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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后案》(王鸣盛)

来源:作者: 2017-11-20 15:15:00

  清代史学家、经学家王鸣盛考证汉代《尚书》古文经说的著作。王鸣盛(1722~1797)字凤喈,江苏嘉定(今属上海市)人。乾隆十九年(1754)进士。王自称著书的宗旨是“发挥郑氏康成一家之学”。他这部书是采辑而成的一部汉儒新注。王氏认为:伏生传《今文尚书》原有29篇,孔安国得孔壁中《古文尚书》后,以今文对读,又将今文尚书中的《盘庚》《泰誓》各分为三,从《顾命》中分出《康王之诰》,乃为今文34篇。孔安国的《古文尚书》多出16篇,其中《九共》又分为9篇,乃为增多的古文24篇。自孔安国递传至卫宏、贾逵、马融、郑玄、王肃都为34篇作注,“惟郑师祖孔学,独得其真”。这些汉儒所注的只限于此34篇,对增多的24篇并未作注,但有郑玄留下的篇目。自东晋伪古文、“伪孔传”出现后,34篇汉注亦亡佚。但是可以从其他书籍中将原有汉注辑出,以证明东晋以后出现的古文、孔传之伪。于是,王氏将涉及经、史、子、集各门类共131部著作中,搜集出其中所引用的郑玄、马融、王肃的旧注,分缀在《尚书》每篇每句之下。各章并加本人案语,以申郑说。若马、王所注与郑异者,“条晰其非,折中于郑氏”(《自序》)。有关东晋伪古文的材料,则集为《后辨》附录。是书草创于乾隆十年,撰成于四十四年,共31卷。刊本有《皇清经解》本。

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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