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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集 子谓公冶长“可妻也”

2025-09-16 14:27:35 作者:骆承烈

《论语·公冶长》第一章记: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絏之中,非其罪也。”孔子说:公冶长这个人,虽然身在监狱里,好像是犯了罪。其实他并没有犯罪。多年来民间传说着公冶长的故事。

公冶长,是春秋末年鲁国的一个青年人。此人多才多艺,热爱大自然。家里养了一些鸟。日子长了,与鸟熟悉了,便知道了鸟叫的内容,人们都知道他会鸟语。有一天,公冶长走在路上,迎面飞来一只鸟,对他说“公冶长,公冶长,南山死了一只羊,你吃肉,我吃肠。”公冶长听到后,没放在心上,继续走他的路。这只鸟追着他一直叫,他只好到南山去看看。

公冶长走到南山脚下,果然看见一只死羊,躺在地上。他还没来得及仔细看,后面来了几个人,吆喝着“抓到偷羊的人了。”几个人二话没说,就把公冶长捆绑起来去见官,罪名是偷羊。地方官没大审问,马马虎虎就按原告所说定了罪。公冶长几次申辩,地方官都不听,就被下到狱中。他老师及孔子其他弟子纷纷找地方官对他们讲理,过了几天才放了出来。公冶长受此不白之冤,既未咆哮如雷,未大吵大闹,又不停地据理力争。表现的很坦然。

孔子早知道公冶长是个好青年,经这场官司也表现的这么好,便在他出狱不久,把唯一的女儿嫁给他。这说明孔子识别人时,主要看此人的品质,不为—时的现象所迷惑,这正是孔子的高明之处。

《古今图书集成·禽虫典》记:一只鹞鹰给公冶长报信,说“南边有死獐,你吃肉,我吃肠。”公冶长一看,果然有一头死獐,公冶长拿去,却忘了把肠留下,得罪了鹞鹰,不久鹞鹰又向公冶长来报信,公冶长又到上次的地方,见很多人围观和议论着,他以为以是死獐,便说“是我打死的。”近前一看,是个死人,众人把他捉住,扭送邑宰。

邑宰对公冶长审讯,他据实相告,邑宰不信。这时檐前的麻雀唧唧喳喳乱叫,邑宰说“你懂鸟语,你知道他们说的什么?”公冶长听后说:“东乡有辆运粮车倒翻在地,撒了许多米。麻雀来这里告诉大家快啄米去。”邑宰派人去看,果然如此,便把他放了。

有一种说法,公冶长捡了只被老虎咬死的羊,被羊主控告,是冤案。

又一种说法,公冶长好心把鸟儿提供尸体的地方告诉老妇、老妇却告他害了自己的儿子。这些记载都是民间传说,不足为信。但有一点,都说他是冤枉的。

1984年,中国孔子基金会在曲阜举行第二次理事会时,我和舞蹈家张浔一起创编的。《孔子畅想曲》中,记齐国使者到鲁国蛮横地下书,公冶长顶撞了他,害怕鲁国的鲁定公将他治罪。孔子对鲁定公数谏不听,挂冠离鲁、离鲁前在监狱里让女儿与他结婚。用这种方式解释孔子这句话。当然也只是一家之言。

正确看待一个人,很不容易。像公冶长,蹲了监狱,刑满释放,一般人都对他看不起,而孔子却从实质上看问题。通过事实了解公冶长获罪是一冤案,他在监狱内或出狱后,都不应看不起他。孔子知道这个年青人道德高尚看得起他,还把女儿嫁给他,说明对他高度信任。这种做法,提供给人们一个看人的标准,不要看表面现象,对人应多方了解,认真分析,然后才能得出结论,才能不包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

【编辑: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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