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杰:勇于任事之“勇”的内涵与转化
2026-06-18 10:37: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刘杰
如果追溯担当作为的文化基因,可以发现古代文官的“勇”是其中的重要渊源。从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担当,到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坚毅,这种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正是“勇于任事”的政治品格。这种“勇”,正是今天我们倡导的担当精神最为深厚的文化根基。
“勇”之为德。勇,在传统文化谱系中具有丰富的义理内涵。儒家经典将其列为“三达德”之一,《中庸》说,“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孔子指出:“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在这三重德性中,知是明辨是非的智慧,仁是泛爱众生的情怀,而勇则是将知与仁付诸实践的保障和动力。勇不仅是外在的刚猛,更是内在的道德定力。儒家所推崇的勇,是“临事而屡断,勇也”,这是担当之勇,还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这是道义之勇。
道家思想则从另一维度深化了对“勇”的理解。《道德经》中提出:“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这里揭示出真正的勇并非盲目冲动,而是源于仁爱之心的坚定与担当。所谓“慈故能勇”,有慈爱之心,才能为拯救苍生而勇敢行动。老子还言“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区分了“敢”与“不敢”两种勇,前者是血气之勇,后者则是基于对大道规律的把握而表现出的谦退与审慎,是更高的智慧之勇。
当“勇”这一普遍德性被具体运用到文官群体时,“勇”的内涵逐步从道德领域拓展到行政领域,从个人修养延伸到国家治理。传统文官之勇,绝非抽象的道德说教,也不是渔父、猎夫的血气之勇,更非纯粹战场上的杀伐之勇,而是在制度设计与历史实践中不断淬炼而成的担当品格。
古代政府将“勇于任事”作为评价官员的重要标准,倡导“勇于任事”积极有为。汉代选官有“四科”之制,其中“治剧科”的核心要求是“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照奸,勇足以决断”,也就是能够治理繁难政务、敢于决断的人才,方堪大用。这说明“勇”是文官选拔的重要标准。范仲淹说“不知古今,匹夫之勇耳”,更是揭示了“勇”之为德的关键——勇必须与智、识相结合,否则只是匹夫之勇。唐代考课制度中的“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虽未直接言“勇”,但“恪勤匪懈”所要求的勤政不懈,正是“勇于任事”在日常政务中的具体体现。
事中淬炼。综合考察历代贤臣能吏的实践,我们可以将文官之勇归纳为四种核心类型:恪勤之勇、变革之勇、智慧之勇、持守之勇,四者虽路径各异,但皆以事为本、以责为先,在具体政务中展现担当魄力与实践智慧。
恪勤之勇:忠于职守、不避繁难,积极作为。这种勇强调为官者当守其位、尽其责,“居之无倦,行之以忠”,反过来说,就是在其位不谋其政,是为官之耻;遇事推诿、见难而退,是怯懦之行。北宋政治家范仲淹是这一类型的典范。面对北宋中期积贫积弱、吏治因循的困境,他不甘于“表面承平”,直面问题,指出“朝廷久无忧”“天下久太平”“兵久弗用”“士曾未教”“中外方奢侈”“百姓困穷”六大积弊。更为可贵的是,他在西北防务中展现的“积极防御”理念,最终西北前线形势很快稳定下来。
变革之勇:以天下为己任,开拓创新。这种勇,强调突破因循守旧、主动发现问题并推动变革,特别是在制度僵化、政务废弛之时,能够勇于开创、敢于突破。北宋王安石是这一类型的代表。面对北宋中期的种种积弊,王安石不为世俗风险所惑,用“不事事”三字点破了当时北宋保守派因循的思想实质,毅然推动“熙宁变法”,并喊出了“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千古名言。王安石之勇,根植于其“整体改革”的宏阔视野,强调通过财政、役法、基层组织与教育制度的联动调整,重构国家治理体系。
智慧之勇:抓住关键,精准施策。这种“勇”体现为在纷繁复杂的问题中找准症结、务求实效,核心不是“蛮干”,而是精准识别问题并予以制度性解决的能力。明代张居正最具代表性的实践,一是推行考成法,以明确期限、强化督责和逐级考核的方式整顿行政执行体系;二是推进一条鞭法,将田赋、徭役等赋役项目加以归并折银,简化征收程序,增强财政征解的统一性。张居正的改革,并不以零散政务修补为满足,而是抓住改革的“牛鼻子”和关键环节,通过对考核制度与赋役制度的同步整顿,逐步恢复朝廷控制力与行政效率,体现了“勇”与“谋”的务实结合。
持守之勇:敢于守正,不随流俗。这种勇体现在面对官场的庸俗习气和利益诱惑,保持清正廉洁、坚守原则底线。比如,林则徐是逆境坚守的典范。他被贬新疆,却依然“位卑未敢忘忧国”。在新疆期间,他实地勘察南疆,提出屯田戍边、兴修水利的建议,为巩固西北边防作出了重要贡献。“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名句,正是逆境坚守之勇的精神写照。
务实担当。回望传统文官之勇,从范仲淹到林则徐,这些穿越千年的品格正是担当精神最为深厚的文化根基,为当代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深刻镜鉴。
勇在为民。文官之勇的根本目的,在于利民安俗。王安石知鄞时的放粮贷种、苏轼疏浚西湖,都是“以天下为己任”的生动实践。这说明真正的勇,在于以民众为出发点,关注民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勇在担当。文官的积极作为之勇,核心是“事中淬炼”。曾巩修城墙精打细算、杜佑治淮南一干十四年,都体现了“实干之勇”。这说明真正的勇,不是口号式的表态,而是实干苦干。
勇在务实。柳宗元抓住“奴婢解放”的民生痛点,范仲淹的“积极防御”与王安石的制度变革,都体现出“勇”与“谋”的统一。这说明勇于担当并非只凭一腔热血,更需要在把握规律、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到“善于作为”。
勇在持守。柳宗元因“永贞革新”失败被贬永州、柳州,身处“蛮荒之地”,却始终秉持“吏为民役”的理念,苏轼流放海南仍积极作为,林则徐被贬新疆仍“位卑未敢忘忧国”,这种在逆境中坚守本心的品格尤其珍贵。这说明,“勇”不仅要看顺境中的作为,更要看逆境中“冲罗陷阱,不知颠踣”的拼搏精神。
回溯传统文官之“勇”的千年脉络,我们看到,担当作为绝非无源之水,它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土壤之中。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中,我们既要传承传统文官“勇于任事”的德性光辉,更要实现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传统文官的恪勤之勇、变革之勇、智慧之勇、持守之勇,助力锻造“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不畏惧困难,主动作为,挺身而出,创造勇于任事、敢于作为的崭新业绩。
(作者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研究员)
【编辑:张晓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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