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儒学与民族精神的思考
2007-06-05 17:29:19
山东孔子学会第三届理事会暨“儒学与民族精神”学术研讨会论文
我对儒学与民族精神的思考
刘 宗 贤
弘扬与培育民族精神问题是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的。十六大政治报告在阐述文化建设问题时指出:“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其重要的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又指出,“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这里,提出了“弘扬”与“培育”民族精神的双重任务,并特别提出要把它纳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对于思想道德体系的建立,则除了市场经济、法规建设等切合时代性的内容外,还特别提出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问题。
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明确提出民族精神和道德继承问题,这是我们民族在文化层面上认识的飞跃,而把这种带有指导方向性的语言写到党的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无疑对我们民族的精神文化建设和社会文明的发展具有非比寻常的意义。回顾这些年来对儒学与传统文化的研究,我对儒学与民族精神的关系也曾作过一些思考,重新反思这些研究的思路和成果,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深化自己对儒学与民族精神问题的认识,同时也以此就教于方家。
一、对民族精神的理解
我对儒学与民族精神问题的研究是从研究传统哲学与传统思维方式问题开始的。20世纪80年代初,山东中国哲学史界曾召开一个关于中国哲学史特点问题的小型讨论会,会上提出一些当时在国内看来比较新颖的观点,引起学术界的注意。人民日报全文转载了该会的报道,《新华文摘》也对报道作了详细摘要。在由我执笔写的这份报道中,有一段叙述中国哲学史特点的文字,其中说:
每一种哲学都有自己的类型,中国哲学的特殊类型也就是通常所说的
“伦理型”哲学体系。这固然与中国种族奴隶制社会确定的宗法制及长期以来以宗法制为特点的封建等级制有直接关系,但同时也表现了中华民族哲学思维的逻辑形式。因此,我们在研究这一点时,除了注意产生它的社会历史基础外,也须分析这种哲学思维形式本身。……西方自然科学的进步促进了哲学的发展,而中国历史上政治伦理思想的发达也同样促进了人类哲学思维的发展。(1)
或许是在开会和写这个报道时特别用心作了思考,总之,这段文字对我日后研究中国哲学和传统文化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传统哲学的伦理特性与中华民族的内向性格。缘着中国哲学的伦理型特点,我所要探讨的是它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因为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必以哲学价值观作为基础,这也可以说是民族精神的核心。80年代后期我在《传统哲学思维方式的反思》一文中以儒道互补为中国哲学的主流思想,反思中国哲学传统,把其特点概括为“天人合一”和“真善美统一”,认为这正体现了中国传统哲学政治伦理型的特点,即以解决社会政治问题为主要任务,以人生观为核心,以探讨人的社会伦理人格为中心内容。(2)
后来研究孟子,认识到孟子在儒学发展中虽然居于“亚圣”地位,但由于他对宋明理学的独特影响,使他对中华传统思维方式的形成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孟子的先天道德论源于孔子的道德观,但“性善论”的提出是把孔子关于“仁”的道德观从对个人品质的强调和对人际关系的关注转入到对人性本原的探讨上,从而使儒家的人道思想进一步与天道问题联系到一起,向内、向善,具有更深的哲学意味。我在研究孟子与宋明理学及阳明学的关系时,涉及到孟子的道德学说对传统文化的影响,因此提出“传统哲学的伦理特性与中华民族的内向性格”的关系。我认为中华民族的内向性格,在哲学上有深刻的理论背景,究其根源,与孟子的道德哲学有关。由孟子及其影响下形成的心性哲学造成了我们民族注重道德理性,习惯于从伦理本位出发来观察人生,维系社会和面向自然的内向性格。对于这种内向性格,我当时从三个方面来概括:(1)个人奉行的道德自律原则:人们往往把完善个人的道德品质作为生活的重要目标,每个人所具有的人生价值似乎首先表现为他的道德价值。(2)以道德关系来维系社会,保证社会的安定和正常运行:社会成员的能动性突出地表现在道德修养方面,因而整个社会必须不断地提倡道德修养,倡导道德规范,以此来贯彻法律、政策、命令,维持社会生活的共同准则。(3)把社会伦理道德原则扩展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表现为不是鼓励崇尚对外部自然界的探索和征服,而是着眼于主客观平衡关系的维持。把道德与开发自然、改善民生连在一起。(3)
而对于儒学的伦理特性所造成的中华民族的内向性格在我们民族历史上所起的作用和影响,我以为应该从两面性上作辩证的分析:
首先,从社会规范上。由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在很大程度上不是靠法律、社会契约等外部规范来维持,而是靠建筑于内心的道德原则,靠人们的道德自律来维系,这便在我们民族内部形成一股很大的凝聚力。其结果不仅造成历史上多民族统一的中国,并且在抵御外部侵略的战争中涌现一大批可歌可泣的民族英雄,他们的气节和牺牲精神成为民族精神的象征。以至于今,海外华人、台胞港人仍然是那样热爱家乡、誊恋祖国。但问题的另一面是,我们的传统社会法规不发达,民主精神差,与社会现代化的要求相差甚远,在建设现代民族国家过程中还面临改造社会意识的艰巨任务。
其次,在思维方式上,以伦理为本位认识世界,把道德中心主义作为维持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杠杆,这样造成的后果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坚持了人作为主体在对世界的认识和与世界的关系中始终处于相对地位的观点,这便很自然地引出人对自然的开发利用应有所节制的思想。而由于不能把自然作为独立的客体来研究,缺乏对自然的求知探索精神,也限制了自然科学的发展。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则由于过多地强调群体价值,忽视个体价值,因而抑制了个体创造力的发展。(4)
以上就是我对“中华民族内向性格”的分析。这里应该指出的是,所谓“内向性格”乃是一种抽象的概括。之所以取这种说法,主要是想不仅从社会意识形态,而且要着重从心理素质、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以及民族性格上探讨中国哲学传统对民族精神的影响。(5)后来在《传统哲学的伦理特性与中华民族的内向性格》一文中,我把这种内向性格概括为“一种凝结而成的心理特性”、“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性格和精神面貌”等,并提出它的三点特性:(1)以群体为本位的社会价值观;(2)以道德价值为核心的人生价值观;(3)注重内省的思维方式及向内开掘的人生态度。(6)这三点归结起来主要指积淀在人们心中的主流价值观和人生态度。这也就是我当时所理解的民族精神。
二、对儒学传统与民族文化传统的理解
从20世纪90年代起,中国大陆的儒学热逐渐升温。后来,我曾在《儒学与世纪之交的文化思索》及《21世纪:儒学的地位及儒学研究的发展》等文章中探讨过儒学在中国重新兴起的原因。但这已经是90年代末了。而在“儒学热“的当时,即90年代初,自己是不知不觉地被裹挟到其中的。如92年春参加四川德阳的“儒学与现代化”学术研讨会,94年10月在北京参加纪念孔子2545周年“儒学与21世纪”国际学术研讨会,先后发表的《儒家伦理精神及其现代意义》、《儒家人文思想群我关系的辩证机制》两篇文章,基本上代表了我这一时期思考的主要问题,即儒学传统与民族文化传统的问题。
关于儒学传统。以往,由于儒学在近代中国的曲折遭遇以及新中国建国后意识形态方面的特殊原因,我们曾讳言儒学传统。但是,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儒学不仅是意识形态的主导,而且长期居于思想和精神文化的主流地位,今天对于儒学传统的再认识和再评价我们是廻避不了的。故在《儒家伦理精神及其现代意义》一文中,我提出,应该摒弃对精神文化采取政治实用和经济实用的观点,即为了现实政治斗争的需要任意从主观上褒贬儒家及其思想,或从实用的需要肢解儒家思想,断章取义。我认为应该从文化发展的角度来看儒学的历史过程和整体结构,疏理出核心的思想和精神,即“在民族性格、社会心理及价值取向中存活着的民族文化的灵魂”。(7)为了说明文化传统的重要,我引用了贺麟先生的话,他说:“在思想和文化的范围里,现代决不可与古代脱节。任何一个现代的新思想如果与过去的文化完全没有关系,便有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绝不可源远流长,根深蒂固。”(8)我把儒学文化传统概括为一种伦理精神,认为它是一种人本的以人为伦理主体的文化精神,从文化的意义上讲是可以与西方的宗教精神相提并论的。并提出,在当代中国可以把儒家以伦理为核心的思想,重新作为一种文化精神来提倡。这就是使儒家思想重新参与人们的精神生活,培养起自觉的道德意识,造就一种具有理性特点的和谐的社会秩序。具体落实到以下几个方面:(1)培养人才,造就具有社会责任心的新一代知识分子。(2)注入企业文化,培养群体意识。(3)提倡世俗伦理,调整社会风气。这样在当前的社会生活中发扬的儒家文化精神,既不与政治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主义的指导相矛盾,又能与经济发展相并行。(9)
重新反思“传统”的观念。将儒学传统与民族文化传统或与当代社会发展割裂开来的观念,源于以往我们对“传统”认识的误区。过去那种把包括儒学在内的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现实社会对立,从而把传统文化看作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包袱的观点,正是因为把传统看作僵死的、凝固不变的古代文化的原本。其实我们所说的传统不应该是这样的死传统。事实上,古人在特定的环境中,对特定的人所讲的话,如果没有后代人的阐释、引申、发展,就不可能成为传统。我们所说的是活传统,是在社会历史发展的代与代之间,一个历史阶段与又一个历史阶段之间,既保持了某种连续性和同一性,又在社会的创造与再创造中不断发展着的文化传统。这样的“传统”,正象有的西方社会学家和中国的学者所指出的,是“一条世代相传的事实之变体链”,是在新的参照系下对原本作新的解释而逐步远离原本的过程。因而传统的形成是个不断更新、不断开放的过程,传统是一代又一代相传、变异、发展的民族精神。它承载着民族精神的活的灵魂。而从这样的关于“传统”的观念来看儒家思想,它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不仅是在古代发展演化中同化了道、法、释各家学说,而且是经过了近现代革命的洗礼,不断与新的思想意识相结合的。儒家思想并不单纯是封建的社会意识形态或历代现实社会政治制度的附属品,它是在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代与代之间,在一个历史阶段与又一个历史阶段相续的过程中,中华民族的文化创造,也是生长在中国这块国土上具有社会行为规范作用和道德感召力的一种文化力量。它已经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伦理意识,存在于我们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之中,渗透在我们每个人的血液里,构成我们民族生生不息的内在灵魂。(10)
重新反思关于“传统”的观念,目的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提倡一种文化的自觉。1994年至1995年,我设计并主持了一个山东省课题项目“儒家伦理与当代中国的社会稳定和文明发展”。当时正是改革开放后道德滑坡论盛行之时,我对中国社会转型期道德失序及各种社会问题的解决提出的对策仍然是发掘儒学资源。现代化本不应该排斥传统,关键是我们应该有一种文化自觉的意识,适应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形势,来进行必要的文化调整,防止优秀文化传统的失落。例如十年“文革”,不仅毁坏了很多有形的优秀文化古迹,更为有害的是造成了无形的文化破坏,即对民族文化心理的践踏与对民族自信心的动摇。反思“文革”的教训,我们不能忽视文化作为维系人心的潜在力量。这种力量来源于对民族文化传统的自觉认识与民族自信心的增强。民族自信心不仅来自于经济的发展,也来自于对本民族的自我认识,来自于对民族文化的自豪感。当然,这种文化的自觉绝不是盲目的民族主义情绪。
儒学传统的核心精神,即人文精神。那么,儒学传统的核心精神,即恒常价值是什么呢?我提出“孔子仁学的双重建构”和“儒家人文思想群我关系的辩证机制”问题。
从孔子思想的理论建构讲,孔子的仁学思想是仁与礼相互连结、有机贯通的“仁—礼”双重建构:仁,是对人本质力量的肯定,设定了儒学注重个体修养的发展路向;礼,则从人应在社会中履行的行为规则出发,突出人的社会责任感,是以社会整体为目标。由此儒学确认的是个体与社会两个主体。对仁的确认,反映了儒学以道德的自我涵养、自我完善和自我实现为目标的精神发展方向;对礼的认可,又表明了儒学对群体的尊重和对社会价值的认同。儒学的这种理论建构表现为一种突出的人文特色,它源于儒学创立者孔子对社会使命感与现实感的强烈感受,形成了儒学强调自我在现实社会中存在发展的人文传统。这种传统突出地表现为,主张个体的发展要以人类社会整体生存和发展作为目标指向,强调为实现个人理想和社会理想而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而形成以此为人生价值的价值取向。(11)
从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观讲,我提出儒家人文思想群我关系的辩证机制,以为这是儒学具有恒常价值的思想,也是我们应该继承的儒学传统的核心精神。其实这种看法本也不是什么新鲜东西。例如自17—18世纪西方很多哲学家对中国哲学、对孔子思想的看法,常有“伦理本体”、“道德中心主义”之称,黑格尔认为中国哲学、东方哲学“主体性精神的因素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宗教的观念并没有个体(即人格—译者)化,而是具有普遍观念的性格”,(12)等等。许多人在估价当代东亚儒学的积极作用时,也常用群体主义、团队精神来概括。他们所强调的都是儒学在注重人的群众性和塑造人的社会人格方面的特色。但我要说明的是儒学和中国哲学的辩证思维在群体、个体关系上的表现。即儒家的人文思想并不是抹煞个体来发展群体,而是在群体中发现和界定个体;将个体人格发展的目标定格在群体生存发展的需要上,主张发展个体的潜能以利于社会;并且,它把群体人际关系的协调建立于个体心理调节与内心道德自觉的基础上,以便保证社会的稳定与人际关系的和谐。(13)
从儒家的“伦理精神”,到儒学的“人文精神”,我对儒学传统的概括似乎有所不同,当然,这一方面反映自己的认识在深化,同时这两种提法又本没有什么实质的不同。因为就儒学来讲,“人文”与“伦理”二者并不矛盾。我以为,“儒家文化是中国文化的主流,具有一种被人们称作人文主义的特色。这种人文主义又是紧紧围绕着伦理问题展开的。”(14)所谓儒家的伦理精神,是基于对中国传统哲学及儒家哲学的伦理特色,同时也是相对于西方基督教传统所表现的“宗教精神”而言,认为它在文化的意义上可以与西方宗教精神相提并论。所谓儒学的人文精神则强调了儒家的伦理特色并不失其人文思想的普遍品格,只不过它与西方传统人文思想比,有其特殊的伦理视角,以社会伦理及人际关系问题为核心,因此也就更便于以社会的发展,人类群体的生存和需要为背景来窥视个体的人,维护发展个体的理性及人格尊严。
三、关于儒学普及的探索及“制度化”儒学的思考
从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后期,我对儒学与传统价值观所作的研究基本上是学理层面的。期间虽然也触及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失序和道德整合问题,但我当时是深信孔子和儒家的义理是可以解决这些现实问题的。随着研究和对现实问题观察的深入,我逐渐发现了自己的局限性:我们这一代50年代上小学,60至70年代初年大学毕业的人,所受到的正是“文革”中批判过的“17年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的教育。回想当年在中学所受的“共产主义人生观”教育和“雷锋精神”的濡染,这种教育在我现在看来其实就是“马克思主义化”了的传统教育。我们始终没有离开传统的价值观。所以我对儒学义理的发挥,如:“对社会使命感与现实感的强烈感受”、“主张个体的发展要以人类社会整体生存和发展作为目标指向”等,其实是融进了我个人的人生价值观体验的,内涵着我个人从青少年时期起所受的教育的积淀,和后来研究儒学的体会。但是,“文革”以后,随着“17年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的被批判,以往的传统教育中断了,而新的传统教育并没有形成系统和规范。改革开放以后,在思想道德教育领域究竟应该如何处理传统与现代、中国文化传统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我们的相关决策部门始终处于彷徨两难、举措不定的状态中。
96年,我开始做“儒家伦理——秩序与活力”的研究项目。该项目的本意在于探讨儒学在维持社会秩序的思想框架内所表现的活力一面。究竟有没有活力?答案应该是有的。因为从理论上儒学的个体—群体观是有活力的。儒学对个体修养,境界理想追求,敬业和自强精神的培养都会激发个体的潜力和活力。但在事实上,我看到现实社会中儒学的能量实在有限。它只停留在学者的书斋里,不仅对百姓,即使对解决学者群里的身边事也无能为力。这一切,让我感到灰心,怀疑自己过去的儒学研究是否全是乌托邦。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开始对儒学的普及问题感兴趣。最初是出于对研究的无奈,后来,又受到香港孔教学院汤恩佳院长推广孔教热情的感染,最关键的,是99年在瑞士兰德学院访问讲学期间得到的感受。这是一个国际型的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课的高等学院。这里创造的是一个小小的多元文化氛围。我在这里除了与各国学者交流和研究宗教与哲学的问题外,也给研究生讲学,给青年暑期班开讲座。这里的学生来自于法、德、美、荷兰、加拿大、瑞士、新加坡、印度、匈牙利、俄罗斯等许多国家。而我给他们讲的是孔子、儒学及中国的传统文化。通过这些讲授和课上、课下的交流,我渐渐得到一种深切的感受,感觉到儒学传统,儒学作为一种文化遗产、道德遗产,对于中国的重要。中国不能丢掉孔子,中国也不能没有儒学。对于儒学在现代中国的意义不应仅局限于中国来看,而应该在世界的大范围内,在全球化与世界多元文化共存交融的大背景中来看。因此,我在《21世纪:儒学的地位及儒学研究的发展》一文中提到这样三个观点:(一)儒学是一种世界性精神文化资源;(二)当代儒学的复苏和儒学研究发展的局面亦是在世界多元文化并存发展的前景下形成的,所以儒学应走出中国和东方,成为世界多元文明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三)最后,归结起来,儒学的生命力在于普及和传播。(15)从此,我也自觉地把儒学的普及工作当作自己儒学研究的一部分。
但是,要使儒家伦理活起来,重新进入现实与社会生活,重新转化为国民心灵 中的某种精神力量,我深感自己作为一个学者,力量是多么微薄。特别是在99年,我开始作“当代东方儒学”的研究项目后,通过对东亚各国向社会现代化转型期儒学地位作用的比较,我认识到儒学与制度的关联对于近代以后儒学转型过程的影响力。儒学作为一种思想体系,与中国社会制度结构之间有一个历史的交互作用过程。儒学长期通过科举与封建统治结为一体,与科举制度的结合,使它不仅成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而且成为统治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其实这也是造成近代以来儒学与制度关系反反复复的重要原因。加之近代中国的社会转折期,始终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的有效领导,使得儒学没有能够围绕现代化目标进行积极的、有选择的转换。(16)这些都为我们当代重新发扬儒学资源带来了艰难性和复杂性。也是至今很多人在讲传统文化时讳言儒学传统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今天,由党的代表大会重新提出弘扬民族精神、继承道德文化传统和培育国民素质的问题,这很可能意味着我们对于传统文化及儒学认识的一个时代的结束。即是说,从此我们可以摆脱那种割断历史、否定传统,把传统与现代对立起来的激进主义态度,正视曾经作为中华传统文化主流的儒学及在当代的价值了。但是如今,当我们可以放心地研究和谈论儒学“现代价值”的时候,我们却不能为儒学大唱赞歌。因为历史上与封建制度密切关联的制度化儒学,虽然经历了政治革命与思想批判,走向了博物馆化,但它在社会结构及人们思想中留下的影响却没有完全消失。更何况近代以来我们对儒学传统批判居多,转化、更新和提升工作,还远没有完成。因此,我们仍应保持对儒学进行反思的态度。通过反思,自觉地提炼出儒学中包含的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民族文化传统的精华,培育符合新时代发展的民族精神;通过反思,也要剔除儒学传统中因袭着的落后、保守、封建的思想观念,以防它们成为改革开放、推进现代化事业的绊脚石。
(1)刘宗贤:《山东讨论中国哲学史特点问题》,《国内哲学动态》1982年第6期,《人民日报》1982年7月30日,《新华文摘》1982年第10期。
(2)参见拙作《传统哲学思维方式的反思》,甘肃《社会科学》1988年第5期。
(3)参见拙作《孟子的道德学说及其对传统文化的影响》,《管子学刊》1990年第1期。
(4)参见拙作《孟子的道德学说及其对传统文化的影响》,《管子学刊》1990年第1期。
(5)“内向性格”,可参考日本学者岛田虔次关于宋学“内面主义”的提法。见岛田虔次著、蒋国保译《朱子学与阳明学》第83页,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
(6)参见拙作《传统哲学的伦理特性与中华民族的内向性格》,《山东社会科学》1991年第2期。
(7)参见拙作《儒家伦理精神及其现代意义》,《儒学与现代化》,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
(8)贺麟:《儒家思想之开展》,引自罗义俊编著《评新儒家》,人民出版社,1989年。
(9)参见拙作《儒家伦理精神及其现代意义》,《儒学与现代化》,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
(10)参见拙作《中国特色与民族文化传统》,《马克思主义与现实》1995年第4期。
(11)刘宗贤、王佃利:《孔子仁学的双重建构》,《中华人文精神新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12)黑格尔:《哲学讲演录》第1卷第116页,商务印书馆,1997年。
(13)参见拙作《儒家人文思想群我关系的辩证机制》,《东岳论丛》1995年第5期。
(14)参见拙作《儒家伦理精神及其现代意义》,《儒学与现代化》,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
(15)参见拙作《21世纪:儒学的地位及儒学研究的发展》,《中国文化研究》2000年第3期。
(16)参见拙作《儒学与中国现代化关系的反思——以东亚模式为视角》,《齐鲁学刊》2003年第4期。
作者刘宗贤,山东社会科学院儒学研究所研究员
山东 济南 250002
【编辑:王立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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