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彦华:孔子“神道设教”的智慧及其人文意蕴
2026-08-18 09:46:16 来源:社会科学战线 作者:彭彦华
一、“神道设教”思想溯源
“神道设教”最早见于《周易·观卦·彖传》:“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简单地说,“神道设教”的内涵就是通过观察天道的规律,借助神道的力量教化百姓,最终实现天下太平的目的。这一概念的提出,背后有着深厚的文化背景。在古代,人们普遍认为天地万物皆有神灵主宰,神灵不仅能够影响自然运行,更能左右人类命运。正是基于这种认知,“神道设教”成为中国古代文化中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不仅关乎宗教信仰,更涉及政治教化、社会治理,乃至人文精神的培育。古人很早就意识到,可借助“神道”引导民众的行为取向,构建一套契合社会秩序的信仰体系。“神道设教”的核心在于“教化”,“神道”不过是实现教化的工具。这种教化方式将宗教信仰与伦理道德紧密结合,既保留了宗教的神圣性,又赋予了教化的实践性,由此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
杨庆堃(C.K.Yang)在《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中指出,儒学“既是理性教化的实体,也是一种情感态度,就这一意义而言,儒学可以被视为一种信仰。但是儒家不是一种完全意义的神学性宗教,因为它不设偶像,也无超自然的教义作为其教化的象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作为理论体系或制度性功能架构的儒学缺乏神学性的感召力”。儒家的这种“神学性”在儒家天命信仰、崇礼祭祀以及祖先崇拜等思想与行为中均有所体现。其中的天命信仰则与《周易》的“神道设教”有直接关系。余治平指出:“‘神道设教’则构成儒家宗教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周易》中的神,更多地指凡人对天道变化莫测之特性、於穆不已之功用、见首不见尾之行迹的赞叹与折服,天之德化已经完全超出了人类自身的力量所及与想象范围。儒家的神显然也具有人类所不能企及的超绝力量。”儒家对于天的信仰是展现其“神道”的特质的重要方面,尽管多数时候,儒家的“天”并没有具体所指,只是作为信仰的归宿,但这种悬空的信仰,正是对终极关怀的认同与重视。李景林指出:“神道设教,是儒家引领中国社会精神生活以实现其终极关怀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教化方式。”由此可见,儒家以“人文”通达“神文”,借“神道”引领百姓教化,实现对天道信仰的“宗教性”诠释。“神道设教”不仅是一种宗教信仰,更是一种人文精神的体现。它依托神道的力量,引导人们追求更高的道德境界,进而实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神道设教”所蕴含的思想具有超越时空的价值,它既体现了古人对宗教信仰的理解,更展现了他们对社会治理的智慧。通过这种方式,古人成功地将信仰与实践融为一体,为中华文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孔子:侧重从人文伦理的视角解读
孔子以“敬鬼神而远之”的主张,要求祭祀时对鬼神怀有诚敬之心。《论语·八佾》曰:“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当为古语,意思是祭先祖与外神之时,内心要充满诚敬,仿佛鬼神亲临眼前。后人对这句话的理解虽有争议,但各家均强调祭祀时的诚敬之情。朱熹谓“此门人记孔子祭祀之诚意”,又说:“盖神明不可见,惟是此心尽其诚敬专一在于所祭之神,便见洋洋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在孔子看来,诚敬是上位者应具备的道德品质。曰“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这一论断为儒家处理超自然观念与传统礼仪确立了独特范式。这一理念平衡了敬畏之心与现实理性:“敬”是对生命本源与文化传统的尊崇;“远”则是规避对鬼神的盲目迷信,将价值重心锚定在现世人事之中。
在鬼神本体问题上,孔子采取悬置态度。孔子所认可的鬼神,是道德化的存在,而非怪力乱神之类的超验对象。《论语·述而》曰:“子不语怪力乱神。”朱子将其理解为孔子不轻易谈论鬼神,他说:“鬼神,造化之迹,虽非不正,然非穷理之至,有未易明者,故亦不轻以语人也。”皇侃则有另一种解读:“或通云:‘怪力是一事,乱神是一事,都不言此二事也。’故李充曰:‘力不由理,斯怪力也;神不由正,斯乱神也。怪力、乱神有兴于邪,无益于教,故不言也。’”这意味着,孔子之所以不言怪力乱神,是因其不合乎道德准则,且易滋生邪念。这一解读与孔子敬鬼神的主张并不相悖,更契合其思想本义。当子路问孔子如何事鬼神之时,孔子回答:“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这并非否定鬼神的重要性,而是强调不可脱离人道空谈神道,不可抛开道德修养空谈事奉鬼神。孔子生病时,子路请求向鬼神祈祷为老师祛病。孔子并不相信请神疗病这类怪诞方术,于是问道:“有诸?”子路答道:“有之。《诔》曰:‘祷尔于上下神祇。’”子路此举,实则暗含着以祈祷换取祛病的功利心态。在孔子看来,真正的祷告,是对道德的躬身践行,这正是他始终坚守的准则。故而孔子才说:“丘之祷久矣。”孔子以“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的回应,引导弟子将精力倾注于人事修养与社会责任。他强调“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将祭祀礼仪转化为孝道伦理的延伸,使神道成为人道精神的另一种表达形式。
对于祭祀活动,孔子主张依礼制祭祀鬼神,反对谄媚讨好鬼神。孔子说:“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超越礼制规范,祭祀不当祭之鬼,本身就是一种谄媚,这是孔子明确反对的。《礼记·曲礼》载:“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认为不合礼制的“淫祀”,受祭的神明也不会歆享,不会降福给祭祀者。此外,即便是应当祭祀的鬼神,若祭祀者不修己养德,只凭献祭祈求福报,同样是一种谄媚,这种行为既不能感动鬼神,也无法获得福报。王孙贾问孔子“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的含义,这句话的深层意涵是:灶神地位虽卑却握有实权,奥神地位虽尊却形同虚职,与其献媚于虚位的奥神,不如讨好掌实权的灶神,这是一种“县官不如现管”的功利态度。对此,孔子批评道:“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言下之意,若不修明道德,获罪于上天,那么向任何鬼神祷告都无济于事。子路对鬼神的态度更偏向功利性,相对忽视道德修养的核心地位。孔子尤为注重祭祀中情感的真实性,他提出“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要求祭祀者以“如见其人”的虔诚投入仪式。这一主张的核心并非求证鬼神的真实存在,而是通过敬天祭祖践行忠孝之道,实现个体情感与道德修养的双重完善。在他看来,以功利目的祈求鬼神庇佑,反而亵渎了祭祀的神圣性。
孔子更赋予祭祀深刻的社会意义。正如曾子所言:“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祭祀通过强化家族情感纽带、培育孝悌之心,成为维系社会伦理秩序的重要方式。孔子疾呼“人而不仁,如礼何?”,礼仪若脱离仁心真情,终将沦为徒具形式的空壳。孔子认为,敬事鬼神的最高智慧在于修养道德。既然鬼神“惟德是依”,那么敬事鬼神就应当修明道德、谨守礼仪。孔子评价大禹时说:“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禹,吾无间然矣。”孝祀鬼神、谨守礼仪、施惠于民,正是孔子赞赏大禹的原因。这三者本质上是一体的,其核心皆为践修道德:孝祀鬼神属于神道设教的范畴,是道德教化的重要途径;谨守礼仪是道德修养与教化的具体载体;施惠于民则是道德的题中应有之义,是重要的道德实践方式。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孔子主张“敬鬼神而远之”。若将“远之”简单理解为远离鬼神,就容易误解为孔子不信鬼神或怀疑鬼神的实存。东汉经学家包咸对这句话的解释是:“敬鬼神而远之,敬鬼神而不黩也。”所谓“敬而不黩”,即敬畏鬼神却不亵渎轻慢,这一解读颇为契合孔子的思想本义。实际上,“远鬼神”恰恰意味着“近人道”。孔子的完整表述是:“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务民之义”正是亲近人道的体现。殷人偏重天道鬼神而轻视人道礼制,周人则重视人道礼制,秉持先尽人事、后敬鬼神的原则。前者是近鬼神而远人道,后者则是远鬼神而近人道。在孔子看来,“远鬼神”是指不以谄媚讨好的姿态对待鬼神,不抱功利之心祈求福报;“近人道”则是指重视人道礼制,以修德安民为要务,这是敬事鬼神的最高明方式。这种以真挚情感为内核的祭祀观,成功将传统祭祀仪式转化为人道精神的实践载体,使其成为儒家教化体系的关键一环。
在传统祭祀文化主导的时代,孔子对祭祀礼仪与超自然观念的态度独具特色。他并未以“宗教”的视角看待鬼神与天命,而是为其注入浓厚的人文精神:既尊重传统祭祀礼仪,又将关注重心转向现实人生,使祭祀的目的从单纯的祈神赐福,转变为培育道德品格、维系社会秩序。孔子重视祭祀,根源在于对文化传统的继承与对人道价值的彰显,其“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的主张,核心是强调通过祭祀仪式培养人的敬畏之心与责任意识,而非执着于求证鬼神是否真实存在。墨子批判儒家“执无鬼而学祭祀”,这一批判恰恰折射出儒墨两家思想的本质分歧:墨子意在借助鬼神的赏罚机制推行“天志”与“兼爱”的主张,而孔子重视祭祀,其核心目的在于实现人文教化与伦理建构,这种思想特质为后世儒家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尽管后世儒家对超自然观念的态度逐渐分化,衍生出有神论与无神论两种倾向,但追根溯源,这些思想倾向均与孔子的原初思想一脉相承。这种分化的本质,是儒家学者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对传统礼仪、现实社会需求与超自然观念三者关系的持续探索与调适。
2.《易传》:从宇宙论与哲学层面解读
《易传》是儒家祭祀礼仪与超自然观念的理论基石,其《观卦·彖传》“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为“神道设教”提供了经典依据。天无言却循恒定法则运行:四时有序、万物有常,无丝毫偏差。这种天道的自然秩序与隐性规制,即“神道”的核心。此处的“神”并非指“超验神奇性”,而是凸显天道“幽微难察却切实规范万物”的属性,能使万物各循其序。圣人观察体悟天之神道,以之为修德依据并推行教化。圣人并非神道的人格化投射,而是主动效法天道、言行契合法则,成为神道的实践主体与传承中介,借言行示范与礼仪展演彰显神道规范,实现万民教化与归从。后世治国者承袭此思路,将“神道设教”纳入治国实践。其践行的核心并非单纯以德治为纲领,而是以祭祀礼仪为关键载体(如《观卦》卦辞“盥而不荐,有孚颙若”所描绘的场景),使民众在直观体验中感知神道秩序,潜移默化地认同伦理与政治秩序,为王道政治奠定根基。《礼记》对“神道设教”亦有详细阐述,古代圣王会通过祭祀天地、祖先与英雄人物来教化民众。这种祭祀不仅是对神灵的崇拜,更是对道德规范的强化。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学会敬畏天命、尊重祖先、崇尚英雄,进而形成稳定的社会价值观。
“神道设教”的实质内容,是易道及其在教化中的具体应用。何谓“神道”?唐孔颖达《周易正义》释曰:“神道者,微妙无方,理不可知,目不可见,不知所以然而然谓之神道,而四时之节气见矣。”天之神道不可得见,但四时之气顺畅流转。圣人因此以神道教化百姓,使其日用而不知其理。上古五帝、三王皆是以王为圣,其教化皆是通过圣王的典范形象得以实现。《观卦》正是通过祭祀场景的描述,促成百姓对天神与圣王的信仰。《观卦》卦辞曰:“盥而不荐,有孚颙若。”卦辞所指,是观看祭祀时,仅观“盥”的环节,而非“荐”的环节。李鼎祚《周易集解》引马融曰:“盥者,进爵灌地以降神也。此是祭祀盛时。及神降荐牲,其礼简略,不足观也。”所谓“盥”,即敬酒灌地以通神,天神凭此降临;所谓“荐”,即供奉牺牲,其礼法简略。“孚”为信,“颙”为敬。观盥而不观荐,因心怀诚信而行,以恭敬之心待天神,故李鼎祚称“万民尽信”。李道平疏曰:“以灌礼降神,推人道以接天。”人道与天道或天神的连接,在上古时代是通过宗教信仰实现的,而直接承接天神的则是圣王。圣王体察天意,设立教化以启悟万民。由此可见,万民正是通过对圣王的崇仰,实现对天神的认知。实际上,“神道设教”所阐释的是对天神与圣王的双重信仰,从对天神的信仰来看,这种观念带有鲜明的官方信仰特质,通过对天的信仰,达成儒家理论对君民的教化目的。
《易传》中的“神道”,并非普通人全然无法感知的玄虚之理,而是需要借助经验体悟的深层秩序法则。其“神奇”之处,在于超越个体零散经验的普遍性与必然性,且依托现实经验得以彰显。如《周易·观卦·彖传》所言“四时不忒”,普通人便可借此推知“神道”的本质。将“神道”用于教化,并非“以先验理念强加于经验”,而是遵循“道器不二”的逻辑:“神道”为体,经验实践为用,教化引导人从祭祀、劳作等日常实践中体认“神道”,再以“神道”规范自身行为,最终达成《周易·系辞》所言“显道,神德行”的境界,让人们感知秩序的神圣性,提升实践行为的价值。对于“神道”中“神”的意义与地位,金景芳、吕绍纲阐述道:“在《周易》和孔子看来,神不是有意识的人格化的上帝。神是什么?‘蓍之德圆而神’,‘阴阳不测之谓神’,‘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神就是无言无语的自然界的运动变化。这些变化是人的意志不能左右,有时甚至是不能逆料的。天地阴阳,变化多端,奥妙无穷,好像有一种什么意志在主宰,其实没有。这就是神。天有神道而四时不差忒。人君仿效天之神道,无声无形,尽诚尽信,以观感化物,以德教服民,施行神道于社会,这是以神道设教。”“神道”本指阴阳变化的客观规律,后世亦被引申为鬼神之道。这一理念将自然规律与人文教化相融合,既延续了孔子“敬鬼神而远之”的审慎态度,又为祭祀礼仪注入深层哲学内涵,从而为儒家借助祭祀实现社会教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系辞上》以“原始反终,故知生死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等论述,开创性地以阴阳二气的聚散阐释生死与鬼神的本质。在《系辞》的视域中,生死是阴阳二气离合聚散的自然过程:精气聚合便化生万物,魂气消散则生命终结。这种“气化学说”从哲学层面解构了超自然现象,堪称古代鬼神观念理性化进程中的重要突破。相较于此前思想家对超自然观念的哲学化探索,《系辞》进一步将鬼神观念与宇宙生成论相勾连,为后世儒家从本体论角度探讨鬼神问题搭建起系统的理论框架。
由此可见,与孔子侧重从人文伦理维度赋予祭祀现实意义不同,《易传》更从宇宙论与哲学层面解读祭祀及超自然现象。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建起儒家对祭祀礼仪与超自然观念的多层次认知体系,极大地丰富了儒家思想的理论内涵。
二、“神道设教”与孔子思想突破的历史语境
孔子作为儒家创始人,其思想源于对周代文化传统的继承与革新。面对当时盛行的天命、鬼神信仰,他并未完全摒弃传统宗教观念,而是对其进行了创造性转化。在天命观上,孔子既延续周代“天命”概念,又赋予“天”自然规律与道德义理的双重内涵,虽未完全剥离其神秘主宰色彩,但更强调“人能弘道”的主观能动性,主张尽人事而后听天命。对于鬼神,孔子既保留传统祭祀礼仪以表敬意,又将关注重心置于现实人事。他认为祭祀的意义旨在发挥神道对人道的教化辅助功能,在于培养道德情感、强化社会责任,而非宣扬鬼神迷信。
1.殷周宗教变革:孔子思想突破的历史语境
鬼神崇拜是中国古代宗教信仰的重要内涵。殷商时期,鬼神崇拜与国家制度相结合,形成国家宗教,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天神地祇崇拜与祖先崇拜。《礼记·表记》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殷人尊尚鬼神,认为鬼神是决定人事的最重要力量,因此不仅要供奉鬼神,凡事还必通过占卜以问吉凶祸福。殷人对鬼神的信仰高于对礼仪的重视,他们不仅崇拜日月星辰等天神、山川河流等地祇,亦尊崇祖先神。殷人还在天神之上抽象出至上神“上帝”,并希望通过祭祀祖先与上帝沟通。
与殷人“先鬼后礼”的思想不同,周人秉持“先礼后鬼”的理念。《礼记·表记》曰:“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周人意识到“天命靡常”,认为政治稳定的决定性力量不在天命或鬼神,而在于民心。因此他们提倡先致力于人事,再事奉鬼神。如春秋时随国大夫季梁所言:“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民为神主”,是指鬼神以民为心。杜预注曰:“言鬼神之情,依民而行。”鬼神爱护百姓,不以己心为心,而以民心归向为心。民心涣散则鬼神无主,民心和睦则鬼神降福。由此可见,周人并未摒弃传统的鬼神信仰,而是重塑了对鬼神的认知。他们认为鬼神偏好德性,即“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周人信仰的最高神称为天、皇天或昊天上帝,这一至上神同样是道德化的天神,正如《尚书·蔡仲之命》所载“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在周人看来,天地鬼神仍具有超自然的力量,能够赐福降灾,但其行事准则是道德。正因鬼神是道德的存在,人便可以通过修养道德求得鬼神护佑,这便是“以德配天”的理念。如此一来,信奉鬼神的最佳方式是修德安民,而非如殷人一般将人事决定权完全交予鬼神,靠献祭讨好鬼神、遇事卜问鬼神之意。周人祭祀鬼神、修德安民的重要载体便是“礼”。周代发展出较为完善的祭祀礼仪,如郊祀、封禅、报祭、明堂祭、社祭以及宗庙之祭等,在此基础上孕育出充满人文精神的“礼乐文明”。
周人信仰鬼神,且重视以鬼神信仰教化百姓,这一理念正是“神道设教”。由于周人赋予鬼神道德化的内涵,“神道设教”便具备了道德教化的意义,而道德教化正是“神道设教”所蕴含人文精神的核心体现。《周易·观卦·彖传》曰:“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其内涵是上位者在宗庙祭祀时,以敬酒灌地之礼召请神灵降临,使民众心生崇敬之情。这种宗庙祭祀四季有序、无有差池,彰显着上天运行的神道。圣人效法天之神道设立教化,天下之人遂心悦诚服。作为承载道德教化功能的宗庙祭祀之礼,其核心环节正是敬酒灌地以降神的盥礼。孔子亦曾言:“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灌”是祭祀伊始“用郁鬯之酒灌地以降神”的仪式。孔子不欲观看灌礼之后的环节,或因后续祭礼不合规制,或因祭祀者态度怠慢不敬。而孔子之所以重视灌礼,其深意正在于“神道设教”——通过祭祀鬼神的仪式,使人们崇敬鬼神,进而归于笃厚德性。
因此,“神道设教”既不是统治者用以欺骗百姓的工具,也不像殷人“率民而事神”那样充满对鬼神神异力量的迷信,而是具有人文精神的道德教化活动,建立在对道德性鬼神的虔诚信仰之上。春秋之际礼崩乐坏,社会渐渐趋于混乱无序的状态。在孔子看来,社会失序的根本原因,在于信仰的缺失与道德的沦丧。因此孔子志欲恢复周礼,其着眼点并不限于外在的礼仪规范,而是强调周礼所蕴含的道德教化意义。孔子并非单纯承认鬼神的存在,更是对其秉持道德化的虔敬态度。因此孔子要求“敬鬼神”“知天命”,主张不应谄媚鬼神,不能得罪上天。其中蕴含着关于道德的理性思考。因为孔子理解的鬼神是道德性的存在,其以民心归向为心,亲近福佑有德之人。上天作为鬼神的最高主宰,是人类道德的本原。因此,“敬鬼神”“知天命”最智慧的方式便是亲近人道、践行道德。如此才能“以德配天”,从而得到鬼神的护佑。孔子强调通过灌地降神的仪式,让人们从内心产生崇敬之情,进而使民德归厚,这正是其道德教化意义的具体体现。因为所崇敬的对象并非怪力乱神,而是道德化的天命鬼神。孔子说:“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使天下之人齐(斋)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鬼神之德广大,遍及万物而无遗漏。人们祭祀鬼神时内心要充满崇敬之情,如同鬼神亲临左右。敬鬼神并非对怪力之神的迷信崇拜,而是对鬼神之德性的崇敬。内心萌发崇敬之情,恰恰意味着道德感的滋生。将这种情感推及人伦,便可以做到敬事、敬上、敬养父母。青铜器毛公鼎铭文中“丕显文武,皇天弘厌厥德”的记载,揭示了周人以“敬德保民”重构天命观的宗教转型。孔子处于礼崩乐坏的春秋乱世,他面对的不仅是周室衰微的政治困局,更是一场亟待完成的文明跃升——如何将商周巫史传统中的神秘主义,转化为滋养人性的精神资源?《周易》卦爻辞的演变轨迹为此提供了注脚:从“王用享于帝”的降神仪式,到“观我生,君子无咎”的德性自觉,龟蓍裂纹间逐渐显露出理性的微光。马王堆帛书《要》篇记载孔子“不安其用而乐其辞”的读《易》态度,恰如暗夜举火,将卜筮之书淬炼为“洁净精微”的哲学体系。这种转化在“不占而已矣”的宣言中达至顶点:当宗教迷狂褪去其神秘外衣,裸露出的正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人文精神。
商周之际的宗教变革,实为一场静默的理性觉醒。殷墟甲骨中“帝其令雨”“帝其降堇”的占卜记录,折射出商人将自然现象与神意紧密捆绑的思维方式;而周人“以德配天”的提出,则如利斧劈开蒙昧的混沌。《尚书·康诰》“惟命不于常”的命题,将天命授予标准从血缘世袭转向“敬德保民”的道德实践。1976年陕西扶风出土的史墙盘,其铭文以“上帝司夏”到“文武受命”的叙事转向,印证了周人通过“德”重构天人关系的宗教改革。这种“以德通天”的思维,在《周易·大有卦》上九爻辞“自天佑之,吉无不利”中具象化——从商代“帝令”的被动承受,到周初“顺天休命”的主动契合,为孔子的宗教革新埋下伏笔。孔子恰如站在历史长河转折处的哲人,既承袭周礼“郁郁乎文哉”的文明遗产,又以“人能弘道”的勇气,将宗教从神坛拉回人间。
2.天命重构:祛魅与内化的双重革命
“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这看似平淡的诘问,实为颠覆性的思想宣言。商周鼎革中“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的政治神学,在此被转化为“於穆不已”的宇宙法则。孔子并非简单否定天命,而是通过“五十而知天命”的体认工夫,将外在神谕内化为“天生德于予”的道德自觉。郭店楚简《性自命出》中“性自命出,命自天降”的命题,恰为这一逻辑提供了文本佐证:天命作为价值本源灌注于人性,而人通过“下学而上达”的修养功夫,在日用伦常中证成“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终极境界。这种转化,在孔子遭遇宋司马桓魋威胁之时,达到了哲学自觉。孔子以“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自证,实则以昂然挺立的道德主体姿态,宣告人格神时代的终结。
这种天命观的重构,本质上是将宗教体验转化为道德实践。商周青铜器上狞厉的饕餮纹饰,原是为沟通人神而设的宗教符号,在孔子这里却化作“绘事后素”的礼乐载体。孔子“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的赞叹,既保留着对天命的敬畏,又强调“则天”的主体能动性。子思在《中庸》中发展出“天命之谓性”的命题,正是沿着这条“内在超越”路径,将孔子的天命观体系化:天命不再是高悬九天的神秘意志,而是内在于人性的“喜怒哀乐之未发”的中和之道。这种转化在宋明理学中得到极致发展——程颢“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的论断、朱熹“理一分殊”的宇宙模型,皆是孔子天命观在哲学思辨维度上的延伸。
3.祭祀革新:从降神仪轨到情感教育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这八个字如金石坠地,叩响中国宗教史的新声。现象学视角下,“如在”的诚敬姿态包含三重突破:其一,以“敬鬼神而远之”悬置本体论追问,将对幽冥世界的形上思辨转化为“祭思敬,丧思哀”的情感真实;其二,借“人而不仁,如礼何”的诘问,将祭祀意义锚定于仁德修养,使礼器玉帛成为“绘事后素”的道德载体;其三,通过“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的实践智慧,将宗庙祭祀转化为文化记忆的传承机制。这种革新,在三年之丧的论辩中展现出鲜明的思想锋芒:面对宰我“期可已矣”的质疑,孔子以“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的生理事实,将丧礼本质归结为“反哺报本”的情感教育。所谓“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是以“始卒之道”的礼制设计,在生命全程中培育“仁者爱人”的道德根系。
这种祭祀伦理的转化,在《礼记·祭统》中得到系统阐释:“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当曾子以“慎终追远”揭示丧祭的社会整合功能,当孟子以“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勾连家族伦理与普世道德,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孔子开创的祭祀革新,实为将宗教仪式转化为文明基因的编码工程。汉代画像石中“孔子见老子”的经典图式,魏晋士族墓志中“孝悌之至,通于神明”的铭文,乃至宋代朱熹《家礼》对祠堂制度的规范,皆是这条文化基因链上的璀璨明珠。甚至在今天闽南宗祠的春秋祭典中,我们仍能听见“祭如在”的古老回响——那袅袅升起的祭香,既是连接古今的文化纽带,也是培塑道德共同体的精神熔炉。
4.生死智慧:即有限而证无限
“未知生,焉知死”的著名论断,常被简化为对终极问题的回避。实则此语蕴含深邃的存在论洞见:当孔子将思考焦点从幽冥世界拉回现实人生,开辟出“即有限证无限”的独特路径。《周易·系辞上》“原始反终,故知生死之说”的命题,恰似明月映潭,照见其思维真谛——在“精气为物,游魂为变”的气化宇宙中,生死不过是阴阳消息的自然过程。张载在《正蒙》中阐发:“气聚则离明得施而有形,气不聚则离明不得施而无形。”这一观点将孔子的生死观发展为系统的哲学体系。这种智慧在“敬鬼神而远之”的辩证立场中臻于化境:既保持“祭神如神在”的诚敬庄严,又恪守“务民之义”的现世关怀,恰似太极图中的阴阳双鱼,在动态平衡中演绎“极高明而道中庸”的宗教哲学。
这种生死智慧在明清之际迸发新的思想火花。王夫之在《周易外传》融摄《孝经·圣治章》“天地性,人为贵”的贵生思想,以安顿生命为教化之本,拓展了孔子现世关怀的生命哲学维度;戴震以“血气心知”解构理学家的形上玄思,强调“日用饮食即道”的生命实践。甚至在现代新儒家唐君毅的“心灵九境”说中,我们仍能看到孔子生死观的当代回响——通过“道德实践”“审美观照”“宗教超升”的层层升华,有限的生命终将在文化传承中获得永恒意义。这种“即有限而证无限”的智慧,恰如敦煌壁画中的飞天,在现世与超越之间舞出曼妙轨迹。
5.理论回响:墨家诘难与儒门应答
当墨子以“执无鬼而学祭祀”的逻辑利刃直指儒家祭祀传统时,思想史的核心张力被瞬间激发。对此,儒家以三重理论建构予以回应:其一,王夫之“所祭者如在,非谓鬼之在也,心之诚敬如在也”的情感本体论,将祭祀价值归结为主体的精神修炼。其二,借曾子“慎终追远”的文化记忆论,揭示丧祭仪式作为社会整合黏合剂的功能;朱熹进一步将“祖考精神便是自家精神”的理念,纳入“气类感通”的思想体系,在宇宙论层面构建起“幽明相通”的哲学体系。其三,回应在《礼记·祭统》中凝练为“贤者之祭也,必受其福”的德福观——此处的“福”并非鬼神降赐的外在福报,而是“内尽于己,外顺于道”的道德自足之境。当王阳明在龙场驿的寒夜“祭告天地”,其行为本质已非通神祈福,而是“致良知”的精神淬炼,“即人道而通天心”的核心本质,在祭祀传统中超越神学祈福、回归内在道德自觉的思想路径。
这场跨越时空的思想交锋,实则触及宗教本质的终极命题。墨家“明鬼”说的逻辑困境,在于将宗教信仰简化为功利性的交换关系;而孔子“祭如在”的智慧,则揭示了宗教情感所蕴含的深层文化价值。正如美国人类学家、宗教学家格尔茨(Clifford Geertz,又译为“吉尔兹”)所言:“宗教是一种文化体系”,儒家的回应策略正是将宗教实践转化为文化传承的载体。在山西平遥古城的城隍祭祀中,在徽州祠堂的祖宗牌位前,我们看到的不是对鬼神的盲目崇拜,而是“敬天法祖”的文化认同,是“民德归厚”的道德培育,是“慎终追远”的历史记忆——这正是孔子宗教观历经千年仍具生命力的奥秘所在。
三、神道设教的内在张力及其文明基因的现代彰显
董仲舒是将“神道设教”理论推向实践的汉代儒者。他希望通过对天信仰的建构,达成“天为君纲”的政治制约效果。天之“神道”并不直接作用于民众,而是以阴阳、五行、灾异相关思想以及求雨、止雨等祭祀行为,实现天道理念的向下贯通;通过对“神道”的彰显,将儒家之道融入天道信仰,借助儒家之德教化天子、官员与百姓。因此,董仲舒将儒家的“宗教性”通过天道信仰充分彰显出来。正如陈明所言:“董仲舒对儒学的宗教化改造,可作如是观:汉代去古未远,天之神威尚在,将日食、月食及其它灾异解释为天之意志显现尚有劝善惩恶功效,所以,作为《春秋》公羊学者的他,‘屈民以伸君,屈君以伸天’,通过将民意述说成天心来对霸道政制施加影响,造福百姓。”不论是“劝善惩恶”,还是限制“霸道政治”,均是儒家教化得以施行的重要目的。而“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的辩证结构,深刻揭示了儒家有神论思想的内在紧张。这种张力在《盐铁论》的“儒法之争”中充分显现:文学贤良秉持《诗经·大雅·文王》“天命靡常”的理念制约君权,而大夫御史则强调“天子受命于天”的神圣权威。这种矛盾在宋代理学中得到创造性转化:程颐《伊川易传》提出“体用一源,显微无间”,将天命转化为“所以阴阳者道”的形上本体;朱熹《四书章句集注》更以“理生气”说重构天人关系,使有神论倾向融入理气论的哲学框架。
这种张力演变在明清之际达到新高度。王夫之《周易外传》提出“天下惟器”的命题,将董仲舒的神学天道解构为“气化流行”的自然过程;而黄宗羲《明儒学案》则通过“工夫即本体”的命题,将神圣维度内化为道德实践的动力。这种思想嬗变在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中达到顶峰“天理者,节其欲而不穷人欲也”,完成神圣天道向人文理性的转化。这种内在张力的创造性转化,正是儒家宗教观保持生命力的关键所在。
儒家“神道设教”的传统智慧,在当今跨文化实践中得以彰显。故宫博物院与卢浮宫联合举办的系列展览,完美诠释《周易·贲卦·彖传》“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文明观;中法合作的“孔子新汉学计划”,更是《论语》“有朋自远方来”精神的当代演绎。这些实践印证:儒家文明观不是怀旧的情结,而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思想资源。不难看出,儒家宗教观在“神道设教”与“人文日新”的张力中走出了独特路径:其有神论倾向并非对超越实体的简单崇拜,而是通过“天命靡常”的警示与“仁者浑然与物同体”的觉解,构建起神圣维度与人文理性的动态平衡。这种思想传统既为董仲舒“天人相副”的神学建构提供形上支撑,又通过宋明理学“理气合一”的本体论革新实现现代转化。
面对生态危机、技术异化与文明冲突的现代性困境,儒家“畏天命而尽人事”的实践智慧,不仅为技术时代提供了“即凡而圣”的意义生成机制,更以“天下归仁”的文明愿景,指明了一条守护人性尊严与维系生态敬畏的第三条道路。这种植根古典却直指未来的思想传统,既是中华文明对“人类向何处去”的深邃回应,更是构建人类新文明形态的东方智慧源泉。
在世俗化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孔子宗教观犹如古老青铜器上的饕餮纹,在时光磨洗中愈显精神光泽。当波士顿犹太教堂与曲阜孔庙共论仪式教育,当“慎终追远”的孝道精神转化为社区记忆工程,当“天何言哉”的宇宙观启发生态哲学建构,我们看到,孔子“神道设教”的智慧正在创造新的文明对话可能。杜维明“体知”(Embodied Knowing)概念的提出,恰是对“祭如在”的现代诠释,当祭祀不再是对神灵的谄媚,而是“通过身体实践激活文化记忆”的认知模式,宗教便在人文化的转化中获得永恒生命。这种将神道收摄于人道的智慧,不仅为化解“启蒙理性与宗教复兴”的现代困境提供中国方案,更在AI时代守护着人性的最后堡垒。
儒家宗教观的现代转化,在东亚社会的文化实践中尤为显著。日本企业将“忠”的伦理转化为集团主义精神,新加坡通过“共同价值观”运动重塑国家认同,韩国新村运动借乡约传统凝聚社区力量——这些皆是孔子宗教观在当代的创造性转化。甚至在西方的道德教育领域,“角色伦理”(Role Ethics)理论家安乐哲(Roger T.Ames)也从儒家礼仪实践中获得启发,提出“通过仪式建构道德主体”的教育范式。当量子物理学家卡普拉(Fritjof Capra)在《物理学之道》中将东方宇宙观与量子理论并置,我们似乎看到“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古老智慧,正在现代科学语境中焕发新生。值得注意的是,李存山指出:“把一些过时的以前儒家用于‘以神道设教’的世俗文化中的糟粕,如占卜、风水、命相、神怪等等,当作文化的精华来宣扬。殊不知孔子主张‘会易者不占’,‘子不语怪力乱神’,这些‘以为神则凶’的东西在现代已经没有价值了。”
正如牟钟鉴先生所说:“回观孔子与儒学的宗教观,它对鬼神的存在不论或将其散化为自然,它对宗教的情意功能和道德功能的强调,它保留神道并将其纳入人道的做法,都表现出一种难得的睿智和远见。儒家不热衷于宗教,但主张适当保留宗教,而且把神道看成人道的继续和组成部分,这不仅是一种合乎情理的态度,而且在实际上也符合宗教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宗教本来就是人类社会进化到一定阶段因需要而产生的,它是人类异化的产物,是人类由于现实生活的巨大欠缺而在精神生活领域所做的补偿,宗教的经典、教义、哲学、礼仪都是为了满足精神慰藉的需要而由人创造出来的,所以宗教所宣扬的神道归根结底是人道的一部分……正确的态度应该是不因其教义缺乏真实性而否定其功能的积极性,亦不因其有正面价值而承认其教义全部真实。儒家就是这样的态度。儒家‘敬鬼神而远之’的态度,不理神界存在的真实性而突出宗教的道德和心理功能,把神道归属于人道,是一种非常理智和通达宽容的态度,既不会流于狂热,也不会陷于武断,表现出一种崇高的人文主义精神。它与世界上对待宗教问题的新人文主义思潮恰相吻合,也将给中国人的宗教观的未来发展带来重要影响。”
正可谓,人文星火照彻千年,文明长河奔涌不息,孔子犹如持炬的摆渡人,以“仁”为楫,以“礼”为舟,将中国早期精神世界从神权政治的迷雾引向人文主义的清朗彼岸。当“天何言哉”的自然之问消解了人格神的绝对权威,当“祭如在”的诚敬之姿重构了人神关系的本质,当“未知生,焉知死”的现世之思照亮了存在的有限性,一种新型的文明形态已然诞生。它不依赖神迹的启示,不诉诸彼岸的许诺,而是在“人能弘道”的担当中,在“文质彬彬”的礼乐中,在“仁者爱人”的践履中,证成生命的永恒意义。这种智慧恰似青铜鼎彝上的云雷纹,在岁月沧桑中愈显深邃:既保持着对天命“战战兢兢,如临深渊”的敬畏,又昂扬着“士不可以不弘毅”的主体精神,最终熔铸成中华文明“极高明而道中庸”的精神基因。当现代人在工具理性的冰原上跋涉,回望孔子点燃的这盏人文明灯,或可听见文明最初的脉动。那是对生命的敬畏,对道德的坚守,对超越的追寻,在天地之间回荡千年,永不止息。
(彭彦华,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中国孔子基金会秘书处)学术研究部研究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院兼职教授。)
【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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