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绝笔,是说当年孔子编写《春秋》的时候,忽然放下了手中的笔,从此不再继续编写了。
孔子为什么要《春秋》绝笔呢?
《春秋·哀公十四年》“西狩获麟”词条中,晋杜预注:“仲尼伤周道之不兴,感嘉瑞之无应,故因《鲁春秋》而修中兴之教。绝笔于‘获麟’之一句,所感而作,固所以为终也。”《孔子编年》卷五说:“春,西狩于大野。叔孙氏之车子鉏商,获麟,折其前左足,载以归。叔孙氏以为不详,以赐虞人。孔子观之,曰:‘麟也!胡为来哉!胡为来哉!乃反袂拭面涕泣沾襟。’叔孙闻之,然后取之。子贡问曰:‘夫子何泣尔?’孔子曰:‘麟之至,为明王也,出非其时而见害,吾是以伤焉!’先是,孔子因《鲁史记》作《春秋》。……及是西狩获麟。孔子伤周道不兴,感嘉瑞之无应,遂以此绝笔焉。”
通过以上记载可知,鲁哀公十四年(前841年)春,鲁国在大野围猎,大夫叔孙氏的车手鉏商获得了一只怪兽,大家都以为不吉祥。孔子看了说,这就是瑞兽麒麟!并叹息嘉瑞之无应,吾道之穷矣!于是停止了《春秋》的编写。
获麟的地点大野,即今山东嘉祥县的获麟堆。《嘉祥县志》记载:“获麟堆在县西二十五里。”这个地方也可以说是在钜野县东,也可以说是在鲁国都城曲阜的西边,因而《春秋》记作西狩。《史记·孔子世家》曰:“鲁哀公十四年春,狩大野。”集解引服虔曰:“大野,薮名,鲁田圃之常处,盖今钜野是也。”正义:“《括地志》云:‘获麟堆在郓州钜野县东十二里。’……《国都城记》云:‘钜野故城东十里泽中有土台,广轮四十五步,俗云获麟堆,去鲁城可三百余里。’”嘉祥为古钜野分置之地。《水经注》亦云“昔西狩获麟于是处。”
《春秋》是因获麟而绝笔的,因此又称《麟经》。《孔丛子·记问》还称孔子见获麟“乃歌曰:唐虞世兮麟凤游,今非其时吾何求,麟兮麟兮我心忧。”麒麟是祥瑞之兽,是圣王盛世的象征,而此时没有圣王,更不是盛世,麒麟居然出现,且麟出而死,这正说明孔子无法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只能是“吾何求”、“我心忧”了。
麒麟还被称为仁兽,许慎《说文》云:“麒,仁兽也,麋身牛尾一角;麐(麟),牝麒也。”段玉裁注云:“状如麕,一角,戴肉,设武备而不为害,所以为仁也。……按何法《征祥记》:‘麒麟者,牡曰麒,牝曰麟。’……许云仁兽,用公羊说,以其不履出虫,不折生草也。”《礼记·礼运》记曰:“山出器车,河出马图,凤凰麒麟,皆在郊棷。”王充《论衡·讲瑞篇》则说:“麒麟,兽之圣者也。”
那么,麒麟具体又是什么样子?《诗经·周南·麟之趾》陆机疏曰:马足,黄色,圆蹄,音如黄钟大吕,行走有规矩,不履生虫,不践生草,不群居,不侣行,不入陷井,不罹罗网。《辞海》解释说:“麒麟状如鹿,独角,全身生鳞甲,尾象牛。”旧时民间有麒麟送子的年画,把麒麟画成龙头、狮身、牛蹄、羊尾,全身有金鳞甲。近有人考证,说是古时所说的麒麟,其实就是现在叫“四不象”的动物,属于鹿的一个种类,在我国的东北地区,依然生存。
尽管孔子因“获麟”而停止了《春秋》的编写,这并不影响《春秋》的历史价值,它依然是一部伟大的不朽之作。章太炎《国故论衡·原经》说:“《春秋》之所以独贵者,自仲尼以上,《尚书》则缺略无年,《百国春秋》之志,复散乱不循凡例。又以藏之政府,不下庶人,国亡,则人与事偕绝。……令仲尼不次《春秋》,今虽欲观定哀之世,求五伯之迹,尚荒忽如草昧。夫发金匮之藏,被之萌庶,令人不忘前王,自仲尼始。”
《春秋》一书,是孔子根据《鲁春秋》修改而成,记载了上自鲁隐公元年(前722年),下至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间的历史,包括鲁十二个国君,共242年。《孟子·滕文公下》:“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孔子作《春秋》,目的在于惩恶而劝善,所以“《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史记·孔子世家》)其文“微而显”、“志如晦”、“婉而成章”,因而字字包含褒贬,此即所谓“春秋笔法”。而语言又极其精炼简洁,最短的只用一字,最长的也不过四十多字。后世学者每每从字里行间搜寻着微言大义。
如果说孔子整理《诗》、《书》、《礼》、《乐》、《易》有“信而好古”之习,那他整理《春秋》则完全是着眼于现代的。孔子修《春秋》,为感于乱世而作,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性和责任感。他是用自己的方式,对所处时代的二百余年历史进行反审,并以王公大夫为其审视与评判对象,借以达到警世和垂教后世的目的。这样做,是孔子把历史用于现实政治的一项创举。
《庄子·天下篇》说:“《春秋》以道名分。”十分明确地指出,孔子修《春秋》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正名分”,也就是要端正名分的道德内涵,使社会各级成员的思想行为符合一定的道德规范,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孔子奋斗数十年,深感自己在政治社会中不能实现正名理想,故修史以申述己意。
正名思想在《春秋》中还有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尊王攘夷。尊王,即尊崇周天子的共主地位,使周天子作为各地诸侯之共主实有其名;攘夷,即抵御夷狄对中原的侵扰,以华夏文化统帅夷狄文化,其义亦在正名之列。如《春秋》开宗明义,于首条隐公“元年春”下标明“王正月”,按照《公羊传》的解释,是针对当时各地侯国混用夏、商、周三正(历法)的情况,以周天子颁布的周正统一纪年,其尊王之意甚明。
道义,是《春秋》所要力图体现的重要内容。皮锡瑞《经学通论·春秋》说:“《春秋》有大义,有微言。所谓大义者,讨乱贼以戒后世是也。所谓微言者,改立法制以致太平是也。”《史记·滑稽列传》说:“孔子曰:‘六艺于治一也。’《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神化,《春秋》以道义。”《孟子·离娄下》说:“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取之矣。’”
其次,《春秋》的特点还在于“寓褒贬”以示劝惩。以弑父弑君为例,书中对此行为一般持批评态度,但也视具体情况不同而采用不同笔法,以示褒贬不一。如《春秋》隐公四年三月,书“卫州吁弑其君完”。同年九月,书“卫人杀州吁于濮”。此因州吁弑君自立,故直书以正其罪。州吁已为卫君,而不称君,是因为孔子认为他君不像君,故不书“君”,而书曰“杀”,以表示卫州吁为国人所共弃。
《春秋》记载最多的是政治活动,其中又以各国间的征战比重最大,约占全书的百分之四十;会盟和朝聘各占百分之二十;婚丧、祭祀等占百分之十;还有百分之十专记日月食、星变、虫灾、地震、山崩、雨霜、雹冰、水旱等自然史方面的变化。在写法上甚为简洁,全书仅用一万七千余字。叙述史事大多省略史实过程,仅记结果或结论。
孔子是私人修史的开创者。在殷、西周及春秋前期,只有史官才掌握历史资料并编纂史书。直到春秋后期,随着社会政治变动的剧烈,官府对史学的控制才稍微放松。加以孔子过去在鲁国做过高官,又是著名的学者和教育家,他的一些学生与官府有密切联系,他才能看到鲁国和周王室的史料,编写《春秋》。所以,孔子作《春秋》,既是我国史学史上的第一部编年史,也开创了后世私人修史的先例。
有的时候,我们在想,如果没有因“获麟”而导致的“《春秋》绝笔”的话,《春秋》会不会在中国史学史、经学史、文化史上的地位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