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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述、作”之义与文化的继承性

2007-08-23 01:52:00  作者:李景林  来源:论文网

 

关于“述而不作”与“信而好古”的关系,《礼记·礼器》篇有一段论述很能切合孔子的思想。《礼器》云:“礼也者,反本修古,不忘其初者也。故凶事不诏,朝事以乐;醴酒之用,玄酒之尚;割刀之用,鸾刀之贵;莞簟之安而稾之设。是故先王之制礼也,必有主也,故可述而多学也。”郑注云:“主,谓本与古也。”又释“可述而多学”云:“以本与古求之而已。”“凶事不诏”和“朝事以乐”,讲的是“反本”。这“反本”,即返归于本心之真情。“玄酒之尚”、“鸾刀之贵”、“稾之设”,讲的是“修古”,即贵尚质朴自然之精神。此“述”“学”之内容,并非现成的“仪”,而是先王制礼之“主”,亦即其制礼之原则。这“主”或原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尚质朴和内心之真情。其实二者本为一事。《大戴礼记·礼三本篇》说:“凡礼,始于脱,成于文,终于隆。故至备,情文俱尽;其次,情文佚兴;其下,复情以归太一。”“太一”,《荀子·礼论》杨谅注解作“质素”。“质素”,即人的质朴自然状态。《礼三本》这段话讲的是制礼之原则。不过,“礼”在儒家,实可涵盖整个文明之创制。故孔子盛赞周文之盛,乃以“礼”称之。《礼记·中庸》引孔子语云:“吾说夏礼,杞不足征也。吾说殷礼,有宋存焉。吾学周礼,今用之,吾从周。”这个“周礼”,就是前面所讲到的“周文”。“礼”之内涵,为一情文统一的整体。“礼”或文明有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而这一过程则表现为一仪文形式与自然情感(“质素”)互动的关系。文明初起之时,礼文疏略(“始于脱”),人尚处于自然表现其本能、情志的状态。文明出于自然,同时,又表现为自然的分化。故“成于文”,亦伴随着礼文、仪节的逐渐繁缛和抽象化,此即情文或质文的分化和偏胜(“情文佚兴”(10))。

 

当然,文明之最理想的状态是“情文俱尽”,亦即情文的统一和完满实现。由此看来,重古的历史性意义与反本之重情,其实讲的是一个道理。“反本”是重质、重情;“修古”或“信而好古”,其意义亦是重质、重情。“可述而多学”,包含着一个文明创制的原则(制礼之“主”):即以人之自然生命为文明创制和发展之基础和界限。              

 

由此可以看出,孔子之“信而好古”,复古,实不在于对古制之现象上、名物制度之实存性上的仰慕,而是出于对古今一道的领悟和文化生命连续性的契会。《论语·为政》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此言古今文化制度,虽于形态上有所损益,然却有一内在的连续性(“因”)。此一思想,成为以后儒家一个一贯的历史观,荀子讲“古今一度”,“百王”有一不变之“道贯”(11),亦表达了这个意思。这个百世相“因”之“道贯”的内容,即前文所论质文或情文之互涵与连续。《史记·孔子世家》记孔子论三代礼文云:“孔子……观殷夏所损益,曰:后虽百世可知也,以一文一质,周监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此所记与前引《论语·为政》和《八佾》之义略同,但这里明确指出,古今文化损益相因之内容即为“文质”之互涵互动,这正标示出了孔子之历史文化观的本质义涵。

 

这里要指出的是,史公以文质互涵言孔子之历史文化观,合乎孔子思想,但汉人言三代质文,常常由其形式化机械比附的积习,讲文质“再而复”、“三而复”、“四而复”,定“文”、“质”于一代。(12)孔子以质文论三代文化,其义与此绝不相同。《礼记·表记》有一段记孔子论虞夏殷周四代之制质文的话,即重在就其流弊上论文质合一之重要性。《表记》说:“子曰:虞夏之道,寡怨于民;殷周之道,不胜其弊。子曰:虞夏之质,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胜其质,殷周之质不胜其文。”任何时代之文明,皆为有质有文,然相比较而言,虞夏近古,其制偏于质;而殷周则偏于文。这就是前引《礼三本》篇所说的情文或质文的偏胜。孔子更进一步分析了这种文质偏胜的流弊:夏制偏于质,其“民之弊,愚而蠢,乔(骄)而野,朴而不文”。殷周之制偏于文,殷“民之弊,荡而不静,胜而无耻”;周“民之弊,利而巧,文而不惭,贼而蔽”。(并见《礼记·表记》)此皆各代末世政教衰微时所见之流弊。要拯此流弊,即要达于文质的中道或合一。

 

但是,孔子并非把文质两面等量齐观。实质上,在孔子看来,文明乃是文与质本原合一的生命整体。在这个意义上,文乃以质为其根据,或者说,文乃是质或自然生命在其精神层面上的开显。而由于在文化的发展中,“文”的一面表现出一种逐渐繁缛扩大的趋势,故“文”胜之失乃较“质”胜之失为甚,孔子所谓“虞夏之道,寡怨于民;殷周之道,不胜其弊”,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论语·先进》亦论到这一点:“子曰: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吾从先进。”朱子《集注》:“先进、后进,犹言前辈、后辈。”“野人”,即《论语·雍也》篇所说的“质胜文则野”之义。前代疏于仪文而自然情质偏胜,故称“野人”。“吾从先进”,即表明孔子的一种态度:于文、质的偏胜,宁偏于质而不可失之于过文。这是因为,礼或文化本出于人的自然生命。“称情而立文”(《礼记·三年问》),是儒家制礼的一个重要原则。礼既以情为其内容,其意义即在于就人之自然生命而文饰提升而臻于其生命价值之完成。故脱离人之情质内容之“文”,便反成为失却其本真意义的“数”或抽象的形式(13),只能是割离灭裂人之自然真实生命之“伪”,因而流为非礼。孔子处身“礼坏乐崩”,礼乐形式化的时代,对此弊有深刻的体会。《论语·阳货》:“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孔子此语,正是有感于当时礼乐失却其本真的德性内涵而抽象化为一种单纯的仪文形式而发。这一点,于人的个体生命亦可以显见。《论语·阳货》:“古者民有三疾,今也或是之亡也。古之狂也肆,今之狂也荡;古之矜也廉,今之矜也忿戾;古之愚也直,今之愚也诈而已矣。”狂、矜、愚,皆为气质之一偏,古今皆有,但于古,此“三疾”乃为真性情之自然表露,在礼乐形式化的当时,它却颓化为种种失却人的自然真情的诈伪之行。所以,在孔子看来,礼乐的形式化与文化生命、道德生命之枯萎,乃一体之两面。文与质的整合,乃是文化与道德生命重建之内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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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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