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孔子这里提出的并非任何具体的制度规范、即“礼”,而是一种形式化的、普世性的原则、即“义”。他只是说了:在一种生活方式中,假如存在着君臣,那么,君应该象君的样子,臣应该象臣的样子;假如存在着父子,那么,父应该象父的样子,子应该象子的样子。如此而已。他并没有说君、臣、父、子具体究竟应该是什么样子。那么,具体究竟应该是什么样的呢?这就需要根据“义”的原则来进行“礼”的建构安排。所以,孔子这里所涉及的是普世的正义原则。
在这种正义原则(义)的指导下,我们进行制度规范(礼)的建构。而社会的制度规范,总是表现为一套名份体系,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例如孔子所处的春秋(以及战国)时代,正是中国社会的第一次大转型,旧的一套制度规范逐渐坍塌,也就是所谓“礼坏乐崩”,这表现为“名实淆乱”。所以,孔子提出了“正名”的主张。所谓“正名”,实质上是重建社会的制度规范,而表现为重建一套名份体系。故《论语》载:子路曰:“卫君待子为而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子路》)
孔子“正名”的主张往往被人们误解,以为是“恢复周礼”,孔子也由此被原教旨主义化,被批判为“保守”、“复古”、“倒退”乃至“反动”等等。这是由于人们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孔子“礼有损益”、“义以为上”的思想。事实上,恢复曾经历史地存在过的周礼是不可能的,孔子不仅知道当时已经“礼失”而“文献不足征”,而且明白礼本来就应当有所“损益”。后来的儒学史也充分表明,儒家事实上总是在不断地重建着社会的制度规范。
于是,我们就理解了孔子正义论之中的这样一个问题结构:义→礼。
二、义与利——利益冲突
上文讨论了如何建构制度规范(礼)的问题:根据正义原则(义)进行建构。但我们还没有追问:一个社会为什么要建构制度规范?其实,一般来说,社会之所以需要制度规范,是因为群体生活中主体间的利益冲突需要加以调节。这就是说,礼制、正义问题的提出,乃是基于利益问题的存在。这也是一般正义论所要探究的一个基本课题。
因此,就其实质而论,正义的礼制是对利欲的一种节制,有子所谓“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学而》),荀子所谓“内外上下节者,义之情也”(《荀子·强国》)、“礼者,节之准也”(《臣道》),故“礼”亦谓之“节”、谓之“礼节”。在这层意义上,“利”乃是“礼义”的对立面,所以“子罕言利”(《子罕》),而是更多地倡导礼义。孔子说:“放于利而行,多怨。”(《里仁》)假如人们都依据利欲而行事,那么这个社会必定充满怨恨祸乱;所以,必须充分地申明正义的礼制的意义。这就是孔子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里仁》)的意思:小人唯明晓于利欲,君子更明晓于正义。
但是,历史上人们对孔子关于利欲的观点却也长期存在着误解,以为孔子以“义”反“利”,拒斥利欲。为此,这里必须指出:按照孔子的观点,对利欲的节制并非对利欲的消灭。孔子事实上尽管“罕言利”,却并非不言利;孔子甚至未必“罕”言利(“子罕言利”并非孔子的原话),事实上,仅《论语》所记载的孔子言利之处就相当多。这里我们先做一个区分:就其主体而论,利欲可以分为两类:私利(利己)和公利(利人)。这两类利,孔子都有相当充分的言说。
先谈公利或利人。其实,这一点应该是没有任何争议的:孔子、儒家的全部关怀所在,就是群体的公利,亦即“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修己以安百姓”:
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雍也》)
子路问君子。子曰:“修己以敬。”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人。”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以安百姓,尧、舜其犹病诸!”(《宪问》)
孔子进一步所关注的,乃是如何济众安人,如何达致公利。例如:“子夏为莒父宰,问政。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子路》)这里是谈的为政,此所谓“利”当然不是子夏为自己谋私利,而是要谋鲁国之邑莒父之利,对于子夏来说,这当然是一种公利。孔子的意思是:公利也是有大、小之分的。“见小利则大事不成”,显然是在讨论如何达致更大的公利的问题。又如:子张问于孔子曰:“何如斯可以从政矣?”子曰:“尊五美,屏四恶,斯可以从政矣。”子张曰:“何谓五美?”子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欲仁而得仁,又焉贪?君子无众寡,无大小,无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骄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尧曰》)
这就是说,君子从政应该“惠而不费”,具体来说就是“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这儿有三层意思:其一、“惠”是仁爱的意思,这里就是爱民;其二、既然爱民,就要利民;其 三、利民之方,乃是因民之自利而利之。对于人民来说,这是私利,而这是君子应该给予尊重的;对于君子来说,这是公利,是君子应该谋求的。孔子另一处的说法,也与此相应:
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 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公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