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就深入推动民法典实施提出意见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作者:张霞 李明 黄莹 2020-12-02 14:12
11月13日,山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检察机关关于深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贯彻实施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协作一致,为深入贯彻落实好民法典提供坚实的保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第六检察部主任杨红光出席发布会,会议由新闻宣传办公室主任高峰主持。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保障推动民法典的贯彻实施,省检察院党组研究通过了《全省检察机关关于深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贯彻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共分为七大部分,共计22条。为做优、做精检察工作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借力民法典实施做强、做实检察工作,加强民法典实施后案件受理和矛盾化解工作,不断加大民法典研习培训力度、继续强化民法典贯彻实施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制度文件整理修订工作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实施意见》聚焦民法典贯彻实施,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了保障民法典实施的具体意见,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准确把握民法典实施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实施意见》根据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和内容要求,对标检察机关各项工作,指出了检察机关要转变工作理念、突出检察工作重点,切实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强调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把公平公正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司法办案的灵魂积极融入法律监督全过程,坚持平等保护和弘扬守法诚信,坚持用规则和法治引领社会治理,确保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好、精准适用好、宣传普及好民法典。
二是积极贯彻检察一体协同推进的工作理念。首先,“四大检察”要协同推动民法典的贯彻实施。该《实施意见》通过认真研究民法典给刑事、民事、行政法律关系以及公益诉讼带来的变化,强调“四大检察”要形成合力,共同为推动民法典的全面准确实施提供保障。其次,强调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共同贯彻落实好民法典。民法典的实施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省检察院从省院层面出台文件,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协作一致,为在检察各个环节贯彻落实好民法典提供坚实的保障。
三是充分体现了创新性落实的工作部署。对于推动保障民法典的实施,省检察院陈勇检察长做出批示要求“把涉检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创造性落实”。在起草该《实施意见》的过程中,省检察院认真按照“创造性落实”的工作要求,针对“四大检察”各自业务的不同特点,对照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分别提出了“做优刑事检察”“做精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强公益诉讼”等四个方面的要求,并根据“四大检察”不同业务的实际,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有关举措。这四个方面22条,高度概括了如何在“四大检察”业务中贯彻实施好民法典的相关要求,又是对“四大检察”持续健康发展的升华性概括,对全省检察机关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落实好民法典和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委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最高检各项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各项工作,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在服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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