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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仁与隆礼——孟荀思想解读”第七讲:杨朝明教授主讲《天人合一与天人之分:孟子与荀子的天道论》讲录概要

来源:孟子研究院作者: 2023-12-27 13:51

  12月20日上午,由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中国孔子基金会秘书处)、山东老年大学主办,孟子研究院、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局、济宁市文化传承发展中心、济宁老年大学承办的“居仁与隆礼——孟荀思想解读”第七讲在山东老年大学进行录制,特邀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特聘教授、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原副主任、孔子研究院原院长杨朝明作了《天人合一与天人之分:孟子与荀子的天道论》主题讲座。

  杨教授首先对天道与天道观的概念进行了解释。世界一切事物皆有一定的规则,所谓天道就是指万物的规则、道理,或者是天地运动变化的规律。天道观则是关于世界本原的根本观点,它是围绕对天以及天人关系的不同理解而展开的看法。天人关系是中国哲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话题。在中国哲学中,“天命”被视为一国政权之凭依,是统治者政权合理性证明的依据,又是个体生命及价值之源头。我们谈天人关系,实际就是思考人的终极存在道理、价值和意义。孟子和荀子思考天人关系的时候,孟子有天人合一的观点,荀子似乎与他不同,有天人相分的观点。

  一、战国以前论天与天道

  西周时期,“敬天”就早已经程式化、规范化,已经有了正规的祭天礼仪。“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礼记·中庸》),郊祭是当时敬拜上天最常见的一种形式。孔子时代,虽然也保留了天的神秘性和对天的敬畏,但侧重点则在于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强调人的道德修养,注重人和自然的联系。

  孔子之前,人们信奉帝和天。帝即上帝、天帝,它无形无体,却是天地之间的最高主宰,支配世界和人的命运。与帝不同,天虽然具有自然形态,但它有时被人格化、神秘化,因此,成了一个最高的人格神。在孔子那里,情况有了明显的变化,在保留天的神秘性和对于他的敬畏的同时,他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和道德修养,强调人与天、人与自然的关系,强调人的使命和责任。

  孔子修正了西周天帝、天命只与贵族阶层有关的看法,每个人都可能直接面对上天。如果细致考究,孔子所说的天可有多重意义,天似乎保持某种程度上的人格意味,即能像人那样能行动、有思想、会感知,但它主要不限定于人格神意义,而是有新的内涵。

  首先是自然之天。天具有自然形态,但被人格化和神秘化,成为了一个人格神。孔子敬畏天,并认为天具有意志和精神属性。然后是义理之天。天是道德和文化的基础,具有道德和人性意义,是道德和文化的规定者,也是人道德和文化的基础。这样,天还是主宰之天。天对人事或人的命运有一定主宰作用,似乎更重人事,淡化了天的人格神的意义,反对各种鬼神观念。

  二、孟子的“天人合一”论

  孟子“学于子思之门人”,司马迁指出他“序《诗》《书》,述仲尼之意”。郭店竹简所载儒家内容的文本,在时代上处在“孔孟之间”,是孟子天道观转型的理论前提。

  郭店竹简以“德者,天之道”为理论起点,以“圣人知天道”为逻辑归宿,开启了先秦儒家天人相通的天道观。在此基础上,孟子进一步探讨“人道何以可能”和“何以知天道”的问题,形成了他的一套以“天”为终极根据的思想学说体系。

  在孟子思想中,他的最高哲学范畴是天。他继承了孔子的天命思想,主张人道效法天道,把天看成具有道德属性的精神实体。“诚者,天之道也”,他把“诚”规定为天的本质属性,认为天是人性固有的道德观念的本原。在天人关系上,孟子主张下通人性,上达天理,并视外在的“天”为终极存在。在他看来,天的存在和发展具有客观必然性,它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人们应该了解这样的客观规律,使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循自然界本身的运行法则。

  孟子“天”论中最为闪光的内容,是他对道德之天的体认。对于道德之天,人们应当保持“知天”的理性态度。孟子的天人关系思想主要体现在“天人合一”的理念,也就是天人合德的思想。孟子极力追求“尽心”“知性”进而“知天”,开创了“尽心—知性—知天”的思维认知模式。学术界有人看到,孟子的天人关系的思想不是什么生态思想,而是人生道德的境界状态。这种“天人观”思想影对宋明理学,特别是心学影响巨大。

  关于孟子的天人合一思想,虽然也谈到过有关环境的问题,但多是受到农耕文化影响的结果,是由其哲学思想和政治思想衍生出来的副产品。孟子天人合一思想主要谈的是道德境界问题,是成就道德达到人生最高层面后的一种与天地合并为一的精神感受。我们今天通常所说的天地境界、天人合一是对道德最高境界的一种特殊表示。

  孔子提出了天道与人道相区别的观点,大力弘扬以仁为核心的人道。孟子在此基础上将仁义之道内化为人性并以之为生存之本。在天人观方面,孟子试图摆脱传统天命这一管理人间的方式。最为重要的是,在天人之间,孟子增加了人性这一环节。人们不直接听从天命,而是要发现良心、清心寡欲、扩充良心从而“尽心”“知性”以“知天”,“存心”“养性”以“事天”。

  三、荀子的“天人相分”论

  荀子所言“明于天人之分”,绝不是要把天和人界隔起来,而是在顺应天的前提下,认清人能干什么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天地创生万物的活动。与孟子一样,荀子天人关系思想有非常广阔的背景,他的“明于天人之分”的提法,都可能有很深的思想渊源。

  天人之学是儒家的重要论域,正如宋代思想家邵雍所说:“学不际天人,不足以谓之学。”孟、荀的天人关系学说恰恰代表了“究天人之际”两种不同的基本路向。孟子讲“仁,人心也”,又讲此“心”为“天之所与我者”,以心性点化仁学,打通天道与心性,证立了儒家道德境界的天人合一精神,表现了儒家内在超越的精神特质,从仁学进路发展了孔子天人之学中道德之天的思想,完善了其天人合德的道德理想精神。与孟子不同,荀子的“积礼义而为君子”和“礼义之谓治”,将成德成治寄望于礼即“人”而不是“天”,确立了以天人之分、天生人成为核心内容的天人观念,彰显了儒家人文化成的理性精神,从礼学进路发展了孔子天人之学中自然之天的思想,深化了其所倡导的“人能弘道”的人文理性精神。

  一般认为“天人相分”观念由荀子提出,不像“天人合一”思想那样形成早、影响大。但实际上,“天人相分”与“天人合一”的思想应该同样历史悠久,只是人们忽视了“天人之分”的观念,才产生了错误的认识,1993年发现的《郭店楚墓竹简·穷达以时》给了我们的重要的启示,其中说:“有天有人,天人有分。察天人之分,而知所行矣。”在中国古人的观念中,“天”的内涵有所不同,而《穷达以时》中所说的“天”是决定人生显达与困厄的命运天、时运天,它可以决定人生升降浮沉,可以使人一生不遇亦或宏图大展。

  荀子是先秦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广采博取、推陈出新,构筑了天人相分、人性本恶、内圣外王等的思想大厦。在天人关系上,他彻底否定有神论,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同时强调发挥主观能动性,即“制天命而用之”。在人性问题上,他既肯定人欲本恶,又强调善的道德意识是人的特征,源于人的“心知”本性,建构起“君子之道”和“君之所道”。“君子之道”包括贵礼、尚诚、劝学、隆师、慎友、征圣、宗经等修养方法。“君之所道”包括仁政民主、裕民富民、礼主刑辅、尚贤使能等经世方略。荀子进而提出“从义不从父”的“子道”, “从道不从君”的“臣道”与“议兵以仁义为本”的军事主张。荀子学说是周代贵人轻天、贵德轻神思想特征的典型证明。

  四、孟、荀天道论的新认识

  由于天道观念关涉极大,从某种意义上说,认识天与天道论实际就是认识中华文明。孟、荀天道论具有重要的影响,他们关于天人关系的思考代表了中国思维的高度与深度。

  (一)孟子、荀子的天道论有很早的渊源

  中国早期关于天人关系的思考自很早的时候就开始了,尧、舜、禹关于“人心”与“道心”的“心传”实际就是“人欲”与“天理”的思考。在《逸周书》开篇的“三训”,都是关于天人关系的重要思想成果,《度训》说:“天生民而制其度,度小大以正,权轻重以极,明本末以立中。”《命训》说:“天生民而成大命,命司德正之以祸福。”《常训》说:“天有常性,人有常顺,顺在可变,性在不改。”

  对于很多的传世文献,由于疑古思潮的影响,对于其成书年代普遍存有很深的疑虑,新发现的战国竹书“清华简”就有新的相关发现,例如《心是谓中》说:“断命在天,苛疾在鬼,取命在人。人有天命,其亦有身命,心厥为死,心厥为生。死生在天,其亦失在心。”刚刚公布的“清华简”《畏天用身》开篇就说:“畏天知,用身足”,又说:“人乃人也,天乃天也。在身未可,天也;在天未可,身也。弃天以身,乃无天乎,非天不生。弃身以天,乃无身乎,非身不成。”讲述了“天命”与“人命”之间的关系。这些都告诫我们,孟、荀天道观的研究必须注意其形成的深刻背景。

  (二)“天人合一”论是中国文化的鲜明特色

  钱穆先生认为,西方人喜欢把天与人分别来讲,他们是离开了人来讲天。这一观念的发展,在今天,科学愈发达,愈显出它对人类生存的不良影响。中国人把天和人合起来看,认为天命表露在人生。离开人生,就无从讲天命;离开天命,也无从讲人生。所以中国古人认为人生与天命最高贵伟大处,便是能把他们两者合一。中国古人认为一切人文演进都顺自天道。违背天命,便无人文可言。中国文化过去最伟大的贡献,在于对天、人关系的研究。

  在天人关系的视域之下,儒家认为人生而静,这是人的天性。人们感于物而动,就有可能好恶无节,为避免物至而人化于物,就需要建构起预防“灭天理而穷人欲”的机制,因此,中国人研究人性与人的价值,思考“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形成了“不为圣贤,便为禽兽”之类的人生价值追求,建立起影响深远的庞大思想体系,中国人也由此更和睦和平地共同生活了数千年。

  (三)借鉴恒常性与超越性的思想精神

  分析孟、荀哲学中“天命”的意义,在“应为”与“如何为”中凸显“天命”的超越性与人的实践性。大体而言,孟子言“天命”重“应为”,要人在“义”与“利”之间作取舍,舍“利”而取“义”,以成全人之“义命”“天命”。荀子言“天命”重“如何为”,为处在人生困境之人提供方法论的指导,故谓之“制天命而用之”。

  审察孟、荀二者天命观中的理论差异,把握二者作为儒者的哲学通义,可以在人面对人生各种问题时,比如如何看待命运、改变命运,人与自然如何相处,如何进行良性互动等问题上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思考与建议。如慎重看待所谓“天灾地妖”。很多问题都源于人,反时反常现象并不能改变国家命运。天降灾异、地生妖孽、梦异怪诞都只是给世人提出的警示。天主宰人事,人的行为也能感动天,天人之间存在某种联系。人要对自然保持敬畏与尊重,有时也能够使天改变原来的安排,人就要主动“知天”,效法、遵循、顺应天道,在自然变化、灾妖出现时保持敬慎,处事从容稳健,立于不败之地。

  孔子“五十而知天命”,可见“知天命”之难。既然“天”与“天命”不可捉摸,便不如用心致力于人事,即“尽人事而知天命”。知天命,有敬畏,存戒惧。“尽人事”与“知天命”是统一的,要承认“知天命”之不易,又要在“尽人事”的过程中去“知天命”。因而要顺天而行,只有人心强大,才能做到“人定胜天”。孔子的“知天命”、荀子的“制天命”都不是单纯谈论“天命”,而是关注现实的人心与社会,思索的都是活生生的政治问题。

  (四)理解天道论,树立荣誉与责任意识

  理解孟、荀的天道论,就要把握天道,认识天命,了解使命,增强荣誉和责任意识。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这里讲的是天命与使命、荣誉与责任。辜鸿铭曾指出,孔子的全部哲学体系与道德教诲可以归纳为“君子之道”,中国传统思维视荣誉与责任高于一切,荣誉与责任是中国国家观念的基础,也是中华文明存在的基础。人们向往美好生活,不仅包括物质性满足,更在于彰显人的理性光辉,将“人之所以为人”的高贵因子呈现出来、传承下去,激活荣誉感激活,产生责任感。我们应在履行责任过程中润泽荣誉感,让满载“荣誉与责任”的思想成为民族之学、国家之教。

  (整理:曹巍巍)

编辑:翟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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