在原文旁邊,間亦插寫進缺文的空白中。有四種情況:(一)校字添注在原文左旁,下面並標上一個「摺」字,表明所校是根據「摺本」(指近衛羽林本)而來。包括錯字和脫文,所校最多,也較精密。(二)校字添注在右旁,無「摺」字標記,所校較少,並且僅及脫文,沒有校到錯字的。(三)原文兩字之間加一小圈,表明這中間有脫文。這個大都已經校補上,也間有剩著空圈未補上的。(四)左旁還有「摺有闕行」的夾注,表示摺本原係分段提行另寫而金抄接寫不分段。這四種情況,(一)(二)為什麼有那樣的不同,原因不明。(三)的小圈,確有脫字,既知有脫字,為什麼又有剩著空圈不補的?否則又何從知道有脫字?無從推測。(四)的校記,及於段落,可謂精細。

  左旁「摺」的校注,可能是金澤文庫的創立人北條實時所親校,比右旁精密得多,許多錯誤,依靠這個得到校正。校對認真細緻,反映出依照原樣一絲不改的態度。金抄有許多當時日人特別寫法的字,如「底」的寫成「●」,「瓜」的寫成「?」等,摺校都給校正了,特別「忌」的校改為「●」(俗寫),更見依樣不苟。但這個摺校沒有校完全書,因為在卷六中卷以後,就不再有「摺」校出現。據卷四末尾的抄校題記,該卷摺校完成於「建治二年(一二七六年)後三月九日」,而北條實時死於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所以卷一、卷四題記曾說:「書寫點校的詳細,記於第十卷的裏頁」,但現在第十卷的裏頁卻沒有這種詳記,大概原來準備在校完全書後再寫,而事實上沒有能夠寫上。卷七以下現存的北宋本只有金抄,南宋本只有明抄,金抄是唯一校正明抄的北宋本,但由於沒有完成摺校,不能使金抄更好一些用以校正明抄,這對《要術》來說是很可惜的。

  金抄雖經二次校對,脫、空、倒、錯,仍然留著不少,卷六以下更多。上舉「漏」字的例,卷六的兩個已經摺校改正,卷九的兩個依然錯著作「●」。此外間有句子重複和割一作二的字也沒有校正。相類似的字,如「未」、「末」,「土」、「士」,「且」、「旦」之類,往往互誤,不能作準。別寫字又多,如「斥」寫作「●」,「夏」寫作「●」,「斷」寫作「●」等等,特別是「?」旁寫作「才」旁(很像從木),從「巠」的字寫作從「至」等,最易誤認,須要全書比對,摸透別寫的習性,浪費時力。我們就曾因孤立冒認而致誤,如誤認「把」為「杷」,誤認「脛」為「胵」(雞肫)。現在誤認的也還有,如《今釋》誤認「●」為「淅」(六六八頁),日譯本誤認「●」為「●」(下冊一八四頁)等。金抄錯誤之多,出乎一般抄本之外,有很多地方,需要明抄來校正。我們很懷疑仁安抄本據抄原本和金抄據校的近衛羽林本都不是崇文院原刻(另詳《主要版本的流傳》)。

  雖然如此,由於金抄不錯不脫的地方還保存著院刻的原樣,這些地方,具有為他本所不及的校正能力,在今天仍不失為有其特長的善本。去訛存真,金抄優點顯現。試舉一例,略作瑕瑜互見的說明。卷二《種芋》篇的一段,金抄原文如下:

  「案年(芋之誤)可以救饑饉,度凶年(脫凶字)。今中●(國之誤)多不以此為意,後至有耳曰(目之誤)所(脫所字)不聞見者。及水、旱、風、蟲、霜、雹之●(災之誤),便能餓死滿道,白骨●(交的別寫)揚(橫之誤)。知而不種,坐致泯滅,悲夫!人君者,安可不督課之●(哉之誤)?」

  在六八字中,脫訛多至九個,經過一再校對,還有這樣多的錯誤,非一般抄本所能想像。但另一方面,也正有不錯的字,可藉以校正他本。例如「君」,明抄誤作「居」,錯誤明顯,還容易改正。而「後至」,南宋本系統誤作「後生」,明清刻本誤作「後生中」、「後生至」,乃至「後生中至」,愈添愈多,可還是南宋本的意思。按這段話的上文是引他書記載有某官吏教民預種芋艿得以度過荒年的故事。賈思勰的這段按語是指責當時一般官吏多不重視這個問題,即使有人提醒他,也竟至於有耳不聞,下文明說「知而不種,坐致泯滅」,所稱「後至有耳目所不聞見者」,正是指這個說的,不是指「後生」。如果指「後生」,則「後生」既未聞未見,怎能責備他們「知而不種」?況且就史實說,僅據《魏書?靈徵志》所載,在《要術》前後的幾十年中,即自魏孝文帝延興四年(四七四年)至東魏孝靜帝興和四年(五四二年)的六十八年中,計大水災十八次,大風災二十九次,大雹災十次,大雪災五次,霜災三十一次,霧災八次,蝗、螟災二十二次,合計一二三次,還沒有包括旱災,平均已將及每年二次。後生沒有聞見過災荒,更和史實不符。如果「後生」作「後世」講,那聞見得還要多。所以這裏只有金抄作「後至」是正確的,以後各本都錯,應據以校正。

  綜上所述,金抄的校正,限於就原本校復原樣,沒有達到一般的水平。院刻的所以有較高的正確率,由於時代較早,據刻原本較好,校刊較精。二者的效果雖有不同,要求保存原樣的態度是一致的。而「臆改」之風,始於南宋。金抄單獨使用,缺點居多,配合他本使用(主要是明抄),先去其訛,則可以顯現其保存院刻正確部分的優點。

  (三)豬飼彥博「校宋本」
编辑: 王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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