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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合林:乐学的“显”与“微”

2026-04-08 14:46:1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杨合林

乐学是一门古老的学问,其地位一度十分尊显,但后来式微了。乐学之乐,指作为中华文明基本形态的“礼乐”之乐。中国古人认为:“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程颐说:“天下无一物无礼乐。”礼乐体现的是宇宙的秩序与和谐,是万物存在与运行的根据,具有普遍的价值和意义。

乐学的显达

清代学者俞正燮有言:“通检三代以上书,乐之外无所谓学。”由此可见乐学在上古三代发达的程度。乐学的发达,我们可以从本源性、统领性和总摄性三个方面来理解和说明。

先说本源性。乐的发生是中华文明出现的重要标志。早在巫术时代,乐就已是原始先民生存与生活的一种基本方式。巫与舞的共生关系至今仍可从文字上见出。据《说文解字》:“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两袖舞形。”陈梦家《商代的神话与巫术》更是直接将甲骨卜辞的“巫”释为“舞”。庞朴论巫、無、舞,认为三者是一体三面的关系:“巫是主体,無是对象,舞是联结主体与对象的手段。”巫的职能是交通鬼神(無),交通的基本方式则是载歌载舞,即“歌舞事神”。

在礼乐发生的过程中,礼出现之时,就已有了乐。王国维将卜辞中礼之初文“豊”下部之字释为“豆”——一种放置祭祀品的容器,也即礼器。但郭沫若认为,此字并非“豆”,而是“鼓”之初文“壴”。这就是说,“礼”是以乐(乐器)作为基本构件。在先民们看来,礼须由乐构成,无乐便不成其为礼。徐复观在《中国艺术精神》中也说:“乐比礼出现得更早。”

次说统领性。从上古到殷商,乐的地位一直比礼突出。《礼记》说殷人“尚声”,又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尚施”即尚乐,“先鬼而后礼”也即先乐而后礼。也就是说,直到周代,礼、乐二者的地位才发生转移,从乐先礼后转向礼先乐后。这说明,在夏商以前,中国古人的各种文化活动都是以“乐”为中心而展开的。

《礼记·王制》:“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用《诗》《书》、礼、乐“四教”培养人才,是周代才有的。但在“四教”成立之前,“乐教”已经长期存在并流行。清人孙希旦指出:“唐虞时,《诗》《书》未兴,礼亦未备,故舜命夔以教胄子,但言和声作乐之事,至周以《诗》《书》、礼、乐并列为四教。”在夏商以前,乐学不止是显学,也可以说是唯一之学。

《尚书·尧典》载舜命夔“典乐,教胄子”,典乐之官同时总掌教育之职。此传统在周代被延续下来。《周礼·春官》:“乐师掌国学之政。”相对于教《诗》《书》、礼的三类教官而言,乐官地位最高,居于统领“四教”的地位。对此,后来学者有不同解释。明人王樵说:“乐之为教,所以入人深而见功速,非他教之所及者”,认为乐教在“四教”中入人最深、见效最快。孙希旦则解释说:“四术之教,惟乐为尤深,其声容舞蹈,审音识微,非专其业者不能精,而亦非一人所能尽,故使乐官之长率其属以掌学政,而专司教乐之事焉”,认为乐学最为精深,其专业性最强,故而乐官的地位最为尊显。尽管说法不一,但都承认乐学在“四教”中地位最高这一事实。

再说总摄性。上古三代之乐一直处于人们社会生活的核心,它涵盖上自军国大事,下至人伦日用的方方面面,与宗教学(“神人以和”“殷荐之上帝”)、教育学(“教胄子”“成于乐”)、伦理学(“作乐崇德”“乐象德”)、政治学(“政象乐”“乐与政通”)、军事学(“师出以律”“执同律以听军声”)、外交学(“歌诗必类”“不学诗无以言”)、物候学(“以音律省土风”)、医药学(“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等,息息相关。如所周知,医药的“藥”,其构成的要件就是“樂”。

从今天的眼光看,乐是以音乐为核心,以诗歌、舞蹈、戏剧为主体,兼摄其他多种艺术形式的一种意识形态。如朱光潜所说:“乐是各门艺术的总称,除声乐、器乐以外,还包括诗歌、舞蹈、传说故事和雏形的戏剧。”据此,人们比较容易将“乐学”理解为“艺术学”,而实际上,乐学在中国历史上是一种极为特殊的存在,它辐射深广,包罗宏富。乐学的功能不是今天的艺术可比拟的,我们很难在今天找出一个与之相对应的概念。

乐学的衰微

乐学的衰微是从“周衰”开始的。《汉书·艺文志》说:“《易》曰:‘先王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享祖考。’故自黄帝下至三代,乐各有名。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二者相与并行,周衰俱坏。乐尤微眇,以音律为节;又为郑卫所乱,故无遗法。”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周天子权威的下降与逐渐丧失,作为社会治理基本框架的礼乐制度呈现出土崩瓦解之势。由于乐存在与表现的特殊性(“以音律为节”),又受到“新乐”(“郑卫”)的冲击,因此乐学在当时遭受的破坏比礼学要严重得多,几乎是彻底消失了(“故无遗法”)。

乐学的衰微有多方面原因,首先是乐学经典的失传。这里所说的乐学经典包括《乐经》、六代乐舞和《诗经》乐谱。关于《乐经》,后世有不少人质疑它的存在,但我还是相信它存在过,只是失传了。《乐经》的失传直接导致了乐学在中国古代学术中长期居于核心和主导地位的经学中位置的丧失。后世言经学,主要是指“五经”之学。“五经”之学的成立与发达,首先在于有“五经”作为基本的依托。礼学在古代一直长盛不衰,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有《仪礼》以及后来同样被视为经典的《周礼》《礼记》的存在,乐学则没有这样一种依托。

从黄帝、尧、舜到夏、商、周,各有自己时代的乐舞,史称“六代乐舞”。在孔子之时,六代乐舞还存在。因此,孔子得以“闻《韶》”,并评价过《韶》和《武》两种经典乐舞。但《武》的传承已出现问题,《乐记·宾牟贾》就记载了孔子与宾牟贾讨论《武》表演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这些问题基本上都是因为“有司失其传”造成的。

《诗经》本是篇篇入乐、可歌可弦的,但自从作为歌词而单独编辑成书的《诗经》出现之后,诗与乐就有了分离之势。据王国维的考证,《诗经》乐谱在汉代只剩下26篇,至两晋之际,则全部消失了。《乐经》、六代乐舞和《诗经》乐谱的消失极大地削弱了乐学发展的根基,也动摇了乐学在经学中的地位。

乐学的衰微还与乐学遭遇的两次大的“分割”直接相关。这两次“分割”,一在古代,一在现代。古代的“分割”始于孔子的“雅郑”之辨,而总成于《四库全书》的乐学三分。《四库全书》编纂者有感于乐学的“驳杂不纯”,于是将它一分为三,将乐学的内容分置于经部、子部和集部之中。四库馆臣论列经部“乐”类说:“区别诸书,惟以辨律吕、明雅乐者仍列于经。其讴歌末技,弦管繁声,均退列‘杂艺’‘词曲’两类中。”被“退列”到子部“艺术”类的有唐段安节《乐府杂录》、宋朱长文《琴史》等,集部“词曲”类的则有宋姜白石《白石道人歌曲》、王灼《碧鸡漫志》等。这就意味着,后世文学艺术史家特别看重的那些活力四射的内容被从乐学“正宗”行列中剥离了。

现代对乐学的“分割”则源于西学影响下的学科分立。在建立现代学科的过程中,传统乐学成了音乐学、诗学(文艺学)、舞蹈学、戏剧学等取资的对象。如《尚书·尧典》舜“命夔典乐”一节,就分别是音乐史、诗歌史、舞蹈史、戏剧史研究的最早资料。不同的学科各取所需,各有自己的阐释路径和言说策略,而那个以“混沌”形式存在的乐学则不见踪影了。

乐学是中国学术文化的源头,它本身是一种包孕深广、特色鲜明的话语体系和知识体系。在构建现代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当下,重新梳理乐学的概念,回顾乐学从“显”至“微”的发展历程,对于我们从源头上发掘和提取本土学术资源,无疑是有意义的。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编辑:张晓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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