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守望文明,维新中国。
天地氤氲,万物化生。天地有好生之德,宇宙万物包括人类自身在内皆为其所孕育产生,而民人之生,群类演化,不外乎“聚人而为家,聚家而为国,聚国而为天下”(《六韬·武韬·文启》)。以家国天下为组织形态的人类生活之所以能够由野蛮演进为文明,端赖乎古圣先王俊德光明,受天休命,仰观俯察,则天而治,从而得以成就“化成天下”的道德功业,形成天下优良治理秩序中的华夏文明之治。这是一幅有关天人关系模式和人类生活样态的经典图景,常常出现在中国的古典文献之中,它充分体现了我们古人对于宇宙起源的认知以及人类社会生活的自我意识和文化感受。在这一自我意识与文化感受中,不仅人道本源于天道,而且华夏文明独立演化而自成一系。
人道本源于天道,意味着人类社会及其生活样态自有其普遍性的模式,而华夏文明的独特性却又告诉我们人类社会及其生活样态也是各不相同而具有多元多样性的。无论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普遍模式,还是华夏文明的文化独特性,都主要体现在中国人礼仪化的生活方式之上。《礼记·曲礼上》曰:“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是以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礼运》曰:“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是故夫礼必本于天,殽(通效)于地,列于鬼神,达于丧、祭、射、御、冠、昏、朝、聘。故圣人以礼示之,故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人禽揖别始于人知礼教,合乎礼教的人类社会生活和治理秩序最具有承天道以治人情的普遍性意义。而中国之所以为中国,正是因为它不仅是“居天地之中”或中原地区的中央之国,更是具有天下之“文明”典范意义的“礼仪之邦”,因其“有礼仪之大”、“服章之美”、“文章之华”,故中国而又谓之华夏(《春秋左传正义》闵公元年、定公十年)。质言之,在中华民族独具特色的“中国”意识中,中国之为中国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民族国家”,而是一个“文明国家”。[ [英]马丁·雅克:《当中国统治世界:中国的崛起和西方世界的衰落》,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年版,第161页。]
这不仅仅体现了中华民族在历史上曾经拥有一种强烈的自我中心主义的文化优越感,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中华民族在历史上一直追求和向往一种礼仪化的文明生活方式,而且认为作为一种“文明国家”,只有有德之人才有正当的资格承上天之命来治理这个国家的人民,使之更加繁荣昌盛,乃至引领整个天下实现太平之治,暴君虐政只会引起人民的反抗与顺天应人的“革命”,从而导致天命的转移、政权的更迭。《诗·大雅·文王》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以旧邦的身份上承新的天命,以今语言之,亦可说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承担和肩负新的历史使命。这一新的天命或新的历史使命究竟指的是什么呢?说到底,便是以优良的治理来守护华夏文明,并在损益的基础上不断延续和维新中国礼仪之邦。后世中国人之所以格外推崇周、孔之教,而周公和孔子在中国文化史上始终占据“不祧祖先”[ 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修订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2版,第287页。]的核心地位,就在于周公“制礼作乐”的伟大创举不仅维护了华夏文明的延续,而且更使中国礼仪之邦的文明化程度从根本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孔子继之而起,以维护周代礼乐之斯文传统为己任,不仅明确认识到中国人的礼仪文明生活一直都是通过不断损益的方式而得以发展和完善的,而且更重要的是,他还自觉地以仁道的精神原则来挽救周文之疲弊,力求依据仁礼迭相为用的原则,促使中国人的礼仪文明生活在以仁道为核心的人文价值根基之上得到进一步转化和提升。姑且不论古人在特定的历史文化语境中严辨中国夷狄、君子小人之别的是是非非,在其问题意识中,有一点却是不容轻忽的,那就是珍视自身的文化遗产及其独特而富有普世意义的仁道价值观,维护华夏文明以礼制序的生活方式。
在孔子之前,守护华夏文明,并在损益的基础上不断延续和维新中国礼仪之邦,被认为是历代圣王体上天之命所从事的伟大政治事业;自孔子而后,以学者的身份,以天命在我和仁以为己任的主体意识,自觉地从事同样的人类事业,乃至在孔子的感召下,守护华夏文明、延续和维新中国礼仪之邦成为历代中国仁人志士自觉担当的神圣的文化责任和历史使命。守护华夏文明,不仅仅因为华夏的即是文明的,或者是唯我华夏才有文明,而是意在守护合乎仁道和礼仪的文明生活本身。守护华夏文明,也不意味着固守中国自身僵化的文化传统与意识形态教条,而是需要不断地加以自我反省、调整、转化和更新,只有适时地维新中国,才能更好地维护华夏文明自身的延续、发展与完善。
在历史上,中华民族无论是处在防御性的劣势地位,还是处在扩张性的优势地位,总是把维护和传播以仁为核心价值原则、以礼为基本秩序规范的文明生活本身置于优先考虑的位置。毋庸置疑,不同民族和社会之间存在着文化上的差异,也存在着文明程度上的差异,过去如此,现在依然如此。因此,如何合理地看待和理性地处理不同文化和文明之间的关系,历来便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重要问题。从华夏文明观察问题的独特视角来讲,坚持我们自身的文化独特性和文明优越性,既不忽视我们文化与社会内部的多样性问题,同时亦与客观理性地看待其他民族与社会的性近习远的不同文化习性,并与之保持一种和而不同、各得其宜的和谐共处关系是不矛盾的。如《礼记·王制》说:“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煖燥湿。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刚柔、轻重、迟速异齐,五味异和,器械异制,衣服异宜。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又说:“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六韬·武韬·文启》亦说:“万国不通(同),各乐其所,人爱其上,命之曰大定。”
近代以来,面对西方文明的扩张性优势,有识之士希望吸取其优长以维新中国,这是非常可取的;但一时的愤激,甚者或欲弃之如敝履以求全盘之欧化西化,却不足以为典要。而今世界虽日趋于全球化,却依然是一个多元文明并存的世界,将自身文明作为唯一的一种文明强加于他人的普世主义不足以消融、化解不同文化和文明之间的差异与冲突,但如何在坚持自身文明的独特性、承认文化差异的前提下,又能凸显其文明生活中基于共同人性的良好的普世的一面,以寻求与其他文化和文明的良性对话与交流,却是大有可为的,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守护华夏文明、维新中国礼仪之邦的人文传统、文明特性与精神追求,仍然可以为我们提供重要的历史借鉴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