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术语_中国孔子网

象数之学

来源:作者: 2017-11-09 10:25:00

  古代儒家易学中以物象符号、数字表示事物关系和推测宇宙变化的学说。象数概念最早见于《左传·僖公十五年》:“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认为事物都有一定的形象和数量,象和数之间也有着内在的联系,所谓“象数相因而生”。龟占以象明吉凶,卜筮以数明吉凶(见占筮)。《左传》《国语》载有22条占例,是应用象数判断吉凶的实例,为以后象数学的发展提供了历史资料。战国中后期形成的《易传》初步从理论上阐述了象数原理。《系辞上》说:“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认为卦爻之数反映着事物的关系,穷尽卦爻之数就能判定天下事物之象。据此认识,《易传》常以象、数解《易经》。《易传》所谓的象有两种:一是卦象,即八卦与六十四卦所象征的事物及其关系;二是爻象,即阴阳两爻所象征的事物。数也有两种:一是阴阳数,如奇数为阳数,偶数为阴数;二是爻数,即爻位,以爻在卦中的位次表示事物的位置关系。《易传》的象数说,琐碎而复杂,但却是从理论上系统研究象数的开端。

  汉代易学的突出特点是重象数,至魏晋时,王弼等人黜象数而崇义理。宋代易学中象数之学大兴。象数学的倡导者,始于北宋初的华山道士陈搏,其易学继承了汉易中《参同契》的传统。他提出的易学图式,寓阴阳奇偶之数,含乾坤坎离之象,如先天太极图、龙图、无极图等。陈搏传其易学至刘牧和李之才,刘牧推崇河图洛书,李之才宣扬卦变说。其后传至周敦颐,将象数学引入儒学系统。周著《太极图说》,“立象于前,为说于后”,强调卦象的重要性,认为只有卦象方能表达义理,通过卦象表达儒学的宇宙论和伦理学。与周敦颐同时的邵雍,发展了李之才的卦变说,创立“先天象数之学”,着重讲数,主张“数生象”,在奇偶之数的基础上讲卦象的变化,他认为伏羲氏所画的先天图式,包括八卦次序图、八卦方位图、六十四卦次序图、六十四卦方位图等,尽备天地万物之理,天地万物的生成变化是按照先天象数图式展开的。南宋时期,象数学的阐发者有程颐的再传弟子朱震、朱熹的好友蔡元定及其子蔡沈等人,朱震主张有象而后有数,蔡沈主张有数而后有象。朱熹的易学,基本上属于义理派,但仍然吸收了象数之学的某些观点。直到清代,象数学仍是易学中比较活跃的一个分支。

  同汉易中的象数之学相比,宋代的象数学基本上排除了阴阳灾异和天人感应的迷信,将象数学进一步哲理化,特别是数理化,服务于儒家本体论、宇宙论的建立。

编辑:李婕

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