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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杨倞《荀子注》之得失及其思想史影响

来源:东岳论丛作者:张明 2019-08-27 13:53

  唐元和十三年(818)杨倞注《荀子》书成,以今日之学术眼光来看,实乃学术史、思想史上的一件大事:前无古人,后来者则要等到近千年后清代中叶。更其关键的是,作为第一个全面系统的《荀子》注解本,它不仅在训诂上有其独特价值,并且带有注者自身的思想意图以及对荀学的理解方式,对后世的思想史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意在对杨倞的《荀子注》作较全面和基础性的评述,对其特点和价值加以评判,对其思想史意义与效应加以概括,为学界提供一种参考。

  一、杨倞其人与注《荀》之情形

  杨倞,两《唐书》皆无传,惟在《新唐书·艺文志》中所载“杨倞注《荀子》二十卷”下注云:“汝士子,大理评事。”按岑仲勉先生考证,《新唐书·杨汝士传》中汝士三子,无倞之名,据以为汝士之族子之误。[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韩愈儒学思想与中晚唐儒学复兴运动研究”(项目号:17BZX050)阶段性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荀学史”(项目号:12AZX007)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张明(1976-),山东社会科学院国际儒学研究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中国思想史。

  岑仲勉:《杨倞非汝士子》,载《唐史馀沈(外一种)》,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57页。]据此判断,杨倞系唐代弘农(今河南灵宝)杨氏族裔,其生活的时代大约在公元8世纪末至9世纪前期,与韩愈同时或年岁稍晚。杨倞所担任的大理评事一职只是从八品的小吏,可见由于他仕宦不显,故史籍语焉不详。除了《荀子注》之外,流传下来的署名杨倞的文献仅有《马纾墓志铭》一文。[ 史籍中有关杨倞的记载极为匮乏,相关考据的成果亦不多见,近年有胡耀飞:《杨倞及其行实综考——兼论<荀子注>的时代背景》(载《孔子学刊》2013年第四辑),霍生玉;《唐代杨倞行实及“倞”字读音考》(载《古籍研究》2015年第2期)等可作参考。]

  虽然杨倞官小职卑,声名不显,其生平经历时至今日几近于无考,但是他在历史上首次为《荀子》作注,在荀学史上乃是破荒之举,意义非凡。杨倞之前《荀子》书的本子是汉成帝(公元前33~前7年在位)时代刘向进行整理的,刘向在《叙录》中云:“所校雠中,孙卿书凡三百二十二篇,以相校除复重二百九十篇,定著三十二篇”,并定名为《孙卿新书》,此后以手抄本形式流传。经过杨倞的校订注释之后,此前的传本皆亡佚,我们今天所见的荀书本子,追本溯源都是出自杨倞之手。

  杨倞对刘向整理后流传下来的本子既有继承,也有改造。从继承方面说,刘向通过对当时众多荀书的传抄本加以对校整理,排除其中重复的地方,定为三十二篇,这篇数与篇名都被杨倞继承下来,未加改动。但是从改造方面来看,杨倞的注本却与之前的传抄本有所不同:

  第一,书名作了改变。刘向校雠各种版本,均作《孙卿书》,经过整理之后,定名为《孙卿新书》,而杨倞作注之后,改书名为《荀子》。书名的改易虽说只是形式上的变化,并不涉及书中的内容,然而此举确乎关系到了某种微妙的历史意味,经过这番更改,从惯常的体例看,更近乎《孟子》、《庄子》之类,使荀学的原典著作得以“正名”,从形式上获得了规范化的“子书”样貌。“荀”、“孙”一音之转,本无太多差异,因有汉代避讳之说,故在史籍中造成诸多麻烦,杨倞直归本源,化繁入简,定名《荀子》,遂在这一问题上确立了范式,此后称“荀”而不称“孙”,称“子”而不称“书”,全因杨倞之故。

  第二,恰当加以注解。荀书流传至唐代,未尝有注,而文辞含义之差别因年代相隔久远不为当时所知,且该书行文古奥,最多奇字僻词,不利于为时人广泛阅读,杨倞对此进行了详细而精审的注解,使得上述弊端得以化解。考其注解的特点,既有对偏僻字词的考据与解释,也有对文意的疏通与阐发,这就一方面既吸收了汉代以来章句之学细察考证的优长,另一方面又启发了宋代重视义理之学的风气,二者兼而得之,以至于清代朴学名家郝懿行也称赞说“杨倞注大体不误”(《与王伯申引之侍郎论孙卿书》)。

  第三,篇次进行调整。刘向所校定的荀书三十二篇,各篇均标明篇目,杨倞重校时未加改变,但却对篇章次序进行了一番调整。这种调整绝非随意的行为,其中很能体现出杨倞本人对荀学的某种态度。如首篇《劝学》与刘向校订本篇次相同,但末篇《尧问》却是杨倞重新排定的,而刘向本的末篇本是《赋》,此番改动暗藏之意是将《荀子》比附于《论语》,因《论语》以《学而》居首,以《尧曰》作结,这种比附实则暗示了荀子相对于孔子的继承关系。在这些篇次的改动调整中,对后世关于荀学理解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将《性恶》篇提前至第二十三,其注云:“旧第二十六,今以是荀卿论议之语,故亦升在上”。案刘向原将《性恶》篇置于后七篇“杂录”之内,怀疑并非荀子本人的意见言论,杨倞的这一改动,实质上肯定了该篇在荀书以及荀学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就肯定了“性恶说”出自荀子本人思想的真实性。先秦典籍历经战乱秦火,在保存流传中难免有错讹脱漏之处,其中字句内容是否真正出自于著者之手或秉承于原义,此类问题一直困扰着后世学者,荀书也不例外。杨倞将《性恶》篇从旧本的“杂录”中提升出来,并且判定为荀子本人的著述,就解除了之前的疑惑,自此性恶说作为荀学的核心内容遂成为共识。是故迄于近代,虽然胡适也怀疑荀书的真伪,但是他认为包括《性恶》在内的四篇“全是荀卿的精华所在,其余的二十余篇,即使真不是他的,也无关紧要了。”[ 胡适:《中国古代哲学史》,《胡适文集》第六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322页。]

  由上述三点可以见出,杨倞在对《荀子》作注时不仅用力颇勤,而且暗藏深意,绝非只把它视为一般性的古籍整理工作。其实,杨倞本人并不在朝廷中担任图书管理的职务,注《荀》完全是一种个人行为,倘若没有对荀学持有某种特殊的兴趣和热忱,很难想像他会投入如此之多的时间精力靡费在这样一件业外之事上。有关杨倞注《荀》的缘起以及他的荀学观,虽然可参考的文献极为有限,但是从他为《荀子注》所作的序言中大致能窥其一斑。

  其一,荀子“传道”。自从春秋末期孔子创立儒家学派以来,弟子后学广布天下,一时成为“显学”。孔子殁后,儒学虽经历了战国百家争鸣的涤荡,秦朝焚书坑儒的打击,但其学说因循相传,不绝于缕,且于汉武帝在位时确立了“独尊”的正统地位。嗣后大儒名家屡现,时或受到现实政治与异质学说的侵扰,而圣人之道并未因此断绝,所谓“道”之“传”并不是一个实有的问题。直到韩愈为了排斥佛老,籍孟子之言论而发明为“传道”谱系之说,且以孟子为截断众流,谓“轲之死,道不得其传焉”,“传道”及至“道统”一说才具有儒学发展史上的问题价值。杨倞作《荀子注》虽然颇受韩愈的影响,但在“传道”问题上却与后者大相径庭。他在序言开篇即阐述了“道”的传承问题,以周公制定礼乐为初始,历经周幽王、厉王的乱政以及春秋诸侯争霸的纷扰,由孔子接续下来,并传诸弟子门人。时至战国,百家之言甚嚣尘上,以致“孔氏之道几乎息矣”,幸而有“孟轲阐其前,荀卿振其后”,使圣人之道传而不绝。杨倞以孟、荀并称,标举他们为战国时能够继承孔子学说的代表人物,这就与韩愈扬孟抑荀的观点截然不同:韩愈称孟子“醇乎醇”,称荀子“大醇而小疵”(《原道》);杨倞则并无区分,同时给予二者以极高的评价。《荀子注序》云:“观其立言指事,根极理要,敷陈往古,掎挈当世,拨乱兴理,易于反掌,真名世之士,王者之师。又其书亦所以羽翼六经,增光孔氏,非徒诸子之言也。盖周公制作之,仲尼祖述之,荀、孟赞成之,所以胶固王道,至深至备,岁春秋之四夷交侵,战国之三纲弛绝,斯道竟不坠矣。”这段话语,一是评人,以孟、荀为“名世之士”、“王者之师”;二是评书,以《孟子》《荀子》可“羽翼六经”、“增光孔氏”;三则就战国时代能使“斯道不坠”的功绩而言,孟、荀并列,前承后继,并无差别。《荀子注》作于元和十三年(818),已近于韩愈的晚年,而韩愈所谓的“传道”说早在此前确立,但显然杨倞并不赞成这种扬孟抑荀的看法,而是复归于以往通行的“孟荀齐号”、二者皆为孔子之后能承其说之大儒的看法。杨倞固然尊崇韩愈,“在所作注解中,凡八处引用韩愈的言语文字为据,并尊称‘韩侍郎云’,……尤为突出的是在《性恶篇》注中全文采用了《原性》”[ 张明,胡磊:《论韩愈的荀学观》,《学习与探索》2016年第11期。],但在孟荀之评价的问题上,还是坚持了自己的观点,以我们今人尊重历史真实的角度看,也显得更为公允和恰当。

  其二,先荀后孟。其实从历史与逻辑两重视角来看,杨倞以一己之力专为《荀子》作注,已然证明他对荀子的特殊关注与尊崇,否则何苦这般用心费时?而从序言中,我们似乎能够找出一些细节,颇能说明他对荀子的态度并不一般。如在谈论继承孔氏之道时,虽云孟子在前,荀子在后,但也只是指称了年代的次第顺序,而论述及二儒在传道中的贡献之时,却将荀子置于孟子之前。文中关涉处有二:一为上引“盖周公制作之,仲尼祖述之,荀、孟赞成之”云云,是关乎历史的客观叙述;二为“倞以末宦之暇,颇窥篇籍,窃感炎黄之风未洽于圣代,谓荀、孟有功于时政,尤所耽慕”,是注者本人作出的主观评论。自司马迁作传以来,孟荀并称乃是惯例,孟前荀后也是自然的排序方式,然而在杨倞《序》中,但凡二者并称时必置荀于孟前,这种既违反惯例且又悖于自然的方式,不得不说是作者有意为之了。究竟何种意图我们不得而知,但在杨倞的心目中毕竟荀子比孟子的地位更为重要,这倒是显而易见的。

  二、《荀子注》的得失

  自刘向校订荀书,至杨倞为之作注,历八百余年,由于在这样漫长的年代里没有人再做过任何整理的工作,其书的面貌是“编简烂脱,传写谬误”,以至于造成文意不通,难以卒读,这就严重阻碍了荀学思想的传播。相比《孟子》在汉末即有赵岐注解产生而言,杨倞的注《荀》工作几乎是在毫无依傍的状态下进行的拓荒之举,他在《序》中说:“辄用申抒鄙思,敷寻义理,其所征据,则博求诸书。但以古今字殊,齐、楚言异,事资参考,不得不广;或取偏旁相近,声类想通,或字少增加,文重刊削,或求之古字,或征诸方言。”可见实非易事。按流传至今最早的宋台州刻本统计,杨倞注本共计出校释之文三千四百八十八条,校注文字八万一千一百余字,超出荀书本文六千余字,[ 王天海:《荀子校释·前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2页。]不可谓其用力不勤。就杨注的总体水平而言,后世多有褒扬,如《四库全书总目·卷九十一》称“杨倞所注亦颇详洽。”自杨倞注《荀》迄于清中叶荀学复兴,又是近千年的时光,而仍能获得如此高的评价,足以说明杨注之高明,其得远过于失。

  李中生先生曾专门对杨倞《荀子注》加以全面评议,认为杨注的成就体现在五个方面:一、训诂与义理的统一;二、注解确切灵活;三、结合荀书词例以注荀;四、结合语法分析以明训诂;五、校勘精审。关于杨注的失误之处,则重点指出两方面:一是不明通假,二是不明双音词而望文生义。对于杨注的总体评价则说:“尽管杨倞的《荀子注》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疏失,但瑕不掩瑜,就总体来看,他注解允当的地方要远远多于他的失误。尤为我们注意的是,他在注释工作中运用了许多科学有效的校释方法,其中有的为清儒乃至今天的一些训释工作者所欠缺。……它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中国训诂学史上的一部重要的注释书。”[ 李中生:《〈荀子〉杨倞注评议》,《古籍研究》,1998年第4期]

  迨至中唐,中国学术传统之注疏训诂之学已然颇为可观,然而其后也逐渐有了宋学与汉学两种路径的分歧。一般而言,宋学偏重义理发挥而疏于对字义的考证解释,汉学则偏于字句的细察训诂而颇疏于文意的把握和义理的阐释,二者实则各有利弊。杨倞的《荀子注》既通过广征博引对单个字词加以恰当的解释,同时对于《荀子》书中整体的意蕴和思想内容也进行了疏通与阐发。今参考王天海先生《荀子校释·仲尼篇》一段文字,对杨倞注文的特点略加研判。

  原文:求善处大重,理任大事①,擅宠于万乘之国,必无后患之术。莫若好同之,援贤、博施、除怨、而无妨害人。能耐任之,则慎行此道也;能而不耐任,且恐失宠,则莫若早同之,推贤让能而安随其后。如是,有宠则必荣,失宠则必无罪,是事君者之宝,而必无后患之术也②。故知者之举事也,满则虑嗛③,平则虑险,安则虑危,曲重其豫,犹恐及其祸,是以百举而不陷也。

  ①杨倞注:大重,谓大位也。俞樾曰:“理”字衍文。“处大重,任大事”相对,皆蒙“善”字为义。杨注不释“理”字之义,知杨氏作注时尚无“理”字也。“理”字,盖即“重”字之误而衍者。徐复曰:按杨注以大重为大位,于古训无征。俞谓“理”即“重”字之误而衍者,亦嫌专辄。余按此处文义,疑本作“善处重任,理大事”,为二对句。包遵信曰:训“大重”为大位,古无此例也。此“重”当读如《礼记·祭统》“而又以重其国也。”之“重”,注:“犹尊也。”大尊,指其所处之位言,下文“是以位尊则必危”。大尊,即位尊。王天海曰:大重,大权重位。杨注可从。《史记·燕召公世家》:“燕王因属国于子之,子之大重。”司马贞《索隐》:“大重,谓尊贵也。”理任大事,犹言顺任大事。“理任”与“善处”相对为文。理,犹顺也。《易·说卦》:“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理于义,即顺于义。《孟子·尽心下》:“稽大不理于口。”杨伯峻注:“理,顺也。”故知此“理”字既非衍文,亦非字误,诸说皆未得也。笔者案:此处杨倞注简略而得当,故王天海曰“杨注可从”。俞氏据杨注不释“理”字,而定其为衍文误字,乃属无稽之言,反而显出清人注疏擅作增删的弊病。徐、包以杨注无古训之征加以怀疑,颇显胶柱鼓瑟,且王引司马贞《史记索隐》语已可证明杨注持之有故,二说遂不立。徐说在训诂上随意增益文字,蹈袭俞说之病;而包说训“重”为“尊”本不误,然而比照杨注的言简意赅反显得叠床架屋之迂了。——这是杨注在字义注释处之得。

  ②杨倞注:或曰:《荀子》非王道之书,其言驳杂,今此又言以术事君。曰:不然。夫荀卿生于衰世,意在济时,故或论王道,或论霸道,或论强国,在时君所择,同归于治者也。若高言尧、舜,则道不必合,何以拯救斯民于涂炭乎!故反经合义,曲成其道。若得行其志,治平之后,则亦尧、舜之道也。又荀卿门人多仕于大国,故戒其保身推贤之术,与《大雅》“既明且哲”岂云异哉!卢文弨曰:按推贤让能,人臣之正道也。以此为固宠之术,亦不善于持说矣。注曲为之解,非是。笔者案:杨倞此处注文,已超出了字句的解释,而是针对文中的涵义进行辨析阐发,显示了他本人对荀子思想很重要的见解,文中有驳有立,条理分明,近乎一篇独立的论说文,这在一般的注疏著作中很难得见。并且,荀学思想本就精深广博,加之千年以来缺乏关注,杨倞这篇短文堪为得窥门径的导引,绝非仅供文字阅读之便利。卢文弨的评论,以今人之眼光来看不免失于迂阔,恐怕距离荀子原初的思想更远了。孰是孰非,虽非笔者一言可判,但杨注是否为“曲解”,也不是卢说可以定论的。——这里尽显杨注在义理发挥处之得。

  ③杨倞注:嗛,不足也。当其盈满,则思其后不足之时而先防之。王天海曰:《说苑·权谋篇》:“夫知者举事也,满则虑谦。”嗛,同谦。笔者按:王说是。——此处可见杨注之失:不知通假也。

  杨倞注《荀》,有得有失,而得远大于失,这可算作公论,绝非他自谦的“孤陋寡俦,愚昧多蔽”。而如他所说:“《孟子》有赵氏章句,汉代亦尝立博士,传习不绝,故今之君子多好其书。独《荀子》未有注解,亦复编简烂脱,传写谬误,虽好事者时亦览之,至于文义不通,屡掩卷焉。夫理晓则惬心,文舛则忤意,未知者谓异端不览,览者以脱误不终,所以荀氏之书千载而未光焉。”通过他的这番努力,《荀子》终于成为可为顺畅阅读之书,荀学思想也历经千载而重见天日。虽然他又说“盖以自备省览,非敢传之将来”,但是好在历史并没有因他本人声名不显而疏忽了《荀子注》的存在,世代流传了下来。宋儒如王安石、苏轼等人皆有关于荀子的专论,姑且不问其褒贬意见,他们据以阅读的荀书文字,非杨倞注者而何?倘若没有杨倞的注本传世,迨至清乾嘉时期,谁能料到摆在那些朴学家面前的荀书本子要错乱讹误到什么程度!事实上从今天的眼光来看,《荀子》书中词句舛误、文意难通、可质疑处仍不鲜见,有进一步注解疏理的必要,杨注实则给予了后来者以典范的作用,不仅使《荀子》的文本更为完善,更因而促使荀学思想发扬光大。

  三、“伪”字之误解与荀学“大本”之失

  杨倞《荀子注》所得处甚多,然而在一个荀学关键概念上却有所疏失,这就是在《性恶》篇中有关“伪”字的注解。《性恶》开篇云:“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杨倞注曰:“伪,为也,矫也,矫其本性也。凡非天性而人作为之者,皆谓之‘伪’。故‘伪’字‘人’傍‘为’,亦会意字也。”这一注解虽然将荀子所使用的特殊概念“伪”与通常意义上的“真伪”、“诈伪”等词汇中的“伪”字含义加以区别,避免了望文生义的错误发生,但是将“伪”解释为“人为”,是否就准确地合乎荀子的本意呢?我们从思想史的角度看,自从杨倞把“伪”视为非人之天性的后天之“作为”,这种解释方式就被后代学者所固定下来,一直到最近的时代都没有产生过质疑,然而这一字之误却造成了千年以来荀学被压制、被摒弃的状态。

  自从韩愈表达尊孟抑荀的意见,后来相当多的学者顺势而下,不断抬高孟子在儒门的地位,与此同时荀子及其学说却不断遭到贬低,尤其到了程朱理学这里,荀学彻底被打入冷宫。程颐在评价荀子时断言:“荀子极偏驳,只一句‘性恶’,大本已失。”(《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九》)朱熹步二程后尘,也说:“不须理会荀卿,且理会孟子性善。……荀、杨不惟说性不是,从头到底皆不识。”(《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七》)在此,程、朱给荀学安的罪名是“大本已失”,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既然这个“本”已经失去了,那么荀学也就去“道”亦远了。问题由此产生:什么是程、朱所谓的“大本”呢?而他们又有什么凭据来断定荀学丧失了这个“大本”的呢?由上述引文可以见出,程朱理学家所关注的核心论题是人性论,也就是“心”、“性”问题,这是根本性的,即“大本”;只有在这个根本问题上做出恰当的解释和规定,才能进而展开其道德形而上学的思想体系和理论建构。相应的,孟、荀都在各自的撰著中明确提出了关于人性的观点,孟子提出“性善”论,而荀子则提出“人之性恶”[ 古典时代一直将荀子的人性论与孟子相对,为“性恶论”,但近年来学界借鉴日本学者儿玉六郎的观点即认为荀子的人性论实为“性朴论”,加以生发阐释,并逐渐得到广泛认同。其中路德斌认为,在“性”概念的使用上,孟、荀之间实则有本质区别,故不能简单地将《性恶》篇所说的“人之性恶”直接等同于“性恶”。参见路德斌:《孟、荀人性观及论争之实质——基于“名实之辩”而作的考察及诠释》,载《河北学刊》2017年第6期。本文赞同这种观点,所以不直接以荀子为“性恶论”者。]。但是,为什么程、朱选择继承了孟子的学说,而摒弃荀子的学说呢?众所周知,宋代理学的勃兴,其立论的目的在于达致最高的“善”,即道德的终极追求,也即是《大学》中所提出的“止于至善”的境界。孟子从“心”、“性”的角度直接提出“善”的四端,即仁、义、礼、智,这种善的根由直接出于人的本心本性,是无须假于外求的良知良能,所以要达到至善的目标,根本上就是排除外在的干扰而专心求诸“放心”。孟子的这套思想进路既为程、朱理学奠定了“心”、“性”之“大本”的基础,又为善的目标设置了具体而内在的依据,所以二程和朱熹都竭力地赞同和肯定。反过来看荀子,既然宣称“人之性恶”,那么何以达成善的目标呢?这在杨倞的《荀子注》中,就是被解释成外在人为的“伪”。但是,“伪”既然是后天的、外在的,非关乎人之本心本性的,那么就显得无根无据、不得要领了。在二程看来,荀子“以礼为伪,以性为恶”(《河南程氏外书》卷十》)实在是离经叛道,不值一提。譬如“礼”,在孟子那里是内在于人之本性的“四端”之一,但在荀子那里虽然重视程度比孟子有过之而无不及,却只是外在的手段,是后天学习的内容,如此一来,“善”全然是外于“心”“性”的无根之物,这就显得荒唐无稽了。

  事实上,杨倞自己对《性恶》篇的理解也不甚清晰。他对荀子作此篇的意图进行了推测,认为:“当战国时,竞为贪乱,不修仁义,而荀卿明于治道,知其可化,无势位以临之,故激愤而著此论。”(《荀子·性恶》题注)把荀子颇为复杂且严肃的人性论观点仅仅视为“激愤”之作,一下子就削弱了《性恶》篇的思想分量。至于荀子在该篇中有关人性问题的论述,杨倞似乎也没有准确把握其精髓,甚至在注解中全篇引用了韩愈的《原性》,显得颇为离题:韩愈在人性论问题上持“性三品”说,与荀子的“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似并无干系,也与孟子的“性善”论有很大的差别。由于杨倞的注解如此含混,程、朱自然也没有采用,连带着韩愈也受到批评,认为他对荀子的评语“大醇而小疵”都只是“责人甚恕”(《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太过客气了。

  自杨倞释“伪”为“人为”之后,后世儒者皆以为定论,从之而下,未有异议,而程、朱据此批驳性恶,贬抑荀学,宋、明以来也鲜有反对者。从政治角度讲,新兴的理学由于建立在孟子性善论的基础上,也就导致了接下来政治的道德化,“全面进入权力体制内的儒家知识分子由于缺乏基本的政治素养和能力而只能诉诸道德,因而总是力图在公共政治领域中贯彻他们主观认可、因而被当作是普遍必然之物的道德之善以压制实际政治”[ 杨晓伟:《仁礼关系与仁的形而上学结构及其思想史意义》,《东岳论丛》2017年第2期。],反过来他们借助这种政治上的权力不断加强对性善论的维护同时排斥异己。理学既兴,孟学升格,荀学则迅速趋于没落,少人问津,至明嘉兴年间荀子甚至被驱逐出孔庙,连儒者的身份都无法保存,学者只知孔孟之道,不知孔荀渊源。直至清代中叶,经世致用的学风和稽古求实的朴学逐渐取代了心性之学的主流地位后,对荀子的关注与正面评价才出现了转机。学者如傅山、汪中、郝懿行、俞樾、章太炎等都厚赞荀子学说,或“孔荀”相称不谈“孔孟”,或以孔、孟、荀为“一圣二贤”,或尊《荀子》为“经”,或以荀子为“后圣”等等。但是这场被当代学者称为“荀学复兴”的思想运动很快又以失败告终,荀子和荀学的地位始终没有得到恢复。以谭嗣同为代表的维新派甚至贬斥荀子说:“故常以为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惟大盗利用乡愿,惟乡愿工媚大盗。二者交相资,而罔不托之于孔。”“荀乃乘间冒孔之名,以败孔之道。”(《仁学》)[ 谭嗣同将荀学与乡愿混同一起,虽缺乏史实与理论的依据,但影响却颇大,其攻击荀子与荀学的尖锐程度前所未有。刘云超就此问题进行分析,认为:“乡愿因为没有节制而无所不用其极,而荀子由生命意识或生命意志的自我反思和自我限制,开启了化性起伪之路,从而迥然有异于乡愿,成就了极为通透的人生智慧、政治智慧。”见刘云超:《生命的延续与荀学之“乡愿”———兼论荀学人性论起点是生命意识》,《东岳论丛》2016年第8期。]追究这场“荀学复兴”运动失败的缘由,仍然与杨倞对“伪”的解释有关,也就是说,倡导荀学的儒家学者们,仍然沿袭了“伪”即“人为”的观点,因此“对于清代荀学复兴运动来说,自始至终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那就是未能从根本上动摇并解构宋儒关于荀学‘大本已失’的基本论定”[ 路德斌:《荀子:“心伪”与“大本”——从清儒荀学研究的不足看当下荀学复兴所要解决的一个根本问题》,《邯郸学院学报》2017第3期。]。我们不妨再看一下乾嘉以来对“伪”的注解:

  郝懿行:“伪,自然也。伪,作为也。‘伪’与‘为’,古字通。”

  王先谦:“郝说是。《荀》书‘伪’皆读‘为’。”

  刘师培引《论衡·率性篇》:“伪者,长大之后勉使为善。”

  可见,总体上仍然延续了杨倞的注解含义,没有实质的变化。

  事实上,“伪”在《荀子》中是一个极为特殊的哲学概念,或许仅从文字训诂学的角度是无法妥善解释清楚的。因为在这个概念上杨倞作了外在“人为”的注解,从而触发了以心性之学为根基的宋明理学家对荀学的整体批判,影响了此后思想史的发展。当下,有关“伪”的理解与诠释在学界成为研究的热点,学者们逐渐认识到荀子之“伪”绝不是一个纯然外在后天的行为,而是与内在心性直接相关,如此一来,程、朱所谓的“大本已失”也就不再成立了。[ 当下学界借用考古材料或通过思想考辨,提出荀子的“伪”实则是“心之伪”,是内在的道德认知能力。此项研究及论证正在进行中,可参考路德斌、梁涛、周炽成、曾振宇等人的相关文章,其具体观点非关本文主旨,容不赘述。]

  四、结语

  杨倞其人虽因官卑职小而生平事迹不见于史书,乃至于无从稽考,然而他的《荀子注》却居功至伟,彪炳史册。他不仅在学术史上第一次为《荀子》作注,对其篇名、篇次加以合理的改易,并且校勘精审、注解详洽,一变编简烂脱、传写谬误、难以卒读的旧貌,为后世提供了可谓典范的版本。其注文既重视字词之训诂,又重视义理之阐释,得益处远大于失误处,堪称训诂学史上一部佳作。然而,他对荀学重要概念“伪”字的解释却有误,以致造成后世儒者对荀子“性恶”论的长期误读,乃至否定了荀学之根本,这则需要加以辨明。

  本文原载于《东岳论丛》2018年第7期

 

编辑:张晓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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