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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非遗:让非遗“活”在当下 “火”在民间

来源:中国文化报作者:薛帅 胡克非 王立元 2017-03-06 14:31

  2016年两会上,非遗一如既往地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之一。在人大会场上,来自河南省的袁江华代表提出支持春节申遗的建议,来自河南省的游吟歌等5名代表呼吁推进太极拳申遗工作,来自福建省的王美香等5名代表提出支持武夷岩茶(大红袍)制作技艺的申遗建议……在政协会场上,委员们就非遗当下的传承现状及发展、关注非遗传承人群、增强全社会非遗保护意识等话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并提出相关提案。

  加大对非遗传承人的培养

  自2001年昆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以来,我国由政府主导推动的非遗保护工作已走过15个年头。“保护非遗,最终还是要回归到对人的重视上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苏州昆剧院副院长王芳认为,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对承载非遗技艺的传承人的培养,另一方面也要培育市场,重视培育非遗的“客户群”。推广昆曲一定要把传承人与受众紧密联系起来,实现互动。

  “不仅要让非遗在传承人身上‘活’起来,更要让它在民间‘火’起来。”王芳坦言,随着多年来昆曲在苏州中小学及高校的常驻演出,小到戏台、戏楼,大到苏州的园林,昆曲艺术发挥了滋润一方人文水土的作用。如今,昆曲的忠实粉丝小到六七岁,大至八九十岁,涵盖各年龄段。

  “非遗是民族的根和魂,而传承人是非遗的主角,是非遗保护的核心和关键。”全国政协委员、画家李延声多年来一直在为非遗传承与保护鼓与呼。在今年两会上,他提交了对非遗传承人增加补助的提案。在李延声看来,政府在政策扶持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但离社会现实需要还有差距。

  由于社会发展变化,非遗逐渐被边缘化,非遗传承人多是弱势群体。全国有不少地方存在人走歌息、人亡艺绝的问题。“我们亲眼看到许多传承人是如何把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视为生命,竭尽全力、千方百计把它传承下去。”李延声说,“如今,政府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根据社会现实消费状况,我建议增加至3万元。”

  目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有1986名,至今年已有250余位离世。我国正面临非遗传承人后继乏人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王小燕分享了一次特殊经历。前段时间,她去基层调研,专程拜访了吉林省双辽市茂林镇育林村大五段屯91岁高龄的太平天鼓传承人姜殿海。“走进他的生活,让我真切地体会到非遗面临抢救、传承人亟须培养的艰难处境。”王小燕坦言,在深层次解决非遗与当下生活的结合、培养非遗传承人及专业研究人才、做大做强非遗项目等方面,仍需相关部门给予关注和重视。

  “非遗热”需冷思考

  “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因此,继续推动非遗事业“活”在当下,“火”在民间是必然之举,但也不能不思考“非遗热”背后的一些问题。

  “作为一名非遗传承人,我认为目前的‘非遗热’有两个弊端:一是在执行保护工作的过程中,出现重申报、轻保护,重经费、轻传承的问题;二是国家每年投入的各非遗项目的保护经费,没有真正落实到该项目的传承保护工作上。”全国政协委员、古琴名家高培芬直言不讳地指出非遗传承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资金要跟着人走。”全国人大代表、花派评剧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冯玉萍提出了解决办法,建议在非遗保护中实行项目传承人负责制。“目前的状况是,一个传承人一旦离开了原单位,拨给该项目的资金只能给单位,那么该传承人在此后的项目传承工作中就无法使用这笔资金。”冯玉萍说,非遗项目资金到了项目负责单位后,项目单位再次分配的时候有可能并非用在有效项目人甚至项目上。去年她提出实行项目传承人负责制建议后得到的答复是:由于如今非遗传承人的素质参差不齐,有待进一步提高,正在加大对传承人群的培训,困难仍较大。

  此次参会,冯玉萍结合现实,在去年建议的基础上又提出启动项目传承人负责制试点工作。“资金到人,责、权、利也分配到人。先搞试点,看哪个项目适合、哪个传承人有能力承担,这要根据不同的非遗种类来定,核心是把国家给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在冯玉萍看来,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扶持非遗的功效。

  同样,高培芬也建议,一要成立监察机构,对非遗工作相关部门实施常态化监督,尤其是对非遗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实现经费使用透明化;二要细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关于传承人资质的条款,明确传承人有序的师承关系。

  增强非遗发展后劲

  “传统的带徒授艺传习方式不被社会认可,高校自身不具备开设非遗专业的师资条件和力量,导致想要拜师学艺的人无师可求、无学校可报的脱节状态。”王小燕建议,建立健全保护扶持体系,教育、文化等部门应承担普及非遗传承的义务,国家及各省区市应遴选一些优质非遗项目进入高等学历教育;设立具有地域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与高校对接,作为教育实习和调查科研基地,为非遗培养理论研究人才队伍储备力量,增强非遗发展后劲。

  面对传承人生存发展环境制度支撑不足、财政支持不够的现状,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建议,构建完善的传承人认定机制,探索团体传承制度,评定传承人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即除政府组织申报外,还采取由传承人直接登记方式,作为现行认定制度的补充程序。同时,要着力促进职业传承,提高非遗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并增加补贴幅度,促进师徒传承模式的进一步普及、发展。

  “非遗保护应开阔视野,联动海峡两岸力量,形成优势互补的保护新机制。”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田青眼里,海内外同胞都应珍视非遗,共享这份荣耀,同时也要共同承担保护与传承的义务。“希望把非遗保护发展成促进两岸和平统一的纽带。一些进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的台湾传承人也有强烈的愿望,希望能与大陆同行一样享有传承人的荣誉。可选择有条件、有影响、有愿望的台湾艺术家和手工技艺传承人,授予‘国家级传承人’的称号并享受同等待遇。”田青建议。

  “绝不能让非遗离开生活的土壤,与我们渐行渐远。”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非遗中心主任连辑说,非遗虽从专业领域有着非常严谨的概念,但是在他看来:“非遗就是我们的生活方式,是我们的衣食住行,是我们的思想,是我们的观念,是我们的审美,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连辑建议,政府与社会民众合作起来,一起充分挖掘非遗产品的独特价值,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评估。

编辑: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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