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礼则安:明礼思想的现代价值
“礼”是人际交往中的道德行为规范。“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礼记·曲礼上》)在儒家看来,道德仁义没有礼就不能成就,教育人民没有礼就不能完备,论辩争执没有礼就不能解决,人际关系没有礼就不能确定,游学拜师没有礼就不能融洽,治国理政没有礼就不能树立威严,祭祀仪式没有礼就不能体现虔诚和庄重,“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礼记·曲礼上》)。所谓“明礼”,一是明礼之仪,学礼以立,使自己教养有素,处事有节;二是明礼之义,恭敬辞让,尊重他人并获得他人的尊重;三是明礼之用,以和为贵,建立协调的人际关系。这些,就是儒家明礼思想的基本内容。
关于“明礼之仪,学礼以立”。礼仪是人们在生活和社会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仪式和程序。关于礼仪的起源,儒家经典《礼记》中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说礼起源于社会的风俗习惯,一说礼来自社会管理者的有意制定。其实,这两种说法并不矛盾,礼仪正是在社会风俗习惯的基础上,逐步发展为相对固定的仪式与规范的。史称周公“制礼作乐”,是中华礼乐文明制度的奠基者。孔子将礼仪的学习与践行作为道德训练的切入点,主张“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认为学礼知礼践礼乃是一个人形成独立人格并进而自立于社会的必要条件,“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荀子则将“礼”作为学习的最终内容和道德的最高境界,“故学至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荀子·劝学》)。必须指出的是,古代社会的“礼”,包含了政治制度与道德规范两个层面;在当代社会,作为政治制度层面的“礼制”已经消退,而作为道德规范层面的“礼仪”,对于规范人们行为,沟通人际交往,协调人际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却依然具有积极的作用。当代道德建设的任务之一,就是吸收传统礼仪的精华,因应时代变化的需求,构建一套适应现代人际交往所需要的礼仪规范。一方面,对体现族群生活方式和民间风俗习惯的传统礼仪,包括婚丧嫁娶、祭祀祖先等日常生活礼仪,以及诸如春节、元宵、中秋、重阳等节庆礼仪,我们要予以充分尊重,积极引导;另一方面,对体现社会活动和人际交往的现代礼仪规范,包括政务礼仪、商务礼仪、服务礼仪、社交礼仪、涉外礼仪等,我们则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礼仪是一个人内在修养和素质的外在表现,也是一个国家文明的标志,既代表着“人格”,也代表着“国格”。目前社会道德滑坡,礼仪失范,实在是对我们这个“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亵渎。“礼者不可不学也。”(《礼记·曲礼上》)我们要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开展礼仪的养成教育,作为道德建设的“抓手”,以形成人人彬彬有礼、社会文明优雅的良好氛围,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愉悦与顺畅,社会多一些有序与文明。
关于“明礼之义,辞让恭敬”。儒家尽管主张通过学习礼仪而自立于社会,但更强调通过把握礼义而形成道德的自觉。孔子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人们总说礼呀礼呀,难道仅仅是指献上玉帛这样的仪式吗;人们总说乐呀乐呀,难道仅仅是指敲钟击鼓这样的动作吗?显然,孔子更看重的是礼乐仪式背后的精神内涵。“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在孔子看来,仁道才是礼乐的基础,辞让才是礼仪的实质。 “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论语·里仁》)刘宝楠《论语正义》对此解释道:“‘让’者,礼之实;‘礼’者,让之文。先王虑民有争也,故制为礼以治之。礼者,所整壹人之心志,而抑制其血气,使之成就于中和也。”孟子明确将辞让恭敬作为根植于人内心的种子,指出:“辞让之心,礼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又指出:“恭敬之心,礼也。”(《孟子·告子上》)在这里,“辞让之心”与“恭敬之心”二者本质上是一致的。《管子·五辅篇》:“夫人必知礼然后恭敬,恭敬然后尊让。”人们通过学习礼仪把握礼义,内心具有尊重他人的恭敬之心,对外就会表现为尊让他人的谦逊之举。儒家十分强调“敬”的意义。“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这里说的是对父母之“敬”:如果没有对父母的敬爱之心,那么养活父母跟养活犬马又有什么区别呢?“孟子曰: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恭敬者,币之未将者也。恭敬而无实,君子不可虚拘。”(《孟子·尽心上》)这里说的是对所有人的“敬”:养而不爱如养猪,爱而不敬如养狗;恭敬之心是在送出礼物之前就有了的,徒具形式的恭敬并不可取。“孝”是当代中国依然留存的传统美德之一,我们要以此为起点,从孝养父母而孝敬父母,从尊敬自己的父母而尊敬他人的父母,从尊敬老年人而尊重天底下所有的人,从尊重他人而获得他人的尊重,从相互尊重而相互尊让,从相互尊让而形成融洽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关于“明礼之用,以和为贵”。礼作为协调人际关系的道德规范,其功能在于促使人们和谐相处,促进社会和睦安定。儒家主张:“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这里的“以和为贵”,肯定了和谐在社会活动和人际交往中的价值。荀子指出:“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 。”(《荀子·王制》)和衷共济就团结一致,团结一致就力量增大,力量增大就组织强盛,组织强盛就能战胜万物了。这里的“以礼节之”,则强调坚持原则,不要为和而和。孔子主张:“君子和而不同”(《论语·子路》)。这里的“和”指由诸多性质不同或对立的因素构成的统一体,这些对立的因素同时又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形成新的状态,产生新的事物。“同”是没有不同的因素、不同的声音、不同的意见,完全相同的事物简单相加,不产生新的状态、新的东西。在儒家看来,“和而不同”是宇宙的自然状态,也是人类社会的理想状态。北宋思想家张载指出:“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张子正蒙·太和篇》)在他看来,有现象就会有对立面,有对立面就会有相反的行为表现,有相反的行为表现就会产生双方的矛盾,双方的矛盾必然通过和谐共存的方式而得到解决。如何处理人类社会的矛盾冲突?一种方式是通过斗争,矛盾双方不是你吃掉我,就是我吃掉你,最终结果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也可能是“两败俱伤”。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协调,尊重双方的不同价值,谋求双方共同的利益,最终实现“双赢”。当代中国著名人类学家费孝通先生的十六字箴言:“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世界大同” ,虽然是针对处理不同文化关系而提出的,实际上对于我们正确处理各种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也具有重要的启示。在人际交往中,我们既要尊重自己,也要尊重他人,接受差异,理解个性,从而使社会更加和谐安定,世界更加丰富多彩,充满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