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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孟子廉耻思想探析——兼论如何构筑“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2026-07-14 15:46:09 来源:中国孔子网 作者:刘晓

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廉耻观,在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古代社会的“八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其中“廉”和“耻”就占据了两个条目,足见其重要性。“孝、悌、忠、信”的说法,始于孟子。孟子在与梁惠王及其学生公孙丑的对话中,都曾提及“孝、悌、忠、信”。而“礼、义、廉、耻”的表述,最早见于《管子》一书,其中提到:

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

2014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指出:“国有四维,礼义廉耻,‘四维不张,国乃灭亡’。这是中国先人对当时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在中国古代先人看来,“礼、义、廉、耻”是凭借道德的软约束力规范人们言行的重要“法宝”,可以有效地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事实上,在现代社会,古人所提倡的廉耻观,对于我们每个人,尤其是广大领导干部,依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重要部署,强调“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也强调:“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通起来,三者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把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要“制定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讲好中国反腐败故事”。这些举措,为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不敢腐”“不能腐”更多需要通过不断加强反腐体制机制建设来实现,而要让领导干部“不想腐”,则必须依靠道德力量,促使领导干部转变价值观念和价值追求,树立正确的廉耻观。那么,如何更好地实现这一价值观的转变呢?早在两千多年前,儒家先贤孔子和孟子就已提供了许多有益启示。

孔子和孟子均多次提及廉耻问题。从《论语》来看,孔子论“耻”的言论较多,几乎未涉及“廉”。到了孟子,既有关于“廉”的论述,也有关于“耻”的言说。不过,在孟子这里,“廉”“耻”二字并未合称连用。即便如此,孟子所言的“廉”与“耻”“具有很强的同一性,可以说,廉则有耻,廉可养耻;有耻则廉,无耻则贪。”孟子虽未将“廉”“耻”并论,但二者思想相通,缺一不可,只有将二者结合,才能展现孟子廉耻观的全貌。

一、孟子说“廉”——君子的必备品质

“廉”的语义溯源可从文字学切入。东汉许慎所著《说文解字》中,解释“廉”为:“廉,仄也。从广,兼声。”其中“广”描摹房屋依山而建、屋顶高耸之形,“兼”则象一手持两禾之态。古代的房屋建筑格局,通常是中前部为堂,后为室,堂、室有墙相隔,堂的南面无墙而敞开,有左右两根明柱叫楹,堂前的边角由立面、平面这两个面相交而形成,故从“兼”。清代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进一步阐释:“堂之边曰廉。贾子曰:‘廉远地则堂高,廉近地则堂卑’是也。堂边有隅有棱,故曰廉。又曰:棱也,引申之为清也,俭也,严利也。”由此可见,“廉”的本义指向建筑构件,因堂边棱角具有方正特质,逐渐衍生出清正不苟的引申义。

关于“廉”的论述,在《孟子》一书中多次出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

孟子曰:“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

这一表述揭示了道德选择的核心准则:面对利益取舍时,需以“廉”与“惠”为价值标尺。若获取某物会损害清正品格,则应放弃;若给予某物会扭曲恩惠本质,亦不应为之。这种将行为选择与道德操守直接关联的思路,凸显了孟子对“廉”的高度重视。

在孟子看来,“廉”不仅是外在规范,更是君子必备的道德底线。孟子曾大肆夸赞古代的圣人君子伯夷,称伯夷为“圣之清者”,原因就在于伯夷清正廉洁。孟子说:

伯夷,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则进,乱则退。横政之所出,横民之所止,不忍居也。思与乡人处,如以朝衣朝冠坐于涂炭也。当纣之时,居北海之滨,以待天下之清也。

这段文字生动展现了伯夷对不义之事的决绝态度:对于不合道义的事情,伯夷采取不看、不听的态度,对于不善的君主,他甚至不会去为其服务。当荒淫无度的暴君商纣统治天下时,他选择独自一人隐居在北海之滨,等待天下清正廉明之时,才出来为政做官。可见,伯夷是一个非常清廉的人。其廉洁操守具有强大感召力,和伯夷相处过的人,或是听过他的事迹的人,都能被他的清廉之风所感染,变得清正廉明:“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所以,孟子将伯夷奉为“百世之师”,其目的就是要确立廉洁精神的传承典范,以便让后人学习这种廉洁精神。

值得注意的是,孟子对廉洁的强调并非流于形式,他尤为痛斥那种“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絜”的伪善者,直斥其为“德之贼”,这从反面印证了他对真廉洁的深刻理解——廉洁绝非外在姿态,而应是内在品格的自然流露。

二、孟子论“耻”——“羞恶之心,人皆有之”

从文字学溯源来看,“耻”的道德意涵可通过字形与训诂得到初步厘清。“耻”,依照许慎的《说文解字》云:“耻,辱也。”“耻”乃羞愧之意,其古代写法为“恥”,从心从耳,象征人因言行有失而心生羞愧,乃至面红耳赤之态。

在孟子的道德哲学中,“耻”不再局限于单纯的情感反应,而是被提升为区别人与禽兽的核心标志。他明确提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此处的“羞恶之心”并非偶发的情绪波动,而是人先天禀赋的道德感知能力:“羞”指向对自身过失的愧疚,“恶”指向对他人不义的憎恶,二者共同构成“耻”的完整内涵。孟子进一步强调“无羞恶之心,非人也”,这一论断揭示了深刻的人性论预设——若丧失对善恶的羞耻感,人便失去了道德主体性,沦为仅凭本能行事的禽兽。这种将“耻”与人性本质绑定的论述,凸显了其在道德体系中的根基性地位。当人违背良知行不义之事时,不仅是行为失范,更是对自身人性的否定,此即所谓“无耻”的极致表现。

孟子对“耻”的重视,更体现在将其视为道德实践的动力源。他直言:“耻之于人大矣”,认为“耻”不仅是消极的道德底线(不做无耻之事),更是积极的修身起点(以羞耻感推动道德完善)。这种动力机制在实践层面表现为双重维度:对个体而言,羞耻感促使人反思己过、修正行为;对群体而言,共同的羞耻意识维系着伦理秩序——正如社会对背信弃义者的谴责,本质上是集体“羞恶之心”的外化。

那么,如何才能避免陷入“耻”的困境?孟子的回答始终紧扣“仁”的核心价值,他说:“仁则荣,不仁则辱”,将“仁”与“耻”确立为对立统一的道德范畴:“仁”的实践带来荣誉,“不仁”的行为导致耻辱。这一论断打破了对“耻”的表层理解——真正的耻辱并非外在评价的贬损,而是内在仁心的丧失。由此推衍,免于羞耻的关键不在于迎合世俗标准,而在于通过“修身”扩充仁性,唯有将仁心培育为稳定的道德品格,才能在行为选择中始终“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

此外,这种修身要求在政治领域表现为更具体的道德责任。孟子指出:“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耻也”。此处的“道”即“仁道”的实践路径。对为官者而言,占据职位却不能推行仁政、引导民众向善,既是对自身道德使命的背弃,也是对民众信托的辜负,这种“耻”已超越个体层面,上升为对公共责任的愧疚。从逻辑上看,这一主张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纲领一脉相承:个体修身的终点是“治国平天下”的实践,若中途停滞于“道不行”的状态,无疑是道德成长的断裂,自然会产生深刻的羞耻感。

三、孟子思想中“廉”“耻”关系的逻辑架构

孟子虽分别阐释“廉”与“耻”的内涵,却并未将二者割裂看待。在其思想体系中,“廉”与“耻”实则构成相互关联的道德链条,共同服务于“义”的价值核心。

要厘清二者关系,需先从“廉”与“义”的内在关联切入。如前文所述,孟子明确提出“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强调对非分之物的取舍直接关乎廉洁品格的存废。进一步而言,这种行为选择的道德边界可追溯至“义”的范畴——“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在孟子看来,不该获取的事物若强行占有,表层看是损伤廉洁操守,深层则违背了“义”的根本准则。这意味着“廉”并非孤立的道德规范,而是“义”在具体行为中的体现,属于“义”所统摄的道德要求之一。例如,士人若接受不合礼制的馈赠,即便未直接损害他人利益,既已“伤廉”,亦属“不义”,这正是“廉”从属于“义”的典型例证。

再从“耻”与“义”的生成逻辑来看,二者的关联同样清晰可辨。孟子提出“羞恶之心,义之端也”,此处的“端”并非简单的起点之意,而是指“义”的萌芽与发轫之处。正如草木之生长始于胚芽,“义”的道德意识亦发源于人对善恶的羞耻感与憎恶感。这种“羞恶之心”(即“耻”)作为先天赋予的道德本能,为“义”的展开提供了可能性基础。当人对不正当行为产生羞耻感时,便已触及“义”的原始形态;随着这种情感的不断扩充与培育,方能形成稳定的“义”的道德准则。

由此,可构建出三者的逻辑链条:“廉”是“义”在利益取舍层面的具体规范(“义”的范畴包含“廉”),而“义”的道德意识又植根于“耻”的情感基础(“义”发端于“耻”)。质言之,“耻”作为道德情感的源头,通过“义”的中介作用,最终为“廉”的践行提供了内在依据。这种关系架构可表述为:耻(羞恶之心)→义(道德准则)→廉(具体规范)。

从实践层面看,这一逻辑链条的运作机制尤为显著。孟子认为,人若能保有羞恶之心,便会对“非其有而取之”的行为产生本能排斥——这种羞耻感首先抑制了违义之举的发生,进而保障了廉洁操守的践行。以伯夷为例,其“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的行为选择,表面看是坚守廉洁品格,深层则源于对不义之事的强烈羞恶感。正是这种“耻”的情感驱动,使其在乱世中始终恪守“义”的准则,最终成就了“圣之清者”的人格典范。

孟子对这一关系的论述还包含更深入的实践指引。他提出:“人能充无穿踰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这里的“穿踰”特指钻墙逾垣的偷盗行为,而“无穿踰之心”本质上是对这类行为的羞耻感。孟子认为,若能将这种羞耻之心加以扩充,使其贯穿于一切行为选择之中,“义”的准则便会自然彰显并发挥作用。从廉洁伦理的角度看,贪污腐败与“穿踰”在本质上并无二致——皆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占有非分之物,二者的共同特征在于违背“义”的根本要求,且都会引发有道德自觉者的羞耻感。因此,培育并扩充“耻”的情感,实则为“廉”的践行筑起了第一道防线。

进一步而言,孟子对“廉”与“耻”关系的阐释,为道德实践提供了从情感培育到行为规范的完整路径。人首先需守护先天的羞恶之心,使其不致泯灭;继而通过不断体认与践行,将这种情感升华为稳定的“义”的意识;最终在具体的利益取舍中,自然呈现出廉洁的品格。这一路径既强调“耻”作为基础的重要性,也突出“廉”作为落脚点的实践意义,二者通过“义”的中介形成首尾相顾的道德闭环。

从当代视角审视,孟子的这一思想仍具深刻启示。在反腐倡廉的实践中,制度约束固然重要,但个体内心的“耻”感培育同样不可或缺。只有当“不义则耻”的意识深入人心,“廉”的行为规范才能真正内化为个体的道德自觉。这与孟子强调“扩充羞恶之心”以实现“义不可胜用”的思路一脉相承,印证了传统伦理思想对现代社会治理的持久价值。

四、“君子有三乐”:从孟子廉耻思想到构建“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已形成多层次防控体系,通过“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治理策略,“不敢腐”的震慑效应与“不能腐”的制度约束已初步显现。但腐败现象的顽固性与隐蔽性表明,单纯依靠外在约束难以根治问题——正如堤坝若仅靠砖石堆砌而无坚实地基,仍难逃溃决风险。从这一角度看,构建“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实质是为反腐体系注入精神根基,而孟子的廉耻思想与道德哲学,恰为这一工程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源。

孟子思想对“不想腐”的启示,首先体现在对道德自律优先性的深刻认知。“不敢腐”依赖外在惩戒,“不能腐”依托制度规范,二者虽能遏制腐败行为,却未触及行为主体的价值内核;而“不想腐”的关键,在于通过廉耻意识的培育,使个体从内心拒斥腐败——这种自律性的道德自觉,正是孟子所强调的“羞恶之心”的自然流露。当人对不义之举产生本能的羞耻感,便会形成“非其有而不取”的行为惯性,这种源自内心的道德防线,远比外在约束更为持久稳固。正如孟子所言“取伤廉”,一旦将廉洁内化为价值信念,面对诱惑时的选择便不再依赖外部压力,而是源于“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的精神自觉。

这种以廉耻为核心的道德自觉,在孟子推崇的理想人格中得到充分展现。他盛赞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此处的“介”并非固执守旧,而是指不可动摇的道德操守。三公之位在周代是最高军政要职,象征着极致的权力与资源,柳下惠却能以“介”拒之,根源在于其价值排序中,道德远高于世俗荣禄。这种选择背后,正是“羞恶之心”的驱动——若以牺牲操守换取高位,便会陷入“俯怍于人”的羞耻感,这与腐败者为利益背弃原则的行为形成鲜明对比。从反腐视角看,柳下惠的“不易其介”,恰是“不想腐”的精神原型:当个体将道德操守置于物质诱惑之上,腐败行为自然失去滋生的土壤。

孟子进一步以“君子有三乐”勾勒出这种道德人格的精神图景:

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

这“三乐”看似各有侧重,实则构成完整的道德价值体系。“父母俱存,兄弟无故”指向人伦责任的圆满,体现儒家“修身齐家”的实践起点;“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关乎道德理想的传承,展现“治国平天下”的担当;而“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则是贯穿始终的精神内核——它要求个体的一切行为都经得起道德审视,既不违背天道公理,也不辜负人际伦理。这种“不愧不怍”的境界,与“廉”的实践直接相关:当官员在权力行使中始终保持这种自觉,便不会因私利而损害公义,因“取伤廉”的羞耻感会自然抑制贪腐冲动。

值得注意的是,孟子将“王天下”排除在“三乐”之外,并非否定政治抱负,而是强调道德价值对权力欲望的超越。在他看来,即便以正当方式获得天下,若其目的偏离道德追求,仍不足为乐;反之,若以不义手段获取权位,更是“耻”之所在。这种价值取向对“不想腐”的构建具有深刻启示:腐败的根源往往在于价值错位——将物质利益、职位升迁视为人生终极目标,而孟子的“三乐”则提示我们,真正的精神满足只能来自道德实践的圆满。当官员以“不愧于天”为乐,以“教育英才”为任,腐败行为便会因失去价值支撑而难以发生。

其实,包括孟子在内的整个儒家,都有这样一种稳定的价值观体系。在孔子那里,就表现为“孔颜乐处”的道德境界。孔子曾夸赞弟子颜回道:“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颜回身居陋巷,物质生活条件非常艰苦,但是颜回仍乐在其中,原因就在于,颜回所追求的,并不是物质财富。在孟子的思想中,这种价值追求就表现为上述“三乐”精神。正是有了“三乐”追求,人们才有可能成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假如没有对道德之“乐”的追求,没有真正把道德作为人生的价值选择,那么一个人在取得“富贵”、经历“贫贱”、面对“威武”之时,往往就会“淫”“移”“屈”,产生信念的动摇。

孟子本人的实践更生动诠释了这种价值选择。他在周游列国时,面对王公贵族的奢华生活,始终保持清醒的批判态度:

说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堂高数仞,榱题数尺,我得志弗为也;食前方丈,侍妾数百人,我得志弗为也;般乐饮酒,驱骋田猎,后车千乘,我得志弗为也。在彼者,皆我所不为也;在我者,皆古之制也。吾何畏彼哉?

这种态度对当代反腐的启示尤为直接:腐败的发生往往始于对物质享受的过度追求,而孟子的“弗为也”,正是通过价值重估,将廉洁从外在要求转化为内在信念。当官员真正认同“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价值观,“不想腐”便会成为自然的行为选择。

孟子认为,尽管那些王侯将相们的殿堂非常雄伟华丽,吃穿不愁,又经常奏乐饮酒、驰骋田猎,凡此种种,我如果“得志”了也不会去做的。这段宣言绝非简单的狂傲,而是基于价值体系的自觉选择。孟子并非否定物质条件的合理性,而是拒绝将其作为人生目标——那些“堂高数仞”“食前方丈”的奢华,在他看来皆属“所不为”的范畴,因其背离了“古之制”所蕴含的道德准则。反观现在,一些人盲目攀比,竞相腐败,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价值观上出了问题,他们把追求物质享受作为人生最大的乐趣,丧失了道德原则,没有了羞耻之心。因此,通过学习孟子的廉耻观和“三乐”精神,不断加强道德意识和道德操守的培养,使领导干部挺立起道德人格,做到“有耻且格”,这是党风廉政建设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从理论逻辑看,孟子的廉耻观与“三乐”精神,为“不想腐”的思想堤坝提供了三重支撑:其一,以“羞恶之心”确立道德底线,使人在面对诱惑时产生本能的排斥(“耻”的防御功能);其二,以“不愧不怍”构建精神追求,使人在廉洁实践中获得价值满足(“乐”的驱动功能);其三,以“大丈夫”人格强化道德意志,使人在复杂环境中坚守操守(“志”的稳定功能)。这三重机制相互配合,既防患于未然,又提供正向激励,最终形成抵制腐败的完整精神防线。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之所以强调“不想腐”的重要性,正是因为制度约束与思想教育需协同发力。孟子的思想提醒我们,“不敢腐”“不能腐”解决的是“不敢为”“不能为”的问题,而“不想腐”则要回答“不愿为”的问题——后者的实现,离不开个体对道德价值的主动认同。正如孟子所言“人能充无穿踰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当廉耻意识与道德之乐在心中充盈,腐败行为便会失去存在的精神空间。

从实践路径看,培育“不想腐”的自觉,可从孟子思想中汲取三点启示:一是强化“知耻”教育,通过经典阐释与案例警示,使“取伤廉”的观念深入人心;二是倡导“三乐”境界,引导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完善人伦、传承道义中获得精神满足;三是塑造“大丈夫”人格,鼓励在权力行使中保持道德主体性,不为外物所役。这三者的结合,正是从“他律”到“自律”的转化过程,也是孟子廉耻思想在当代的创造性转化。

总之,一个人以何为“乐”,体现了他的价值追求;一个人以何为“耻”,决定了他的廉洁与否。正所谓“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当个体真正以道德为乐、以不义为耻,当“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成为内心的精神标尺,腐败行为便会失去滋生的土壤。这种由内而外的思想建设,与制度层面的“不敢腐”“不能腐”形成互补,共同构筑起抵御腐败的坚固防线——这既是对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也是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层要求。

Analysis of Mencius' Thought on Integrity and Shame

——Discussion on how to build an ideological dam of 'not wanting corruption'

Liu xiao

(Mencius Research Institute,Nishan World Center for Confucian Studies,Jining,Shandong,273500)

Abstract: In the concept of integrity and shame constructed by Mencius, the "shame and evil heart" (i.e. "shame") that "everyone has" is taken as the starting point, foundation, and necessary guarantee of "integrity". By expanding the inherent benevolence and humanity of human beings, people can enjoy "virtue" and establish a moral consciousness and value pursuit of honesty and integrity. What constitutes' happiness' for a person reflects their value pursuit; What a person feels ashamed of determines whether they are honest or not. In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of party conduct and clean governance, we can draw useful inspiration from Mencius' thoughts on integrity and shame. By studying the spirit of "three joys" proposed by Mencius, we can cultivate the "joy" of integrity among leading cadres, uphold their moral character, and fundamentally build a strong ideological dam of "not wanting corruption".

Keywords: Mencius; The concept of integrity and shame; Shameful heart; happy

【编辑:董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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