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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舞剧《兰》亮相泉城 展示儒家君子品格

2016-01-09 16:25:00  作者:解颉理 葛言  来源:新华网

1月8日晚,以现代艺术手法展现传统儒家思想的大型舞剧《兰》在山东省济南市省会大剧院亮相。(林小木 摄)

 

 

 

 

1月8日晚,以现代艺术手法展现传统儒家思想的大型舞剧《兰》在山东省济南市省会大剧院亮相。(林小木 摄)

    新华网济南1月9日电(解颉理 葛言)1月8日晚,以现代艺术手法展现传统儒家思想的大型舞剧《兰》在山东省济南市省会大剧院亮相。这部由山东省艺术研究院和山东省戏剧创作室创作的舞剧,用舞蹈的语言、创新的形式展示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与精华,将在省会大剧院开始为期3天的阶段性演出。

    据介绍,舞剧《兰》是山东省“大师引进工程”重点科研项目《儒学与艺术学论丛》科研成果转化后的艺术实践项目,该剧编剧邱晓晨正是其中《儒学与舞蹈》一卷的专题负责人。“孔子一生追求兰之意境,有‘兰当为王者香’的话语,在孔子的思想中,兰是一种精神,因此在舞剧《兰》中,兰不是单纯的自然物象,而是一种象征和精神追求。”邱晓晨说,把兰之品格寓意、儒学精神之内核融于舞剧的主体中,剖解兰之意,描绘兰之象,展现兰之境,舞动兰之梦,把兰之风格、君子之品格完美结合,阐发孕育其中的儒家核心思想,塑造当代中国价值观,感受中华儿女代代相传、延绵不绝的精神信仰,传递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对君子品格的塑造、坚守和追求。

    “山东省艺术研究院和山东省戏剧创作室肩负着传播儒家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使命,”山东省艺术研究院院长张积强说,2014年年底,以山东省艺术研究院音乐舞蹈研究所为班底的主创团队组建,2015年5月起,经过多次沟通和研讨,最终确定由台湾编舞家孙棁泰、李国治等主创人员与山东省艺术研究院、山东省戏剧创作室创作力量共同组成舞剧《兰》主创团队,使得舞剧《兰》成为横跨海峡两岸、共叙传统文化、携手创新突破的前端性艺术精品。

    舞剧《兰》由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生担任演出,这支平均年龄20岁的演出队伍从去年10月中旬就开始排练。“舞剧《兰》的舞蹈语言和舞蹈形式不仅是多彩的绚丽舞姿,更是其背后所书写的儒家文化意义。”张积强说,兰花之姿态、神韵感人,能描画得好绝非易事。舞剧《兰》运用肢体语言的长处,独特而精准地将“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止至善”的儒家道德精神、道德自信和永恒价值传递给观众,带来与其他艺术全然不同的现场感与冲击力,沁人心扉。

    据悉,舞剧《兰》1月8日起在山东省会大剧院上演后,还将在山东省内巡演,有望成为山东省又一部品牌剧目。(完)

责任编辑:杨晓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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