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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寄 | “好”“恶”:王阳明“良知”的运作机制

2026-07-13 12:23:5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马寄

“致良知”是王阳明晚年为学的宗旨,“良知”在王阳明晚年思想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良知”源于孟子“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孟子强调“良知”的“不虑而知”性,但是他并未阐明“良知”何以能够“知”,即“知”的运作机制。晚年的王阳明对“良知”的运作机制进行了具体阐发。

在与意念的区别中,王阳明如是界说“良知”:“意与良知当分别明白。凡应物起念处,皆谓之意。意则有是有非。能知得意之是与非者,则谓之良知。”本然“心体”虽蕴之于内,然而在意向性的引领下发之于外。发之于外的本然“心体”触碰到外在客观之物,意念由是生起。意念有“是”有“非”,而判断意念之“是”与“非”者则是“良知”。可见,“良知”具有三个特征:其一,逆向性。意念流行于心体之内,这意味着作为监察意念“是”与“非”的“良知”总是返身向内,具有逆向性。其二,伴随性。“良知”并非独立的意识,而是伴随性意识。意念发动后,“良知”随之生发。其三,觉知。“良知”并非理性认识,而是直觉性觉知,觉知着意念的“是”与“非”。基于“良知”的三个特点,可以将“良知”界定为逆向伴随的觉知。

王阳明揭示了人的心灵活动除了触物而发的意念,还有逆向伴随觉知的“良知”,这在儒家思想史上是一大创见。它突破了朱熹“心”不能观“心”的理论窠臼,从而将“心学”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王阳明的“良知”类似于西方现象学的“自知”。然而,现象学的“自知”只是对内在意念的一种客观观察,无涉于道德,“良知”则聚焦于意念的“是”(“善”)与“非”(“恶”),具有道德性,是道德性的觉知、判断。那么,“良知”判断意念的“是”与“非”的标准为何?“顺本体是善,逆本体是恶。”触物而发的意念未受所触之物的影响,仍与本然“心体”保持一致,为正念,“良知”判之为“是”;触物而发的意念受所触之物的影响,偏离本然“心体”,为邪念,“良知”判之为“非”。这就是说,“良知”判断意念“是”与“非”的标准是本然“心体”。

“良知”何以具有判断意念“是”与“非”的能力?王阳明指出:“盖良知只是一个天理自然明觉发见处,只是一个真诚恻怛,便是他本体……只是一个良知,一个真诚恻怛。”晚年的王阳明认为若过于执着于“理”,“理”就可能沦为“理碍”。因此,此处的“天理”只是一个修饰语,并非实指。“真诚”,真实诚挚,意指情真意切。“恻怛”是孟子“恻隐”之心的另一种表达。“真诚”“恻怛”,均指向本真之“情”。“他”指涉的是“良知”。“本体”,本然体段之意。“良知”的本来体段是“真诚恻怛”,这就将“良知”还原为“真诚恻怛”。值得一提的是,在该段结尾王阳明再次强调:“只是一个良知,一个真诚恻怛。”由此可见,王阳明将“良知”与“真诚恻怛”直接等同,表明他晚年已完全走出朱子学的窠臼。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初步结论:“良知”之所以具有“知”的能力,其根源在于本真之“情”。在本真之“情”不容已的推动下,依据意念是否与本然“心体”保持一致,“良知”对意念作出“是”与“非”的判断。在此语境下,我们不禁反思从先验、本体维度理解“良知”的合法性。先验、本体均属西方哲学话语,以它们诠释“良知”,未免圆凿方枘。笔者认为毋宁回到王阳明话语的本初语境,从然、本真维度审视“良知”,在本然“心体”之外、之上并不存在一个先验、本体性的“良知”;“良知”就是“心体”的本然、本真状态——“真诚恻怛”所表征的本真之“情”。

在确定“良知”的根源之后,我们便面对“良知”判断意念“是”“非”的运作机制这一问题。对此,王阳明指出:“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是非只是个好恶。”这里王阳明明确指出“良知”展现为“是”“非”之心,进而将“良知”判断“是”与“非”的运作机制归结为“好”“恶”。当然,此处的“好”“恶”并非一般情绪性的“好”“恶”,而是基于本真之“情”的“好”“恶”。《尚书·洪范》云:“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最初“好”“恶”是情绪性“好”“恶”。儒家创始人孔子第一次将“好”“恶”提升到本真之情的高度。孔子一生孜孜追求德性,以成圣成贤,然而世人鲜有如好“色”般追求德性,孔子不禁感喟:“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孔子之所以推崇如好“色”般“好”德,在于好“色”并非出于后天的思虑计量,而是出于“心体”之本然。在“心体”之本然作用下,“好”之情绪性杂质得以汰滤,从而升华为本真之“情”。孔子单提“好色”,《大学》则“好好色”“恶恶臭”并提。《大学》以“毋自欺”释八目之一的“诚意”。担心“毋自欺”无法完全彰显“诚意”的含义,《大学》进而以“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加以诠释。自《大学》以降,“好”“恶”便成为“好好色,恶恶臭”之简称,成为儒门表征本真之“情”的一对重要范畴。王阳明承继了《大学》之“好”“恶”观,并向前推进了一步。“人于寻常好恶,或亦有不真切处,惟是好好色,恶恶臭,则皆是发于真心,自求快足,曾无纤假者。”王阳明清晰地区分了情绪性的“好”“恶”与本真之“情”的“好”“恶”,进而将“好”“恶”内嵌于“良知”思想体系之中,“良知”判断意念“是”与“非”的运作机制由是诞生。如上文所述,触物而发的意念与本然“心体”一致,“良知”自然“好”之,并以之为“是”;触物而发的意念偏离本然“心体”,“良知”自然“恶”之,并以之为“非”。至此,“良知”判断意念之“是”“非”的图景得以全幅呈现。

“良知”通过“好”“恶”这一机制判断意念的“是”与“非”,彰显了“良知”的两个特点:一是动态性。在孟子“不虑而知者”的语境下,“良知”是个名词,而在王阳明“良知”话语体系中,“良知”时刻判断着意念的“是”与“非”,呈现为动态性。二是当下性。“良知”时刻在监察着发动的意念,即刻通过“好”“恶”判断意念的“是”与“非”。这一监控判断过程彰显“良知”的当下性。

王阳明的“致良知”是接着“知行合一”而讲。“知行合一”出发点在“知”,落脚点则在“行”。王阳明中年倡导“知行合一”,欲解决朱子学“知”而不“行”的问题。即便“知”“行”合于一,然而“知”“行”分而言之,因此“知”“行”仍不免被打成两橛。为了弥补这一理论缺陷,王阳明进而倡导“致良知”。“致良知”的殊胜之处在于“好”“恶”不仅可以判断意念的“是”与“非”,还可以保证存善念,去恶念。在王阳明看来,若等待意念落实为行再去为善去恶,已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作者系温州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编辑:张晓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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