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钧林:儒家文化简论
2016-11-10 17:28:45 来源:中国孔子网
儒家文化是一个乍看十分简单、深究起来却又非常复杂的概念。我们常常日用而不知,不知儒家文化是什么;习焉而不察,不察儒家文化究竟有哪些基本的内涵和特点。尽管这并没有妨碍我们对儒家文化概念的使用,没有妨碍我们对儒家文化与其他异质文化做比较研究,乃至于进行沟通、交流、对话,——这时,我们的脑海里有一个儒家文化的意象,这个意象如同“道可道,非常道”一样不可言喻、言传,一旦我们试图用语言表述出这个意象,往往反而弄巧成拙,增添了一份“你不说我还明白,你一说我反倒糊涂了”的尴尬。但是,为了言说的逻辑要求,我们仍需要对儒家文化做一番梳理分析的工作。
一、定位
儒家文化不同于儒学、儒术、儒教、儒家文明等概念,但又与这些概念密切相联系。梳理一下它们之间的关系,对于我们认识儒家文化的定位是很有必要的。
儒学、儒术的概念,最早见于《墨子》一书,二者的含义十分相近。儒学是指儒家的学说。儒术,也同样是指儒家的学说。这类似于《庄子?天下篇》里的“道术”概念,“道术”即有关道的学说。但是,仔细分辨一下,儒学、儒术又略有差别,——主要是学与术的差别。梁启超1911年作《学与术》一文,即已指出:“学也者,观察事物而发明其真理者也。术也者,取所发明之真理而致诸用者也。”学与术的关系,相当于体与用的关系。学之为体,在于以概念、范畴、原理等等解释世界,认识世界,表现出理论理性的特征;术之为用,在于以原则、方法、程式等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带有工具理性的特征。换言之,学侧重于认识论,术侧重于方法论。儒学与儒术亦有类似的差别。不过,应该指出,儒学比儒术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和正当性。有其学必有其术,有其体必有其用,学术合一,体用不二,所以提及儒学,可以兼摄儒术。儒学兼摄儒术,有逻辑上的正当性;反之,儒术兼摄儒学,不具有逻辑上的正当性。在中国思想史上,儒学渐渐流行开来,成为普遍适用的概念,儒术则湮没不彰,原因即在于此。
儒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它有三个义项:(1)指儒家的思想学说;(2)指儒家的教化;(3)指以孔子为教主的宗教。
就第一个义项而言,儒教与儒学为同类,可以相提并论。就第三个义项而言,儒教究竟是不是宗教,一直存有争论。我的看法是,儒教不是宗教。儒学有宗教性,由于儒学宗教性的作用,儒家内部一直存在一种时强时弱的宗教化倾向、宗教化趋势,然而,儒学的宗教化倾向始终受到儒学意识形态化的抑制,儒学的宗教化趋势始终受到专制主义的抵制。所以,儒家的宗教化努力付诸流水,儒学始终没有变成宗教。由此可见,儒教的第三个义项是有名无实,在这里可以忽略不计。值得我们重视的是儒教的第二个义项,儒家的教化。
包括儒术在内的儒学,掌握在儒家知识分子手里。如同孔子说的匏瓜不能系而不食一样,儒学不是束之高阁的理论,儒学必须走向社会,普及于社会,必须发用于修己安人。这是儒学的内圣外王的逻辑决定了的。儒学走向社会,普及于社会,为大众所了解、认可、接受,一个重要的路径和方式就是教化。教化是陶冶心灵、塑造人格、改变生活方式的有效路径。教化,依其作业方式来说,有两种,一种是以美德感化人心,一种是以义理启迪人心。这是教化的入手处。所有的教化,无论是世俗的,还是宗教的,都从“攻心”开始,以知人心、明人心为要务,因为这是决定着教化成败得失的第一步。一般来说,教化的这两种方式大多是交替使用,但也有分别,比如,儒家侧重于以美德感化人心,佛教侧重于以义理启迪人心。儒家相信道德的作用和力量,把立德摆在了第一位,认为道德是做人的根本,强调先做人后做事,做人需要道德,做事需要知识,知识从属于道德。佛教是义理的存在,佛法揭示人生的真谛,——这同样也是生命的学问,却完全不同于儒家探讨的德性知识。佛教教化的第一任务就在于教人证得人生的真谛。人对于真理的追求并不亚于对于道德的崇奉。康有为曾经惊叹佛教义理的强大,他说:人之亲莫过于骨肉之亲,然而佛教立一义,却能让人弃家出世,夺人骨肉之亲。儒家和佛教所代表的这两种教化,显然有着重义理和重道德的差异。
儒家教化是世俗教化、道德教化。儒家劝人向善,教人修心养性,开发内在的良知,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提升自己,做一个君子、贤人乃至于圣人;然后,以先知先觉启发后知后觉,再以一言一行皆彬彬有礼示范于人,使得儒家的价值观成为人们普遍认可和接受的东西,并确立为言行的标杆,这样一来,上行下效,风吹草偃,就可以移风易俗,化成天下,造就一种儒家文化。
因此,儒家文化是儒学下移,普及于社会、普及于大众而形成的文化。如果儒学仅仅停留在儒者的小圈子里,它通常被视为一种思想、学说,很难说它是一种文化;即便勉强算作一种文化,那也是一种仅限于儒者小圈子的精英文化。儒者只是社会精英的一小部分。儒学只有走出儒者的小圈子,来到社会,深入到大众之间,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东西,推行礼教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方式,倡导仁义改变了社会风气,才会从儒学那里孕育出儒家文化。这使得儒学第一次获得了另外一种存在形式,是儒学创立以来发生的极其重要的一变。
儒学的这一变,实现了儒家教化的目标,造就了儒家文化,但是,儒家并不以此为满足。儒家除了教化民众、移风易俗以外,还有着政治上的诉求:治国平天下。儒家要实现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诉求,必须登上政治舞台,“学而优而仕”,获得为政的机会和条件。正如人们所熟知的,儒家很容易地做到了这一点。两汉时期,儒者纷纷入仁做官,他们以孔子思想为指导,在其位谋其政,一方面借助于政府的力量,成功地把儒学推到了独尊的地位,使其上升为官学,变成全社会上上下下都尊奉的意识形态,在思想文化领域占居统治地位;另一方面又将儒学视为国家和社会制度安排的宪法(法典、法度),极力推动儒家的理念、原则、规范等等入法、入典章制度,使其成为重建和整合社会秩序的基础,于是,儒家的“三纲六纪”和繁文缛节的礼便以国家法典和社会制度的形式被固定了下来,这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一家学说的制度化。儒家学说的意识形态化和制度化,在已有的儒学和儒家文化之外,创造了又一种全新的存在形式——儒家文明。
儒学、儒家文化、儒家文明是三个依次递进、密切关联的概念。从儒学到儒家文化再到儒家文明,表明了儒家扩张的秩序和限度。就儒家扩张的秩序而言,儒学自身的充实、发展,以及儒者推动的教化和普及,作为综合因素,导致了儒家文化的产生;而在儒学和儒家文化共同构筑的基础上,儒学的意识形态化和制度化,又导致了儒家文明的产生。在这个过程中,后者的产生必以前者的充分发展和全部发展为基础。正因为如此,儒学、儒家文化、儒家文明三者构成了上行兼容的关系:儒家文化包括了儒学,儒家文明包括了儒学和儒家文化。就儒家扩张的限度而言,到达儒家文明,意味着儒家扩张的终结:儒家文明是儒家创造的最后的存在形式,从此,儒家的扩张只有量的增加,而没有形式的改变。
二、定义
分析到了这里,我们对儒家文化的产生和定位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我们似乎不难对儒家文化下一个定义。儒家文化是基于儒学的发展、普及和教化而形成的社会成员的一般意识、观念以及风俗、礼教等文化现象的总和。
由上述定义可知,儒家文化包含三方面的内容:(1)儒家的思想学说深入人心,部分地转化成为一般社会成员的思想、意识和观念;(2)受儒家指导或影响的个人教养,包括内在的德性心灵和外在的行为规范;(3)带有浓厚儒家色彩的社会习俗和社会风气。这三方面的内容构成了儒家文化的基本内涵。
三、功用
儒家文化产生之后,并不构成对于儒学的否定。儒家文化没有取代儒学,相反,它仍环绕着儒学,在其自身范围内坚持以儒学为基石、为轴心、为旗帜。因此,儒学是儒家文化的一部分,当然是居于基础和核心地位的一部分。
儒家文化恪守它自己的本分:观乎儒学而化成天下。因此,儒家文化面向大众,致力于“美教化,移风俗”,而其着重点则在于名教或礼教。名教着眼于“正名”,以“正名”为手段,循名责实,确认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身份、地位、责任、义务,以及与其相称的言行规范,让人们各按其名分安排自己的生活。礼教与名教大同小异。礼教着眼于“明分”。这个“分”与“名”有联系,合而言之即称“名分”。 “分”有三层意思:一是指士农工商的分工分职;二是指亲疏、贵贱、尊卑的等级分别;三是指分配物质财富的“度量分界”。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自己的“名”和“分”。礼的主要功能和作用就在于清晰地划定和有力地维护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名”和“分”,以此明确和调整人们的角色定位,制定与其角色定位相应的伦理准则和行为规范,建立和谐有序的人伦关系和社会秩序。儒家推行名教或礼教,显然是从单个的社会成员开始做起,要求他们认识自己的名分,规范自己的言行,做一个有教养的君子、贤人,然后希望以个人的教养影响和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改变,做到移风易俗,举国向善。
无论名教还是礼教,都带有一个教字,这个教属于教化之教。名教的“正名”,往往首先在概念上做文章。审视一个名,揭示它的全部意义,重点考察它的所谓和所指:所谓是表示这个名反映了什么和应该反映什么,所指是表示与这个名相对应的事实。名教的任务是“正名以指实”,要求名实相符,实际上是以概念规范事实。这虽然是必要的、常见的,也是往往有效的,但是,名教意义上的以概念规范事实却不具有必然性和强制性。也就是说,“正名以指实”,有时是有效的,有时是无效的。例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对于有教养的君子来说是有规范效力的,对于狂悖的小人来说,其规范效力若有若无。其所以如此的原因,就在于“正名以指实”只是理应如此的规范,而不是法律和制度上必须如此的规范;换言之,它只是一种软约束,而不是硬约束。名教的这一特点,反映了儒家文化与儒家文明的一个重要差异。儒家文化对于人的软约束,具有启发性、引导性、规范性的特点,是以理服人、以德服人的“王道”;儒家文明对于人的硬约束,具有直接性、逼迫性、强制性的特点,是以法服人、以力服人的“霸道”。
在长达两千多年的中国传统社会里,儒家文化一枝独秀,占据了正统地位,然而,它却不是孤立的、纯粹的存在,而是和其他文化与文化因素杂处在一起。这表现了社会文化现象的复杂性。儒家文化很少遭遇挑战,因为有实力向其发起挑战的实在少见,在历史上似乎只有道教文化和佛教文化。儒释道三教鼎立,仅仅维持了几百年的时间,而且即使在那段时间,佛教文化和道教文化也没有动摇儒家文化的正统地位。到了儒释道三教合一时期,有一个著名的“以佛治心,以道治身,以儒治世”的说法。这不是指三教的分工而言,三教没有这样的分工,而是说三教皆务于治,各有特长,人们对于三教应该扬其所长。事实上也是如此。道教擅长于治身,所以古人祈求健康、长生,多信道教之说;佛教擅长于治心,一般民众多以佛教的因果报应说和生死轮回说来劝人行善,收拾人心,这是佛教推行其教化的结果;儒家擅长于治世,两千多年来,中国人的治国理念,以及日常生活中所遵循的礼教和典章制度,几乎都是儒家的贡献。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释道各擅胜场,说明儒家文化并不能一统天下、包治天下,因此,儒家文化秉承“和而不同”的理念,肯定并接受多元文化的存在,宽容对待异质文化,推动了多元文化的和合共生和中国文化的繁荣昌盛。
【编辑:潘瑞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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