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在哲学界,董平先生是有不小名气的;但让他在大众那里留下名声的,却是央视《百家讲坛》这个大平台。从《名相管仲》到《传奇王阳明》,他把中国历史舞台上的两位“名角”,更加立体地呈现在了民众眼前。董平先生学术志趣广泛,宋明理学、佛教哲学、印度哲学、浙学等都有所涉猎,并已把独到见解落实到了厚实的学术论著之中。本次访谈便围绕着董先生的研究方向而展开。

访谈嘉宾:董平 央视《百家讲坛》主讲人、浙江大学教授
问:浙江地域文化自成一统,但也有普遍特色。临海的地域因素对其有没有影响?为什么?
董平:仅就地域而言,浙江是中国的一个小省,地域面积不大,但同时也具有地域文化特征的多样性。明代王士性曾总论两浙东西的民习差异,王士性的观察与概括,比较真实地体现了两浙东西不同地域之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与之相应的不同民风习俗。民俗的多样性,也即是文化特征的多样性。总体上说“浙学”,则可以指两浙文化。“浙学”既是整体,具有其整体特征,同时也具有多样性。“浙学”的历史发展表明,在一般文化观念上持一种开放的包容态度,为切于现实世用而实现多元文化要素的价值整合,基于不同观念的批判而实现整合性创新,正体现为“浙学”或浙江文化的一般特点。这一文化特点的形成,与浙江地域特征的多样性以及民众现实生活情态的多样性是有关系的。
问:陈来先生认为,“浙学”的意义,在于“每一时代的浙学都作用于时代的社会、政治、思潮,发挥了重要的思想文化影响”,就是说“浙学”具有回应时代的特点。为什么“浙学”格外注重“经世致用”?
董平:所谓“经世致用”,即是要根据社会的现实状况来对它做出反思性批评,从而为现实社会的价值实现做出有效引导。事实上,“经世致用”并不仅仅只是“浙学”的特征,而是中国文化的整体特征。只不过在“浙学”当中,总是透着一股非常强烈而又清晰的历史意识,“天人之际”的追寻要通过“古今之变”的究诘来实现,道德性命的阐释要本原于现实的生活情态,这样方能真正实现“经世致用”。我个人以为,正是这种强烈而清晰的历史意识,使“浙学”体现出尤为明确的“经世致用”特色。顺便指出,把“经世致用”理解为“功利”或“实用主义”的有效性,是非常片面的。
问:有学者说,浙江是佛教发展最盛的省份之一。对此,您赞同吗?为什么?
董平:浙江是佛教最为发达的区域之一,这是合乎历史事实的。东晋以来直到隋唐,许多重要的佛教事件都与浙江有关。如关于“神灭论”的辩论、第一个中国佛教宗派天台宗的创立、三论宗创立者吉藏大师则住会稽嘉祥寺十五年之久(故又称嘉祥大师)、唐代禅宗盛时,曹洞、云门、法眼三宗的开派大师均为浙江僧人、五代时的吴越国,号称“东南佛国”,等等等等。佛教的发达,既与浙江的山水自然清幽之美有关,也与浙江文化的多元价值理念有关,它反过来又为浙江文化的整体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是一个“有意义的他者”。
问:王阳明被诸多人奉为偶像,他是如何一步步走向神坛的?
董平:王阳明得到古今中外许多人的敬仰,这是事实,但我认为他并未成为偶像,更未“走向神坛”。偶像是供人崇拜的,神坛则是远离人群的,而王阳明的思想,恰是平民的,是贴近生活的。人们敬仰他,主要还是出于对他的思想的信服。从历史事实来看,信服阳明学说而敬仰他的大有人在,同时批评他的学说而否定他的也大有人在,批评他而又重建其心学理论的还是大有人在,所以说他“走向神坛”而成为偶像是不合事实的。在今天,我们仍然相信王阳明的学说能够对现实社会发挥其独特作用,能够对现实社会的价值偏离起到纠偏作用,但也不需要把他作为一个偶像来崇拜,而应把他的学说付诸实践。
问:作为偶像,在您看来,他最打动人的地方在哪里?
董平:王阳明不是也不应是“偶像”,但不论是王阳明这个人还是他的学说,的确都有很动人的地方。就人而言,王阳明是一个很率真的人,他总是能够保持着清醒的理性精神,而对现实社会又保持着反思与批判的态度,他对社会的流行学说,则细加辨析、经由亲身实践而发现其理论与价值的偏失而予以匡正,他确信身心自得之学,是能够导向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胸次洒落”境界的。他有时也以“狂者胸次”自许,而追求人格的独立与完整。这样一种表里一致的率真人格,又具备能担当得天下大任而又举重若轻的不世才能,岂不动人?就学说而言,“良知”的揭示,使人人皆能自为主宰,人人皆能通过自致良知的生活实践,而把生命的境界导向光大高明的圣人之域,又岂不动人?如果我们真能为王阳明及其学说所动,则研习其学说,追慕其为人,自致其良知,完善其人格,也必自得其生命境界的转进。
问:市场经济条件下,圣人的道德该如何有效唤起人们的良知,从而使经济秩序更加理性,更有温度?
董平:不论在何种社会条件之下,良知的唤起都不是依赖于“圣人的道德”,而是依赖于个体自身对于自我良知的自觉。在今日的市场经济下,我觉得更应提倡良知以及人们对于良知的内在自觉。良知的内在自觉,即是人的本质的自我醒觉,它是道德、理性、情感的本原,也是人生意义与价值的本原。良知的自我唤起,以它为自己的主宰,那么就能使我们外在的言语、行为活动回归于良知自身的本然秩序,从而使外在的全部行为都体现为良知的表达,人的现实生存就回归到了内外表里之全然的同一。显而易见,如果是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这样去“致良知”,那么他所从事的经济活动无疑就会“更加理性”、“更有温度”;社会中生活的人,人人都这样去“致良知”,则社会生活整体就会更有秩序,而体现出真正意义上的和谐。
问:传统中国被深深打上了“人治”的烙印。今天,对于庞大中国的治理,有人认为“人治”与“法治”当结合,而不能单纯采用哪一种。您怎么看?
董平:“人治”、“法治”问题,人们谈论甚多。给传统中国打上“人治”的烙印,恐怕也是晚近的事情,究实说来,大概也并不全然符合中国古代政治的实情。汉武帝时董仲舒提出“德主刑辅”的政治方略,实际也即是大抵主张重归“礼治”。此后各代政治虽互有因革损益,但皆有“制度”。既有“制度”,则“法”自然就在其中。
处在今日的时代,人们都崇尚“法治”,事实上“法治”、“人治”原本是统一的。宋代学者就讨论过这一问题。“法”不可自行,必待“人”而后行。有“法”而无“人”,则“法”形同虚设;有“人”而无“法”,则私欲泛滥,天下无道。必以人而行法,则“法”藉“人”而得以体现,“人”因“法”而实现管理,是既为“法治”,也是“人治”,两相统一。黄宗羲曾强调“有治法而后有治人”,实际上也强调了这两者的统一。
我个人还想顺便谈点想法:在现代意义上,“法治”是一个初级的社会管理理念,并不是高级的,“法”是关于社会生活共同体之中人们的公共行为的最低限度,是最低的公共生活秩序保证。“礼治”其实是更高级的一种形态。但就当前生活的现况来说,我们仍主张先行“法治”,用以确保社会公共生活之最低限度的秩序性,经由价值引导、人心自觉,而逐渐向更高级的“礼治”过渡。“礼治”的时代,即是人人皆实现自我身心管理的时代,即是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的实现。(访谈人: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